日前,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針對唐德影視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 要求唐德影視立即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 並賠償1.2億元經濟損失。 燦星、唐德歷時多年的“好聲音之爭”中, 長期隱藏在幕後的浙江衛視首次浮出水面, 以官方背書燦星的方式, 一出手就是一記殺招。
根據浙江衛視的官方聲明, 《中國好聲音》系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旗下浙江衛視創意的電視欄目名稱, 經浙江衛視逐級上報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管理部門並獲批准後, 進行合法使用。
聲明稱, 《中國好聲音》自2012年在浙江衛視開播以來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成為了“中國電視欄目標杆,
然而, 這份中國綜藝的文化自信, 卻被唐德與荷蘭Talpa公司之間的媾和打破了。 “好聲音”版權之爭緣起于荷蘭Talpa公司對於版權費的坐地起價:《中國好聲音》在中國獲得的巨大收入, 使得Talpa公司向燦星公司收取的版權費從2012年的百萬元狂增到千萬元級別, 更在2016年提出億元級別的天價。
燦星製作痛定思痛, 決心走上原創路線打造《中國新歌聲》, 這一行為不僅體現了對於中國司法權威的理性尊重, 更體現了燦星、浙江衛視等事件相關者追求原創綜藝的決心。 原創的《中國新歌聲》於2016年在浙江衛視播出並取得巨大成功, 今年該節目第二季也將開播。
2010年我國的綜藝電視節目進入了一個飛速發展的時期, 引進外國版權成為這一時期的一種普遍操作模式。 然而僅僅依靠模式引進是不可能獲得成功的, 其背後的本土化改造才是成功的關鍵。
隨著市場經濟, 尤其是文化事業的高速發展,
我國的綜藝節目市場也正處在逐漸從引進國外模式到探索開發原創模式的轉型階段。 這場轉型中的首要任務便是尊重原創、保護產權。 面對版權問題的紛爭, 浙江衛視以及節目製作方燦星不僅沒有退縮, 反而順應原創的潮流, 在原本就已經進行過深入本土化改造的基礎上開啟了更加徹底的探索原創節目之路。 這一做法不僅得到一致好評, 也再次獲得了商業成功。
中國綜藝最終走上原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