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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礎練書法:第十一講《偏旁和獨體字的關係》

偏旁和部首組合在一起構成新的字稱為合體字。 "比"加上"白"構成了"皆", 而"皆"加上"木"構成了"楷"、加上"言字旁"又構成了"諧", 既然某些合體字裡含有常見的獨體字, 那麼這個獨體字本身和由它變化而來的偏旁或部首, 在外形上有沒有關係呢?

獨體字作合體字的右部和下部時基本保持不變

當一個字作另一個字的右部或者下部時, 這個字的形態基本保持不變。

1、作為偏旁後並沒有什麼大的改變, 可以照搬本字的寫法。 一般情況下, 獨體字作了合體字的右偏旁或者下偏旁, 除了本字適當寫瘦或寫扁之外,

並不產生大的結構、筆劃變化。

在"木"字作下偏旁時, 因為橫長豎短, 應符合"橫長豎短, 撇捺化點"的要求, 變撇捺為兩點。 "水"字作下旁時, 往往會變化為四個呼應點。

這是主筆不能衝突的緣故, 要注意區別對待。

2、本身為直豎, 仍為直下;斜向的豎, 仍保留原來斜勢。

3、本身帶有豎撇的獨體字, 作合體字的某 一部分時, 一般保持為豎撇不變(有特例, 如"套"、"蠶"、"喬"等);本身帶有平撇、短斜撇的獨體字, 作合體字的一部分時, 仍保持不變。

4、伸展的主筆, 基本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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