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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尼姑“瘋狂”到什麼程度?朱元璋下令禁止妙齡女子出家!

尼姑, 又稱比丘尼, 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 之後便慢慢的延續了下來。 在世人眼中, 她們往往是看破紅塵, 無欲無求, 心懷慈悲的一個群體。 青燈古佛, 吃齋念經, 過著清幽恬靜的生活。 但在明代, 尼姑這個群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她們忍受不住內心的孤寂與欲望, 做出了許多傷風敗俗的事情。

永樂年間, 有個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 在寺裡發現了纏棕帽, 帽上還有水晶纓珠。 工匠於是將其拿到市上出售, 不料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 經審問後才得知, 原來有一少年因為偷入尼寺, 而為縱欲尼姑所留, 最後死於色欲。 為了隱瞞事實, 尼姑只好將其肢解, 埋在牆下。

弘治年間, 饒州有一女尼, 與士人張生私通, 最後還嫁給了張生。 有人專門就此事贈一詩, 雲:“短髮蓬鬆綠未勻, 袈裟脫卻著紅裙。 於今嫁與張郎去, 羸得僧敲月下門。 ”

天順年間, 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參加會試的舉人, 閑來出遊, 七天沒有回家, 卻是到了一所尼寺, 被群尼所留。 每天早上, 尼姑開門出去, 到了晚上再偷偷攜帶酒肴回到寺中, 與這位舉人飲酒取樂, 所以根本無人知曉。 一天, 舉人起了懼怕之心, 於是跳牆出來, 已是“臞然一軀矣”, 身子瘦的只剩皮包骨。

諸如此類的事件還有許多, 尤其是每當遇到令節或每月的朔望, 女尼們在寺院內傳經說法, “誘引男婦, 動以千計, 夜聚曉散”。 為此, 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 不許為尼姑女冠”, “民年二十以上者, 不許為僧”(女子不到四十不能出家為尼, 男子二十以下才能出家)。 到了明孝宗, 又下令, “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 就於本寺門首枷號一個月, 滿日發落”。 後來慢慢的, 這種風氣才被去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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