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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監事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公司監事會主席肖大波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資訊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訊一致。

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主席肖大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0,676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3789%), 計畫於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729,672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0924%)。

一、股東基本情況

(一)股東名稱

肖大波。

(二)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 肖大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0,676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3789%。

二、本次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減持股份的具體安排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3、減持數量及比例:擬減持729,672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0924%;

4、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方式;

5、減持期間: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11月30日;

6、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

三、股東相關股份承諾履行情況

(一)肖大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及上市時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 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購其持有的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上述鎖定承諾屆滿後, 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本公司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離職六個月後的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

(二)2015年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 基於對涪陵榨菜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 為促進涪陵榨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2015年7月10日肖大波先生承諾:自承諾之日起未來6個月內, 本公司股價低於15.19元/股時, 計畫通過二級市場、大宗交易或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資產管理等方式增持, 且增持後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本公司股份。 肖大波先生分別于2015年9月15日和2015年12月11日通過二級市場增持了公司股票3萬股, 完成了股票增持承諾。

截至本公告日, 肖大波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諾,

不存在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畫實施的不確定性

肖大波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畫, 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

(二)本次減持計畫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不會對公司的持續性經營產生影響。

(三)本次減持計畫實施期間, 肖大波先生將遵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五、備查檔

肖大波先生簽署的《董監高及其配偶買賣公司股票報備情況表》。

特此公告

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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