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修電腦是這麼修出豔照門來的:
2008年1月27日 豔照曝光, 陳冠希想起之前搬家時丟了一部手提電腦, 於29日報警。 隨後, 兩名傢俱店女店員向警方指證史可雋。 2月2日晚, 警方在電腦公司找到史可雋, 以發佈淫褻和不雅物品罪名拘捕他。 警方在搜查電腦公司伺服器時找到豔照, 又以電腦法證方式, 在他的電腦裡找到11個涉案影像檔案複製品。
事情過去了很多年了, 但是往事好像還在我們印象中, 除了豔照之外, 我們可能也在關心著一個問題, 就是資料安全的問題。
但是如果有了它——雲匯魔盒, 事情還會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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