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人民銀行就“債券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

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人民銀行週三(5月31日)發佈《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指出, “債券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 “北向通”可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 標的債券為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種, 沒有額度限制;“南向通”有關辦法另行制定。

《暫行辦法》提出, 境外投資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幣或外匯投資。 使用外匯投資的, 可通過債券持有人在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以及香港地區經批准可進入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 辦理外匯資金兌換;至於使用外匯投資的,

在其投資的債券到期或賣出後, 原則上應兌換回外匯。

人民銀行將會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依法對“北向通”下人民幣購售業務、資金匯出入、外匯風險對沖、資訊統計報送等實施監督管理, 並與香港金管局及其他有關國家或地區的相關監督管理機構加強跨境監管合作, 防範利用“北向通”進行違法違規套利套匯等活動。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