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市場中, 魚龍混珠的情況非常多, 稍微不注意, 就會鑽進別人的圈套。 總之, 二手房買賣到處是坑。 以下這幾種情況是特別要注意的, 如果遇到了, 最後慎重考慮。
一、沒有土地證的房屋。
去年下半年開始, 不動產登記在全國鋪開, 不動產登記的實施, 意味著房產證、土地證的時代結束。 雖然是這麼說, 但是由於不動產登記剛實施, 各項政策落實得還不是太明確, “兩證合一”還需要一個過程, 這個轉變不是一蹴而就的。 由於歷史遺留原因, 以前很多地方, 買房時只辦理了房產證, 而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 比如房改房, 很多都是單位房都是全產或者半產的, 這類房屋根本沒辦理土地證, 還有部分集資房, 甚至商品房都是沒有辦理土地證的, 這些房屋在辦理過戶時就會被卡住, 因為不動產登記, 需要明確房屋所載的土地面積, 土地面積是必須的了,
二、房屋產權在銀行抵押的。
小編經常遇到, 因為不瞭解政策, 有些人不事先去瞭解產權所有人的房產情況, 不知道房子的房產證還在銀行抵押, 就急忙的簽了合同, 交了契稅, 在辦理過戶的時候發現, 房主的房產證還在銀行抵押, 需要房主先還完銀行貸款後, 才能辦理過戶, 這樣為自己增添了不少麻煩。 還有注意的是, 要看看賣房者是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 不是的話, 需要取得產權所有人的同意後才能交易, 防止不必要的麻煩。
三、房屋來源不明確的。
在看房時, 要瞭解房屋現在是否還在出租, 租約是否到期, 因為有些房主想著邊出租邊找下家, 這樣賣房收租兩不誤。 如果不注意, 就有可能買了房子卻不能及時入住。
有一些是準備要拆遷的房屋, 房主出於私心, 沒有告訴買方實情, 這種房子買了, 你會損失慘重。
還有一些是死過人的,
最後一種是房主因欠債、賭博等違法行為導致賣房的, 這類房屋不建議買, 因為不知道哪天債主會找上門來呢!
四、長期拖欠各項費用的。
這類房屋一般是社區裡的商品房, 房主長期在外, 交由仲介代理賣房, 仲介又沒告知實情, 有些甚至是欠了幾年的物業費、管理費等, 幾項加起來也是不小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