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 按照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的原則, 每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經過合法合規的申請後, 將會頒發宅基地證。
不過現行政策調整後, 農村確權後發證都是將土地證和房屋產權兩證合一, 頒發“不動產權證”。 由於各方面的原因, 農村還是有許多宅基地房屋並沒有確權並頒發證件, 以往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無證房屋也不在少數。
那麼這些沒有證的宅基地房屋它是否有一個期限限制呢?
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 這是農村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 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佔有、使用等權利。 其上建造的房屋農村居民毫無疑問擁有所有權。
對於用於居住的土地如果談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