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文化>正文

禮記——曲禮上

《曲禮》曰:「毋不敬, 儼若思, 安定辭。 」安民哉!

敖不可長, 欲不可從, 志不可滿, 樂不可極。

賢者狎而敬之, 畏而愛之。 愛而知其惡, 憎而知其善。

積而能散, 安安而能遷。 臨財毋茍得, 臨難毋茍免。 很毋求勝, 分毋求多。 疑事毋質, 直而勿有。

若夫, 坐如屍, 立如齋。 禮從宜, 使從俗。 夫禮者所以定親疏, 決嫌疑, 別同異, 明是非也。 禮, 不妄說人, 不辭費。 禮, 不逾節, 不侵侮, 不好狎。 修身踐言, 謂之善行。 行修言道, 禮之質也。 禮聞取於人, 不聞取人。 禮聞來學, 不聞往教。

道德仁義, 非禮不成, 教訓正俗, 非禮不備。 分爭辨訟, 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 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 非禮不親。 班朝治軍, 蒞官行法, 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 供給鬼神, 非禮不誠不莊。 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鸚鵡能言, 不離飛鳥;猩猩能言, 不離禽獸。 今人而無禮, 雖能言, 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 故父子聚麀。 是故聖人作,

為禮以教人。 使人以有禮, 知自別於禽獸。

太上貴德, 其次務施報。 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 非禮也;來而不往, 亦非禮也。 人有禮則安, 無禮則危。 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 夫禮者, 自卑而尊人。 雖負販者, 必有尊也, 而況富貴乎?富貴而知好禮, 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 則志不懾。

人生十年曰幼, 學。 二十曰弱, 冠。 三十曰壯, 有室。 四十曰強, 而仕。 五十曰艾, 服官政。 六十曰耆, 指使。 七十曰老, 而傳。 八十、九十曰耄, 七年曰悼, 悼與耄雖有罪, 不加刑焉。 百年曰期, 頤。

大夫七十而致事。 若不得謝, 則必賜之幾杖, 行役以婦人。 適四方, 乘安車。 自稱曰老夫, 于其國則稱名;越國而問焉, 必告之以其制。

謀于長者, 必操幾杖以從之。 長者問, 不辭讓而對, 非禮也。

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

昏定而晨省, 在醜夷不爭。

夫為人子者, 三賜不及車馬。 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 兄弟親戚稱其慈也, 僚友稱其弟也, 執友稱其仁也, 交遊稱其信也。 見父之執, 不謂之進不敢進, 不謂之退不敢退, 不問不敢對。 此孝子之行也。

夫為人子者:出必告, 反必面, 所游必有常, 所習必有業。 恒言不稱老。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十年以長則兄事之, 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群居五人, 則長者必異席。

為人子者, 居不主奧, 坐不中席, 行不中道, 立不中門。 食饗不為概, 祭祀不為屍。 聽于無聲, 視於無形。 不登高, 不臨深。 不茍訾, 不茍笑。

孝子不服暗, 不登危, 懼辱親也。 父母存, 不許友以死。 不有私財。

為人子者:父母存, 冠衣不純素。 孤子當室, 冠衣不純采。

幼子常視毋誑,

童子不衣裘裳。 立必正方。 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 則兩手奉長者之手。 負劍辟咡詔之, 則掩口而對。

從于先生, 不越路而與人言。 遭先生于道, 趨而進, 正立拱手。 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

從長者而上丘陵, 則必鄉長者所視。

登城不指, 城上不呼。

將適舍, 求毋固。 將上堂, 聲必揚。 戶外有二屨, 言聞則入, 言不聞則不入。 將入戶, 視必下。 入戶奉扃, 視瞻毋回;戶開亦開, 戶闔亦闔;有後入者, 闔而勿遂。 毋踐屨, 毋踖席, 摳衣趨隅。 必慎唯諾。

大夫士出入君門, 由闑右, 不踐閾。

凡與客入者, 每門讓於客。 客至於寢門, 則主人請入為席, 然後出迎客。 客固辭, 主人肅客而入。 主人入門而右, 客入門而左。 主人就東階, 客就西階, 客若降等, 則就主人之階。

主人固辭, 然後客複就西階。 主人與客讓登, 主人先登, 客從之, 拾級聚足, 連步以上。 上於東階則先右足, 上於西階則先左足。

帷薄之外不趨, 堂上不趨, 執玉不趨。 堂上接武, 堂下布武。 室中不翔, 並坐不橫肱。 授立不跪, 授坐不立。

凡為長者糞之禮, 必加帚於箕上, 以袂拘而退;其塵不及長者, 以箕自鄉而扱之。 奉席如橋衡, 請席何鄉, 請衽何趾。 席:南鄉北鄉, 以西方為上;東鄉西鄉, 以南方為上。

若非飲食之客, 則布席, 席間函丈。 主人跪正席, 客跪撫席而辭。 客徹重席, 主人固辭。 客踐席, 乃坐。 主人不問, 客不先舉。 將即席, 容毋怍。 兩手摳衣去齊尺。 衣毋撥, 足毋蹶。

先生書策琴瑟在前, 坐而遷之, 戒勿越。 虛坐盡後, 食坐盡前。 坐必安, 執爾顏。 長者不及, 毋儳言。 正爾容,聽必恭。毋剿說,毋雷同。必則古昔,稱先王。侍坐于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請業則起,請益則起。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侍坐于所尊敬,毋余席。見同等不起。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燭不見跋。尊客之前不叱狗。讓食不唾。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侍坐于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複也;則左右屏而待。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侍坐于長者,屨不上于堂,解屨不敢當階。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鄉長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離立者,不出中間。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捆,內言不出於捆。

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党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蔔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為友。

賀取妻者,曰:「某子使某聞子有客,使某羞。」

貧者不以貨財為禮,老者不以筋力為禮。

名子者不以國,不以日月,不以隱疾,不以山川。

男女異長。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膾炙處外,醯醬處內,蔥渫處末,酒漿處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于客,然後客坐。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殽之序,遍祭之。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辯殽。主人未辯,客不虛口。

侍食于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

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辭以窶。濡肉齒決,幹肉不齒決。毋嘬炙。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于客,然後客坐。侍飲于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禦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餕餘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禦同于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為國君者華之,巾以綌。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之。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禦,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複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拂其首,畜鳥者則勿拂也。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末。獻民虜者操右袂。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獻孰食者操醬齊。獻田宅者操書致。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則客還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進劍者左首。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

進幾杖者拂之。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飾羔雁者以繢。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劍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乘必以幾。

齊者不樂不吊。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複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生與來日,死與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吊。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不翔。當食不歎。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歎;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兵車不式。武車綏旌,德車結旌。史載筆,士載言。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臨祭不惰。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

卒哭乃諱。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

凡蔔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曰:「為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

卜筮不過三,蔔筮不相襲。龜為蔔,策為筮,蔔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于馬前。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則僕並轡授綏。左右攘辟,車驅而騶。至於大門,君撫僕之手而顧,命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

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客車不入大門。婦人不立乘。犬馬不上於堂。故君子式黃髪,下卿位,入國不馳,入裡必式。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禦之。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拜。祥車曠左,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僕禦、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禦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國君不乘奇車。車上不廣咳,不妄指。立視五巂,式視馬尾,顧不過轂。國中以策彗恤勿驅。塵不出軌。國君下齊牛,式宗廟。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乘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步路馬,必中道。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

正爾容,聽必恭。毋剿說,毋雷同。必則古昔,稱先王。侍坐于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請業則起,請益則起。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侍坐于所尊敬,毋余席。見同等不起。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燭不見跋。尊客之前不叱狗。讓食不唾。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侍坐于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複也;則左右屏而待。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寢毋伏。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侍坐于長者,屨不上于堂,解屨不敢當階。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鄉長者而屨;跪而遷屨,俯而納屨。

離坐離立,毋往參焉;離立者,不出中間。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於捆,內言不出於捆。

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齊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党僚友,以厚其別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蔔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為友。

賀取妻者,曰:「某子使某聞子有客,使某羞。」

貧者不以貨財為禮,老者不以筋力為禮。

名子者不以國,不以日月,不以隱疾,不以山川。

男女異長。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凡進食之禮,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膾炙處外,醯醬處內,蔥渫處末,酒漿處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于客,然後客坐。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殽之序,遍祭之。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辯殽。主人未辯,客不虛口。

侍食于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

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辭以窶。濡肉齒決,幹肉不齒決。毋嘬炙。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于客,然後客坐。侍飲于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禦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餕餘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禦同于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為國君者華之,巾以綌。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之。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禦,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複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拂其首,畜鳥者則勿拂也。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末。獻民虜者操右袂。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獻孰食者操醬齊。獻田宅者操書致。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則客還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進劍者左首。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

進幾杖者拂之。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飾羔雁者以繢。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劍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乘必以幾。

齊者不樂不吊。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複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生與來日,死與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吊。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不翔。當食不歎。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歎;介胄,則有不可犯之色。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兵車不式。武車綏旌,德車結旌。史載筆,士載言。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臨祭不惰。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

卒哭乃諱。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

凡蔔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曰:「為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

卜筮不過三,蔔筮不相襲。龜為蔔,策為筮,蔔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于馬前。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則僕並轡授綏。左右攘辟,車驅而騶。至於大門,君撫僕之手而顧,命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

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客車不入大門。婦人不立乘。犬馬不上於堂。故君子式黃髪,下卿位,入國不馳,入裡必式。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禦之。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拜。祥車曠左,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僕禦、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禦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國君不乘奇車。車上不廣咳,不妄指。立視五巂,式視馬尾,顧不過轂。國中以策彗恤勿驅。塵不出軌。國君下齊牛,式宗廟。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乘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步路馬,必中道。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