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華燦光電, 股票簡稱:300323)發佈關於調整2017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行權價格與授予價格及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顯示, 華燦光電本次激勵計畫規定的首次授予權益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根據 2017年5月24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授予52名激勵對象244.98萬份股票期權, 行權價格由12元每股, 調整為 11.95 元每股。 授予98名激勵物件 530.47萬份限制性股票, 授予價格由6元每股, 調整為5.95元每股。
華燦光電此次股權激勵產生的激勵成本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據天天證券網瞭解, 在行權前華燦光電對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 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若在本激勵計畫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 華燦光電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縮股等事項, 應對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而股票期權首次授予部分公允價值總額為944.87萬元,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公允價值總額為2252.50萬元, 共計價值總額約為3200萬元。 此次激勵計畫首次授予部分的總成本, 將在本激勵計畫的實施過程中按照行權比例和解除限售比例進行分期確認。 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 具體金額應以實際授予日計算的股份公允價值為准, 董事會確定的授予日為2017年6月5日。
業內分析, 近年來華燦股份的業績穩定, 公司股價持續上漲。 而此次的股票期權激勵計畫和限制股激勵計畫實施更是增加投資者對華燦股份未來發展的信心。 但近期受大盤持續下挫的影響, 主力資金有所流出, 建議投資者重點關注該股後市行情走勢, 切勿盲目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