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很辛苦, 可是房貸也很麻煩, 當你付了首付之後, 錢自然是空了, 可是這時候要買房子的貸款正在急於等待當中, 卻遇到家裡的困難, 比如疾病或者收入減少等原因, 還不起貸款了, 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其實還不起貸款的房子, 有三種比較妥當的處理方法, 而大部分人採用主動的方法更為適合, 最好是主動申請去解決, 而不要選擇等著法院來拍賣, 這樣的情況對於處理房產, 減少經濟損失來說, 會很好。
首先比較好的方法就是申請延期, 對於短期收入降低等情況, 這種方法比較適合, 但是這其中有一個條件, 就是延期的時間與原來貸款的時間, 加在一起不能超過三十年, 所以要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
轉賣是第二種方法,
還有一種就是等著法院拍賣, 這種方式法院會考慮銀行貸款的額度與利息等內容, 所以是損失較大的方式。 對於拍賣房產的情況來說, 如果有多餘的部分是會退還房主的, 但是這裡會有利息與罰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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