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 為推進南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現面向全國公開徵集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產業發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及組建方案, 並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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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介紹一
產業發展基金概況
根據《南京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寧政發(2016)264號), 2016年南京市財政代表南京市政府作為出資人, 設立總規模100億元的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 由南京紫金投資集團運作管理, 通過出資、參股投資的方式將基金總規模放大至500億元左右。
二
子基金設立須滿足以下條件:
1、基金規模:單支基金總規模原則上不低於5億元, 可分期到位, 子基金須在南京區域內註冊。
2、認繳出資:產業發展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額一般不超過子基金實際募資額的30%, 承擔有限責任, 且一般不做第一大股東,
3、基金形式:可以採取有限合夥制、公司制或者契約制等形式。
4、投資方向:重點投向《中國製造2025南京市實施方案(2015—2017)》確定的領域包括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新能源汽車、智慧電網、節能環保等七大類十四個領域。
5、存續期限:子基金期限原則上不超過8年, 可適當延長1—2年, 分為投資期和退出期, 其中投資期最長不超過5年。
6、投資要求:子基金投資于南京市內企業(包括總部在南京的市外企業)的資金原則上不低於市、區(園區)實際出資額的2倍。
7、分配原則:產業發展基金與各參股子基金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原則上同進同退。 對母基金所享有的投資超額收益部分(即超出協定、合同或章程約定的門檻收益部分),
8、審核監督:按照國家和南京市相關管理規定, 子基金應當接受產業發展基金的審核、監督。 子基金應選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進行託管。
9、投資限制: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2)從事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託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畫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協力廠商提供贊助、捐贈(經批准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 或向協力廠商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7)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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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要求
1、子基金管理機構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
2、具有健全的投資管理、風險控制、財務管理、專案遴選和投資決策機制, 符合備案登記等管理規定。
3、核心管理團隊至少3名具備5年以上創業投資或股權投資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子基金基金管理機構及其董事、監事、專職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在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基金管理機構在基金中的配套出資原則上不得低於1%。
5、有擬投資產業的項目儲備。
6、募資情況:在中選以後, 基金管理機構須在12個月內完成資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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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方式
1、書面申請:請於2017年7月20日前, 填報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及組建方案徵集申請材料。
2、申報材料範本及相關事項請聯絡:劉先生、沈先生, 電話:025—86596531、025—86596533;郵箱:njzjkc2012@163.com, 報送時請同時提交電子材料, 紙質材料與電子版應保持內容一致。
3、裝訂要求:紙質申請材料包括正本1份、副本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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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1.南京紫金投資集團還將持續通過公開徵集、定向邀約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徵集子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專案。
2.對於本次中選機構及子基金組建方案, 南京紫金投資集團將會同相關單位及部門展開盡職調查、商務談判等相關工作, 經產業發展基金投資決策確定後, 進行投資。
3.本徵集公告作為按照市場規則對潛在商業合作夥伴的邀請,不構成法律上合同訂立的要約或承諾行為。
本次徵集相關事項最終解釋權歸屬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
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5月25日
進行投資。3.本徵集公告作為按照市場規則對潛在商業合作夥伴的邀請,不構成法律上合同訂立的要約或承諾行為。
本次徵集相關事項最終解釋權歸屬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
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