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李連傑因出演經典電影《少林寺》而一舉成名, 成功闖入影視圈, 然後繼續拍攝了《少林小子》《南北少林》等少林題材的作品。
1988年, 出於對自己演藝生涯的考慮, 李連傑和妻子黃秋燕移居美國, 以求更好的發展機會, 初到美國的李連傑, 人生地不熟, 語言也不通, 這時遇到了影視人羅大衛, 也就是著名導演羅維之子, 羅大衛在美國時給予了李連傑很多幫助, 這些行為讓李連傑頗為感動, 然後兩人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1989年, 李連傑拍攝了他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部電影《龍在天涯》, 之所以說重要是因為這部電影不僅改變了他的事業還改變了他的婚姻生活, 憑藉這部電影, 李連傑以動作影星身份殺入香港, 並結識了她現在的妻子利智。
當時《龍在天涯》是羅維公司拍的, 但私下裡李連傑與羅維有些矛盾, 拍完此片後, 兩人就沒有再合作, 要知道羅維可是捧紅了李小龍跟成龍的,
而這時他的好友羅大衛建議其跟嘉禾電影製作公司合作拍片, 畢竟嘉禾是大公司, 信譽高, 收入有保障,
1989年5月——1991年5月, 李連傑和嘉禾簽了兩年拍四部片的合約, 每部片酬150萬港幣, 此外他和羅大衛還簽了一份十年的經紀人合約, 但李連傑不知道這兩個合約卻給他帶來了莫大的麻煩。
與嘉禾合作的前兩部電影《龍行天下》《黃飛鴻之壯志淩雲》都沒什麼問題, 但在拍電影《黃飛鴻之二男兒當自強》時卻出現了麻煩, 一是李連傑和嘉禾的合約到期了, 嘉禾提出多簽兩年的要求, 李連傑因為羅大衛的雙重身份不願再合嘉禾續約, 畢竟如果雙方鬧出利益矛盾, 羅大衛要站在哪一邊?還是就是片酬沒到位,
之後, 李連傑委託律師幫助向嘉禾追取應得的利益, 但事後結果居然是:嘉禾不會再付李連傑三百萬。 若他毀約不完成其餘兩片, 還要支付嘉禾六百萬的賠償,
無奈, 當時李連傑在申請美國綠卡, 然後簽證也是嘉禾公司簽的, 如果跟嘉禾鬧翻, 自己的簽證和綠卡都要泡湯, 此時, 李連傑只能做出妥協, 答應多給半年時間, 完成剩下兩部片子的拍攝。
但半年過後, 嘉禾依舊沒有給李連傑合理的片酬賠償, 這讓李連傑心灰意冷, 決議跟嘉禾徹底解約, 而影視界知道李連傑即將和嘉禾解約後, 紛紛以重金吸引他, 要知道當時李連傑在中國大陸和東南亞有強大的票房號召力, 一部影片隨隨便便也是幾千萬票房。
在眾多追捧的影視公司中,有家新成立不久的富藝電影製作公司最為突出,因為其老闆蔡子明與李連傑最為投緣,一方面是蔡子明本人處事風格爽快且氣勢豪邁,另一方面是蔡子明對電影事業的一擲千金,視野開闊,具有強烈進軍國際影壇的野心。
每次蔡子明找李連傑,從不談拍片之事,只是說“英雄”惜“英雄”,對李連傑武術才華極為賞識,非常希望彼此結識交往建立友誼。蔡子明說:“我知道你跟羅大衛、嘉禾之間有很多問題。情況很困難,這些我都可以幫你解決。等問題解決了,我們再坐下來談談關於電影的事。彼此先交過朋友,其次呢,可以簽富藝,不喜歡呢,索性可以不理,江湖兄弟,肝膽相照嘛!”
蔡子明的一系列動作和言辭讓李連傑大為感動,再加上當時他正處於風口浪尖,又一個人孤身作戰,面對蔡子明伸出的友誼之手,豈有拒絕之理?
蔡子明把李連傑的事一把攬在身上,答應幫忙解決嘉禾的麻煩。富藝委託律師,向嘉禾追討應有的補償,嘉禾不予理會。蔡子明與律師商議,想了個辦法,一定要把事情辦了。
由於嘉禾當時急著要讓《黃飛鴻之二男兒當自強》上映,如果李連傑不演的話,嘉禾名譽會受到很大影響,再加上蔡子明處事方法正確,在圈內也算有點面子,最後通過前輩吳思遠作為中間人還真把這場風波解決了。
而雨過天晴的李連傑顯然被蔡子明的魄力所擇服,決定簽約富藝,並請蔡子明當他的經紀人,代為打點一切拍片事務,但由於之前李連傑和羅大衛簽過十年的經紀人合約,便向法院控告李連傑違約。面對此事,蔡子明不慌不亂,願意以新經紀人的身份來應付這一切並讓李連傑放心,凡是他的事,他蔡子明一律承擔。
但僅在李連傑和蔡子明簽約後不久的幾個小時,即1992年4月16日早上,蔡子明在離公司還有幾步之遠的地方,被兩個假扮成保安的殺手槍殺,頭上被打了9槍,當場死亡。
關於蔡子明的死因,江湖眾說紛紜,一是說,他是荷蘭的黑幫分子,與人結仇,別人千里尋仇殺他。另一說法是蔡子明為李連傑出頭,且做了他的經紀人,許多視李連傑為‘搖錢樹’的製片人,欲請他拍片不肯,於是懷恨在心殺人出氣。
蔡子明被槍殺之前,李連傑本來準備主演徐克《新龍門客棧》的,事情發生後,李連傑前往大陸,徐克只好將男主角換成了梁家輝。
當時這個事件鬧的很大,很多影視圈的有關人物都被警方盤查了一個底朝天,但真相還是未知。
蔡子明的被刺殺、黃維朗的遇害、成龍的車行遭劫、劉德華被槍逼著拍戲、劉嘉玲被拍裸照等等,當年香港娛樂圈的混亂讓每個當紅明星都心驚膽戰,嚴重影響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好在1994年香港警方對黑澀會組織進行了一次大規模掃蕩,才香港演藝界逐步步出最黑暗的時代。
在眾多追捧的影視公司中,有家新成立不久的富藝電影製作公司最為突出,因為其老闆蔡子明與李連傑最為投緣,一方面是蔡子明本人處事風格爽快且氣勢豪邁,另一方面是蔡子明對電影事業的一擲千金,視野開闊,具有強烈進軍國際影壇的野心。
每次蔡子明找李連傑,從不談拍片之事,只是說“英雄”惜“英雄”,對李連傑武術才華極為賞識,非常希望彼此結識交往建立友誼。蔡子明說:“我知道你跟羅大衛、嘉禾之間有很多問題。情況很困難,這些我都可以幫你解決。等問題解決了,我們再坐下來談談關於電影的事。彼此先交過朋友,其次呢,可以簽富藝,不喜歡呢,索性可以不理,江湖兄弟,肝膽相照嘛!”
蔡子明的一系列動作和言辭讓李連傑大為感動,再加上當時他正處於風口浪尖,又一個人孤身作戰,面對蔡子明伸出的友誼之手,豈有拒絕之理?
蔡子明把李連傑的事一把攬在身上,答應幫忙解決嘉禾的麻煩。富藝委託律師,向嘉禾追討應有的補償,嘉禾不予理會。蔡子明與律師商議,想了個辦法,一定要把事情辦了。
由於嘉禾當時急著要讓《黃飛鴻之二男兒當自強》上映,如果李連傑不演的話,嘉禾名譽會受到很大影響,再加上蔡子明處事方法正確,在圈內也算有點面子,最後通過前輩吳思遠作為中間人還真把這場風波解決了。
而雨過天晴的李連傑顯然被蔡子明的魄力所擇服,決定簽約富藝,並請蔡子明當他的經紀人,代為打點一切拍片事務,但由於之前李連傑和羅大衛簽過十年的經紀人合約,便向法院控告李連傑違約。面對此事,蔡子明不慌不亂,願意以新經紀人的身份來應付這一切並讓李連傑放心,凡是他的事,他蔡子明一律承擔。
但僅在李連傑和蔡子明簽約後不久的幾個小時,即1992年4月16日早上,蔡子明在離公司還有幾步之遠的地方,被兩個假扮成保安的殺手槍殺,頭上被打了9槍,當場死亡。
關於蔡子明的死因,江湖眾說紛紜,一是說,他是荷蘭的黑幫分子,與人結仇,別人千里尋仇殺他。另一說法是蔡子明為李連傑出頭,且做了他的經紀人,許多視李連傑為‘搖錢樹’的製片人,欲請他拍片不肯,於是懷恨在心殺人出氣。
蔡子明被槍殺之前,李連傑本來準備主演徐克《新龍門客棧》的,事情發生後,李連傑前往大陸,徐克只好將男主角換成了梁家輝。
當時這個事件鬧的很大,很多影視圈的有關人物都被警方盤查了一個底朝天,但真相還是未知。
蔡子明的被刺殺、黃維朗的遇害、成龍的車行遭劫、劉德華被槍逼著拍戲、劉嘉玲被拍裸照等等,當年香港娛樂圈的混亂讓每個當紅明星都心驚膽戰,嚴重影響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好在1994年香港警方對黑澀會組織進行了一次大規模掃蕩,才香港演藝界逐步步出最黑暗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