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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渝企首例!董事長進“失信”黑名單

原創 2017-03-17 劉勇 上游財經

3月17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 掛牌企業重慶茂餘燃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茂餘燃氣833993)在沙坪壩區公司會議室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了補選餘秋辰、段建文、何精屏三名董事的議案, 以替代今年2月離(辭)職的董事長劉開全等三名董事。

茂餘燃氣公告顯示, 董事長劉開全因經濟糾紛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已不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條件而離職的。 公司目前各項業務開展正常, 上述涉及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業內人士指出, 茂余燃氣董事長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離職,

這是新三板渝企首例, 茂余燃氣作為小股本的新三板企業, 未來或進行重組。

實際控制人涉兩起官司

茂餘燃氣今年2月28日公告顯示, 近日, 公司控股股東重慶茂余機械製造(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餘集團”), 實際控制人劉開全先生涉及兩起司法訴訟。

第一起官司

原告周文勝與被告劉開全、王文芳、茂餘集團民間借貸糾紛案。

劉開全向周文勝借款, 由茂余集團和王文芳為借款擔保, 截止2015年6月10 日, 原告尚欠被告本金人民幣700萬元

經法院調解, 雙方和解,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 內容如下:

截止2016年10月31日, 被告劉開全、王文芳尚欠原告周文勝借款 本金 700萬元未還, 並從2016年4月1日起未再向原告周文勝支付利息。 雙方同意從 2016年4月1日起, 借款利息按照月息兩分的標準支付, 利隨本清。 1

上述借款本金由被告劉開全、王文芳從 2017年3月開始,

每月1日前償還原告周文勝70萬元, 並按照月息兩分的標準支付未還本金的上一個月的利息。 2

2016 年4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的借款利息140萬元, 由被告劉開全、王文芳於2017年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周文勝30萬元, 於2017年2月28日前支付110萬元。 3

案件受理費31,895元、保全費5000元、擔保保全費8000元, 合計44895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劉開全、王文芳於2017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周文勝。 4被告茂余集團對被告劉開全、王文芳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第二起官司

劉開全控制的其他企業重慶科瑞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科瑞實業”)與原告湖北宜昌猴王焊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猴王焊絲”)買賣合同糾紛案。

“猴王焊絲”與“科瑞實業”是多年合作夥伴, “科瑞實業”向“猴王焊絲”購買自動焊絲。 截止2016年3月31日, “科瑞實業”欠“猴王焊絲”貨款27.38075萬元。

湖北宜昌市伍家崗區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 判決如下:

被告科瑞實業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猴王焊絲貨款27.38075萬元, 並以27.38075萬元為基數, 按6%年利率支付自2015年6月20日起至實際支付貨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該案受理費減半收取2837元,財產保全申請費 2270元,合計5107元,由被告科瑞實業負擔。

對公司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茂餘燃氣公告表示,上述案件一是劉開全的個人債務, 應由其個人全部承擔。案例二為科瑞實業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科瑞實業承擔解決。公司目前各項業務開展正常,上述涉及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公司控股股東茂余集團、實際控制人劉開全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根據《關於對失信主體實施 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的規定,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劉開全已不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條件。

因此,劉開全離任公司董事長職務。

目前,相關當事人正在積極同債權人及法院協調處理相關事宜,其表示將儘快解決上述事項。公司將督促相關當事人妥善處理上述事宜,並視情況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公司利益。

另外,茂餘燃氣2月28日還公告,董事王瑜、陳梅,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所擔任的公司董事的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茂余燃氣未來或進行重組

茂餘燃氣去年11月30日曾公告,茂餘集團持有的茂余燃氣1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77.94%)被司法凍結,司法凍結期限為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凍結股份已在中國結算登記公司辦理司法凍結登記。

司法凍結是因為公司控股股東茂余集團與自然人周文勝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見前文第一起官司),被周文勝於2016年6月21日向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根據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裁定書被執行司法凍結。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梁恒青認為,茂餘燃氣總股本只有1283萬股,屬於小盤新三板公司,目前大股東股權全部被凍結,未來可能進行重組,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以擺脫困境。

茂餘燃氣2015年11月10日掛牌新三板,目前為基礎層企業,主要從事智慧氣體流量計和燃氣調壓裝置行業,提供石油天然氣井站的膜式燃氣表、燃氣調壓裝備等

茂餘燃氣2015年營收2008.15萬元,同比增長145.03%,淨利潤為5.08萬元。2016年上半年營收308萬元,同比增長39%,淨利潤-36萬元,而上年同期淨利潤為‐10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劉開全,現年48歲,碩士研究生。先後擔任重慶茂餘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科瑞實業董事長、茂余集團執行董事。

新聞連結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如何申請糾正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有諸多不便,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會受到信用懲戒的限制,包括不能擔任新三板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失信被執行人還被限制其高消費,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1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

旅遊、度假;

7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重慶瑞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一嵐指出,根據規定,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

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1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

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文/上游財經—重慶商報首席記者 劉勇

編輯 Emily

Shirley 樂樂

該案受理費減半收取2837元,財產保全申請費 2270元,合計5107元,由被告科瑞實業負擔。

對公司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茂餘燃氣公告表示,上述案件一是劉開全的個人債務, 應由其個人全部承擔。案例二為科瑞實業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科瑞實業承擔解決。公司目前各項業務開展正常,上述涉及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公司控股股東茂余集團、實際控制人劉開全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根據《關於對失信主體實施 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的規定,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劉開全已不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條件。

因此,劉開全離任公司董事長職務。

目前,相關當事人正在積極同債權人及法院協調處理相關事宜,其表示將儘快解決上述事項。公司將督促相關當事人妥善處理上述事宜,並視情況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公司利益。

另外,茂餘燃氣2月28日還公告,董事王瑜、陳梅,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所擔任的公司董事的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茂余燃氣未來或進行重組

茂餘燃氣去年11月30日曾公告,茂餘集團持有的茂余燃氣1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77.94%)被司法凍結,司法凍結期限為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凍結股份已在中國結算登記公司辦理司法凍結登記。

司法凍結是因為公司控股股東茂余集團與自然人周文勝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見前文第一起官司),被周文勝於2016年6月21日向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根據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裁定書被執行司法凍結。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梁恒青認為,茂餘燃氣總股本只有1283萬股,屬於小盤新三板公司,目前大股東股權全部被凍結,未來可能進行重組,引進新的戰略投資者,以擺脫困境。

茂餘燃氣2015年11月10日掛牌新三板,目前為基礎層企業,主要從事智慧氣體流量計和燃氣調壓裝置行業,提供石油天然氣井站的膜式燃氣表、燃氣調壓裝備等

茂餘燃氣2015年營收2008.15萬元,同比增長145.03%,淨利潤為5.08萬元。2016年上半年營收308萬元,同比增長39%,淨利潤-36萬元,而上年同期淨利潤為‐102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劉開全,現年48歲,碩士研究生。先後擔任重慶茂餘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科瑞實業董事長、茂余集團執行董事。

新聞連結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如何申請糾正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有諸多不便,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會受到信用懲戒的限制,包括不能擔任新三板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失信被執行人還被限制其高消費,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1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

旅遊、度假;

7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重慶瑞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一嵐指出,根據規定,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

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1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

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文/上游財經—重慶商報首席記者 劉勇

編輯 Emily

Shirley 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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