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朋友問:
公司購買的用於職工辦公飲用的桶裝水能抵扣嗎?
公司為職工購買的工作服能抵扣嗎?
公司車輛使用拿回來了一些高速公路通行費不是專用發票能抵扣嗎?
……
等等問題不甚枚舉。 其實每次我在解答這類問題的時候, 我腦海裡都浮現了一個思路。 我會問, 你取得了什麼樣的發票或抵扣憑證?你購進的這個商品或者服務是用於什麼?你的發票開票時間是多久?
一切都問完之後, 我心中也就有了大致的答案, 能不能用於抵扣也就八九不離十了。
最近, 看到網上有些熱心的同行給大家分享了一些抵扣錦囊, 抵扣錦囊列舉了一些公司日常可抵扣的項目, 比如, 水費, 抵扣13%;電費, 抵扣17%等等。
這些正列舉固然不錯, 很多新手會計也一目了然, 但是也有個問題, 如果列舉是列舉不完的, 比如自來水, 我還可能取得3%的發票呢, 可以抵扣嗎?還有如果當你遇到錦囊裡面沒有列舉的服務和商品時候,
所以, 授之於魚不如授之於漁。 能否抵扣不求人, 掌握好套路, 遇到新問題都能有個自己的判斷才是王道。
第一步、看是否取得合法的抵扣憑證。
增值稅扣稅憑證,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3.農產品收購發票
4.農產品銷售發票;
5.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 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
6.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 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
我們日常中瞭解最多的抵扣憑證就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我們也知道增值稅專用發票要認證後抵扣, 但是抵扣憑證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有其他種類,
第二步、進行逆向判斷, 判斷是否屬於不能抵扣的範圍, 如果不屬於不能抵扣的範圍, 就是能抵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 附件1)第二十七條規定, 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 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 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將用途和不得抵扣的範圍對比分析一下,看是否屬於不得抵扣的情況,如果不屬於,其實就是可以抵扣。
看完這個思路,我們再回頭來看看剛才的幾個問題。
1、公司購買的用於職工辦公飲用的桶裝水能抵扣嗎?
公司購買的桶裝水取得了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後逆向判斷一下,是否屬於不得抵扣的範圍。
有人說桶裝水屬於職工集體福利,不得抵扣,其實無論是會計口徑的財企[2009]242號檔,還是企業所得稅扣除口徑國稅函〔2009〕3號來看,都沒看出辦公室桶裝水還屬於福利費範圍,所以說辦公用的桶裝水不屬於福利費的範疇,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稅「2016」36號檔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專案。
可以抵扣!
2、公司為職工購買的工作服能抵扣嗎?
公司購買的工作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是否屬於不能抵扣範圍還有爭議,有些人認為屬於勞動保護,可以抵扣;有人認為屬於集體福利,不能抵扣;有人認為屬於公司正常合理的開支,可以抵扣。
勞保用品是對人身安全防護,把工作服當成勞保有點牽強。集體福利,其實和上面桶裝水一樣,工作服其實也不屬於福利費範疇,所以工作服屬於公司正常合理開支的理解更合適,所以它並不屬於不能抵扣範圍。
可以抵扣。
3、公司車輛拿回來了一些高速公路通行費不是專用發票能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公司車輛使用是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必須,其發生的通行費不屬於不得抵扣範圍。
可以計算抵扣。
▌二哥稅稅念,做一個有情懷的稅務會計,分享屬於會計人的不二雞湯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將用途和不得抵扣的範圍對比分析一下,看是否屬於不得抵扣的情況,如果不屬於,其實就是可以抵扣。
看完這個思路,我們再回頭來看看剛才的幾個問題。
1、公司購買的用於職工辦公飲用的桶裝水能抵扣嗎?
公司購買的桶裝水取得了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後逆向判斷一下,是否屬於不得抵扣的範圍。
有人說桶裝水屬於職工集體福利,不得抵扣,其實無論是會計口徑的財企[2009]242號檔,還是企業所得稅扣除口徑國稅函〔2009〕3號來看,都沒看出辦公室桶裝水還屬於福利費範圍,所以說辦公用的桶裝水不屬於福利費的範疇,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稅「2016」36號檔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專案。
可以抵扣!
2、公司為職工購買的工作服能抵扣嗎?
公司購買的工作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是否屬於不能抵扣範圍還有爭議,有些人認為屬於勞動保護,可以抵扣;有人認為屬於集體福利,不能抵扣;有人認為屬於公司正常合理的開支,可以抵扣。
勞保用品是對人身安全防護,把工作服當成勞保有點牽強。集體福利,其實和上面桶裝水一樣,工作服其實也不屬於福利費範疇,所以工作服屬於公司正常合理開支的理解更合適,所以它並不屬於不能抵扣範圍。
可以抵扣。
3、公司車輛拿回來了一些高速公路通行費不是專用發票能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公司車輛使用是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必須,其發生的通行費不屬於不得抵扣範圍。
可以計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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