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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哥們合夥,股權如何分?

股權劃分完了, 必須要有相應的股權兌現約定 Vesting, 否則股權的分配沒有意義。 這是說, 股權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月數, 逐步兌現給創始人。 道理很簡單, 創業公司是做出來的, 做了:應該給的股權給你。 不做:應該給的不能給, 因為要留給真正做的人。

幾個能玩在一起的朋友合夥創業, 業務分工是這樣的:”假如 一個負責內容、一個行銷、一個技術, 大家的資歷都差不多........如何分配股權?” 本文主要分析好朋友之間如何來分配這個股權的問題。

一、創始人股權對公司的控制

1、誰是老大?

創業始於n個人的m個主意, 就前面提到的問題來看, “技術+內容+銷售”的組合, 可見不是一個純技術或者純模式的公司, 很有可能需要各方能力的相互配合。

然而, 無論是人在先還是主意在先, 股權在人之間的分配基本是頭等重要和首先發生的少數幾件大事之一。

團隊打架是創業失敗的前三大誘因之一,

而團隊打架, 很大程度上是由最初的股份分配埋下的惡果。

於是無數創業者就會面臨一個問題:創始團隊如何分配股權。

回到前面的提問“技術+內容+銷售”的組合, 核心問題還是分清楚誰是老大, 不管老大擅長什麼,

總需要有人在Leadership和核心決策上拿最大的主意, 於是老大拿走最多的股份而絕對不能三等分;然後確定老二及老三, 最後按照一定的合適比例來劃分。

但是提問中出現了一個問題是:“大家資歷都差不多”。

於是小編在這裡說:無論多好的朋友創業, 實力如何, 總有一個要出來做Leader 的, 如果還糾結在這個問題, 那麼, 個人覺得下面的創業股權分配就沒有意義了, 無論從利益還是感情上出發, 點都是不對的, 那麼面怎麼會對呢?然而什麼是合適的比例?這個問題與其一事一議, 不如給出個統計和標杆, 看看別人怎麼做的。

創業的過程就是創造利益隨後分配利益, 然後進入下一個迴圈。 所以這次解決了, 不一定下次能搞定。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還是讓資料和案例說話吧。 而且令人興奮的是, 之前從來沒有人想過用定量的方式來解剖這個敏感的問題——創始團隊的構成及股權劃分。 下圖是創始團隊人數的占比分佈圖, 83%的創業團隊小於等於三人, 可見“3”在組建創始團隊的過程中是個黃金數位。

同時, 31%的創業只有一個創始人, 這種情況比較極端:

(1)創始人在創業時就有非常靚麗的背景、資源和人脈, 不太需要其他人的説明;

(2)創始人在創業時一窮二白, 實在很難召喚到高級別的合作方。

另外, 創始人超過5人的占比已經降到8%, 這也一定程度上說明, “眾人拾柴火焰高”也不全然是那麼回事。 而“表演者受過專業訓練, 切勿輕易模仿”, 比如:雷軍的小米就集齊了八顆龍珠召喚神龍。

人CEO(老大)的股權比例, 區間為[22%, 100%]。 除了31%的單飛創始人拿到100%的股權, 股權比例最密集的區域是50%-70%, 占比達到39%。 老大股權的平均值為74%, 中位值為70%。

創業者經常也被投資人或律師建議老大的股權要超過50%以保持絕對的話語權, 89%的創業企業做到這一點。 但是仍有5%的企業,老大的股權低於40%,這可能給公司未來的發展埋下隱患。比如:四個好朋友每人25%平分公司的股權進行創業,最後打得一塌糊塗。人性是不能被考驗的,“昨天還叫人家小甜甜,今天就叫人家牛夫人。”創業團隊老二至老五相對于老大的股權比值。

因為創業團隊劃分股權比例一般存在兩個邏輯:

第一,我老x較之老大的股權比例是多少,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

第二,我老x在投資人進來之前應該占到公司總盤子的多少。所以此統計邏輯按照第一個思路來。老二較之老大的平均值及中位值分別為47%/42%,老三較之老大為26%/20%,老四較之老大為19%/12%,老五較之老大為17%/12%。在老大確定股權比例之後,創始團隊剩下的合夥人開始分配股權。

下用除老大之外的創始人股權比例的RSD 分佈進行展示(不包含只有兩個創始人的情況,因為除老大之外的創始人僅剩一人,因此股權比例的RSD為零,影響結論)。由圖可以發現,74%的創業企業,除老大外的創始人股權比例的RSD小於50%,也就是大家的分配較為平均,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當然有人會說,這次的資料統計只是給出了簡單的統計結果,而沒有將股權比例分配情況與創業企業最後的結果(如IPO或被收購)聯繫在一起。首先,未來的研究會長期觀察這些企業的走勢,看看企業的興衰與最初的股權比例劃分是否有關係;其次,這個樣本其實也存在倖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因為統計的樣本來自於A/B/C輪企業,因此本身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最後,創業企業90%以上是失敗的,最終也很難以IPO或者被收購作為結果指標。

2、 小故事 “藥引子”出於負責任的態度在給大家舉例兩個小故事,如有戳中心痛處,記得在評論區,大罵小編我!

第一個故事關於能同苦不能同甘

A、B、C三個好朋友, 在討論了好多次之後,決定說幹就幹, A牽頭,出錢多占大股,B稍年長有資源,股份比C稍多,C年輕有衝勁,占股稍少。 中間經歷了種種磨難, 各種不容易,A、B、C也相互扶持和信任。終於迎來了公司飛速發展期,一下也有了很大的現金流和利潤,各種投資和各種資本上的暢想也撲面而來。

問題也隨之而來,B和C心裡都有了自己的想法,‘憑什麼我付出這麼多資源,才比小毛孩多這麼一點’,‘為什麼XXX沒怎麼幹活,也和我差不多?’。 各種矛盾隨之爆發,經典的一個結局就是分家各起一攤。剩下的就是懷念了。

第二個故事關於股份平分的

A、B、C、D四個好哥們,或同事或同學,在相互的欣賞和多次的研討後,也決定不浪費自己的年輕,開公司好好燃燒下青春。哥幾個也沒有經驗, 就平方股份,平分利益。公司發展速度很快,態勢也很好。

問題就來了, 有的兄弟覺的差不多了,該歇歇了,就更多的開始關注生活,自身的進步也放緩。有的兄弟覺得事業剛起步,廣闊天地大有作為,自己也非常拼命努力。矛盾也隨之而來,有人希望坐享其成,有人希望更加拼命努力,互相指責和不理解在所難免,經典的結局也很可能是努力的人帶一幫兄弟出走,原來的公司一落千丈。

這兩個故事的共同點就是結局不應該是這樣,很大的原因是由於開始股份分配的問題, 很多問題在剛開始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會發生,結局也基本上註定。

3、對症下藥影響股權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

A經驗和資歷的豐富度。設想:十年從業經驗、有過創業背景的A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B共同創業。

B對公司未來成長的貢獻。設想:一個偏管道運營、技術門檻不高的互聯網公司,有商務推廣背景的A和有技術背景的B共同創業。

C獲取資源的能力。設想:與大量業內優秀人才交好、熟悉產業上下游各環節,容易獲得風投機構信任的A,和一直埋頭苦幹、鮮少抬頭看路的B共同創業。

D對產品/使用者/市場的精通和瞭解。設想:一個做互聯網消費級產品的公司,有在騰訊四年的負責核心產品運營經驗的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專案管理經驗的B共同創業。

E熱情、專注、堅定的程度。設想:瘋狂地花時間去思考/研究/打磨/優化產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懷疑他也能堅持下去的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動、執行力超強的B共同創業。

F人格魅力、領導力。設想:A和B共同創業,誰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動團隊的士氣、給大家持續注入願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艱苦的時候也能保持團隊的凝聚力。

二、股權兌現怎麼破?

股權劃分完了,必須要有相應的股權兌現約定 Vesting,否則股權的分配沒有意義。這是說,股權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月數,逐步兌現給創始人。

道理很簡單,創業公司是做出來的,做了:應該給的股權給你。不做:應該給的不能給,因為要留給真正做的人。

簡單地說,“一般的”股權結構是:

Ø創始人期限:每個創始人,包括你自己,都設定4年的股權兌現期,以及1年的最短服務期。

Ø業務主管股權(0.5-2.0%):4年(或2年)的股權兌現期,根據情況確定最短服務期,以及股權兌現加速機制。

1、瞭解股權結構

談到股權期限,只有3件事要掌握:股權兌現期限,最短服務期和加速。舉個例子,比如說我有一個聯合創始人,我們各自擁有公司50%的股份。我們要避免的問題就是我們兩個中有一個人要提前退出公司,同時也拿走公司一半的股份。如果如此,另一位創始人就會陷入困境,因為公司會沒有足夠的股權來組建新的團隊並激勵團隊成員。即便公司倖存,走掉了的創始人還僅擁有公司一半的股份也很不公平。

2、最短服務期&股權兌現

股權兌現就是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每個擁有股權的人都應當經過兌現。

“兌現”就是指創始人並非立即得到各自的50%的股權,我們將在一段時間內——一般是4年內,逐步得到我們的股權。所以如果有人在企業創設6個月後退出,那個人會得到50%股權的1/8,即企業6.25%的股權。如果有人在企業創設3年後退出,那個人會得到50%股權的3/4,即企業37.5%的股權。

這樣做會產生一個問題——公司可能會有一群股東,其中每個股東都擁有很少的股份。這會使未來的法律工作困難重重,所以最短服務期制度應運而生。一般來說,最短服務期就是指你可以(在一段時間內)不對雇員或合夥人做出股權承諾。你同公司協商出分配的股權份額和股權兌現期限,但如果在最短服務期內走人(如退出企業或被解雇),那麼你就得不到任何股權。

除此以外,最短服務期內的規定與一般的股權兌現期限一樣。好了,寫到這裡,我都感覺自己越寫越偏離 問題剛開始的提問了,但是,我覺得今天所寫的應該會幫助到許多的初期創業者。

最後,還想多說一句:股權分配是分天下的制度設計。

但是,大家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義。因此,創業企業的股權配置應該有利於團結大多數人,群策群力把事業做好做大。否則,如果創業企業的事業做不起來,創始股東手裡抓著100%的股票也只是一張廢紙,甚至是100%的負債和義務。即使是好朋友也不例外!

但是仍有5%的企業,老大的股權低於40%,這可能給公司未來的發展埋下隱患。比如:四個好朋友每人25%平分公司的股權進行創業,最後打得一塌糊塗。人性是不能被考驗的,“昨天還叫人家小甜甜,今天就叫人家牛夫人。”創業團隊老二至老五相對于老大的股權比值。

因為創業團隊劃分股權比例一般存在兩個邏輯:

第一,我老x較之老大的股權比例是多少,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

第二,我老x在投資人進來之前應該占到公司總盤子的多少。所以此統計邏輯按照第一個思路來。老二較之老大的平均值及中位值分別為47%/42%,老三較之老大為26%/20%,老四較之老大為19%/12%,老五較之老大為17%/12%。在老大確定股權比例之後,創始團隊剩下的合夥人開始分配股權。

下用除老大之外的創始人股權比例的RSD 分佈進行展示(不包含只有兩個創始人的情況,因為除老大之外的創始人僅剩一人,因此股權比例的RSD為零,影響結論)。由圖可以發現,74%的創業企業,除老大外的創始人股權比例的RSD小於50%,也就是大家的分配較為平均,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當然有人會說,這次的資料統計只是給出了簡單的統計結果,而沒有將股權比例分配情況與創業企業最後的結果(如IPO或被收購)聯繫在一起。首先,未來的研究會長期觀察這些企業的走勢,看看企業的興衰與最初的股權比例劃分是否有關係;其次,這個樣本其實也存在倖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因為統計的樣本來自於A/B/C輪企業,因此本身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最後,創業企業90%以上是失敗的,最終也很難以IPO或者被收購作為結果指標。

2、 小故事 “藥引子”出於負責任的態度在給大家舉例兩個小故事,如有戳中心痛處,記得在評論區,大罵小編我!

第一個故事關於能同苦不能同甘

A、B、C三個好朋友, 在討論了好多次之後,決定說幹就幹, A牽頭,出錢多占大股,B稍年長有資源,股份比C稍多,C年輕有衝勁,占股稍少。 中間經歷了種種磨難, 各種不容易,A、B、C也相互扶持和信任。終於迎來了公司飛速發展期,一下也有了很大的現金流和利潤,各種投資和各種資本上的暢想也撲面而來。

問題也隨之而來,B和C心裡都有了自己的想法,‘憑什麼我付出這麼多資源,才比小毛孩多這麼一點’,‘為什麼XXX沒怎麼幹活,也和我差不多?’。 各種矛盾隨之爆發,經典的一個結局就是分家各起一攤。剩下的就是懷念了。

第二個故事關於股份平分的

A、B、C、D四個好哥們,或同事或同學,在相互的欣賞和多次的研討後,也決定不浪費自己的年輕,開公司好好燃燒下青春。哥幾個也沒有經驗, 就平方股份,平分利益。公司發展速度很快,態勢也很好。

問題就來了, 有的兄弟覺的差不多了,該歇歇了,就更多的開始關注生活,自身的進步也放緩。有的兄弟覺得事業剛起步,廣闊天地大有作為,自己也非常拼命努力。矛盾也隨之而來,有人希望坐享其成,有人希望更加拼命努力,互相指責和不理解在所難免,經典的結局也很可能是努力的人帶一幫兄弟出走,原來的公司一落千丈。

這兩個故事的共同點就是結局不應該是這樣,很大的原因是由於開始股份分配的問題, 很多問題在剛開始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會發生,結局也基本上註定。

3、對症下藥影響股權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

A經驗和資歷的豐富度。設想:十年從業經驗、有過創業背景的A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B共同創業。

B對公司未來成長的貢獻。設想:一個偏管道運營、技術門檻不高的互聯網公司,有商務推廣背景的A和有技術背景的B共同創業。

C獲取資源的能力。設想:與大量業內優秀人才交好、熟悉產業上下游各環節,容易獲得風投機構信任的A,和一直埋頭苦幹、鮮少抬頭看路的B共同創業。

D對產品/使用者/市場的精通和瞭解。設想:一個做互聯網消費級產品的公司,有在騰訊四年的負責核心產品運營經驗的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專案管理經驗的B共同創業。

E熱情、專注、堅定的程度。設想:瘋狂地花時間去思考/研究/打磨/優化產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懷疑他也能堅持下去的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動、執行力超強的B共同創業。

F人格魅力、領導力。設想:A和B共同創業,誰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動團隊的士氣、給大家持續注入願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艱苦的時候也能保持團隊的凝聚力。

二、股權兌現怎麼破?

股權劃分完了,必須要有相應的股權兌現約定 Vesting,否則股權的分配沒有意義。這是說,股權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月數,逐步兌現給創始人。

道理很簡單,創業公司是做出來的,做了:應該給的股權給你。不做:應該給的不能給,因為要留給真正做的人。

簡單地說,“一般的”股權結構是:

Ø創始人期限:每個創始人,包括你自己,都設定4年的股權兌現期,以及1年的最短服務期。

Ø業務主管股權(0.5-2.0%):4年(或2年)的股權兌現期,根據情況確定最短服務期,以及股權兌現加速機制。

1、瞭解股權結構

談到股權期限,只有3件事要掌握:股權兌現期限,最短服務期和加速。舉個例子,比如說我有一個聯合創始人,我們各自擁有公司50%的股份。我們要避免的問題就是我們兩個中有一個人要提前退出公司,同時也拿走公司一半的股份。如果如此,另一位創始人就會陷入困境,因為公司會沒有足夠的股權來組建新的團隊並激勵團隊成員。即便公司倖存,走掉了的創始人還僅擁有公司一半的股份也很不公平。

2、最短服務期&股權兌現

股權兌現就是我們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每個擁有股權的人都應當經過兌現。

“兌現”就是指創始人並非立即得到各自的50%的股權,我們將在一段時間內——一般是4年內,逐步得到我們的股權。所以如果有人在企業創設6個月後退出,那個人會得到50%股權的1/8,即企業6.25%的股權。如果有人在企業創設3年後退出,那個人會得到50%股權的3/4,即企業37.5%的股權。

這樣做會產生一個問題——公司可能會有一群股東,其中每個股東都擁有很少的股份。這會使未來的法律工作困難重重,所以最短服務期制度應運而生。一般來說,最短服務期就是指你可以(在一段時間內)不對雇員或合夥人做出股權承諾。你同公司協商出分配的股權份額和股權兌現期限,但如果在最短服務期內走人(如退出企業或被解雇),那麼你就得不到任何股權。

除此以外,最短服務期內的規定與一般的股權兌現期限一樣。好了,寫到這裡,我都感覺自己越寫越偏離 問題剛開始的提問了,但是,我覺得今天所寫的應該會幫助到許多的初期創業者。

最後,還想多說一句:股權分配是分天下的制度設計。

但是,大家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義。因此,創業企業的股權配置應該有利於團結大多數人,群策群力把事業做好做大。否則,如果創業企業的事業做不起來,創始股東手裡抓著100%的股票也只是一張廢紙,甚至是100%的負債和義務。即使是好朋友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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