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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讓我講講商業健康保險怎麼在算個稅時扣除?

自行購買

小A月稅前工資10000, 個人繳付的符合個稅扣除標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合計3000。

2017年7月小A自己自行購買符合文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年保費為3600元, 保期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財稅〔2017〕39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 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第四條(二)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 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第三條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 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保單憑證, 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為其稅前扣除, 不得拒絕。

小A於當月將保單憑證交給了單位, 單位從8月開始計算扣除。

所以小A在8月收入額為10000, 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3500(免稅額)-3000-200(符合條件商業保險)=3300.按照速算扣除表,

適用稅率10%, 速算扣除數105,8月小A應納稅額為3300*10%-105=225元。

小A少繳稅款200*10%=20, 一年即為240。 按照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45%算, 保險的扣除最高可節省個稅1080。

單位購買

小A月稅前工資10000, 個人繳付的符合個稅扣除標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合計3000.

2017年7月公司為每位職工購買了符合文件規定商業健康保險, 年繳費3600, 按規定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 應併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 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征個人所得稅, 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單位購買保險, 一次性支付一年的保費, 並未明確規定在計入員工工資薪金時是分次計入還是一次計入。 這裡假定前提為分次計入」

財稅〔2017〕39號第四(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 視同個人購買, 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 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小A在8月收入額為10000+300(3600/12)=10300, 應納稅所得額為10300-3500(免稅額)-3000(扣除項)-200=3600.按照速算扣除表, 適用稅率10%, 速算扣除數105,8月小A應納稅額為3600*10%-105=255元。

財稅〔2017〕39號第四(一)規定, 單位負擔的部分, 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

此處“工資薪金明細清單” 儘管未明確指的是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表, 還是單位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的申報表, 但由於一般商業保險在會計核算上會計入職工福利費, 所以為了保持會計科目工資總額和工資薪酬明細表一致,

建議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 在申報表中將該部分體現為工資薪金所得, 再從之後的減除項中扣除。 一方面滿足檔中對於“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的要求, 一方面又保持賬務的清晰。

共同負擔

小A月稅前工資10000, 個人繳付的符合個稅扣除標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合計3000.

2017年7月公司為每位職工購買了符合文件規定商業健康保險, 年繳費3600, 單位與個人各負擔50%.

財稅〔2017〕39號第四(一)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買或者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實名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清單, 視同個人購買, 並自購買產品次月起, 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小A在8月收入額為10000+150(1800/12)=10150, 應納稅所得額為10150-3500(免稅額)-3000(扣除項)-200=3450。 按照速算扣除表, 適用稅率10%, 速算扣除數105,8月小A應納稅額為3450*10%-105=240元。

注意

1、企業單位扣繳義務人在填報申報表時, 將商業健康保險支出金額填至稅前扣除項目“其他”列中, 個體戶等經營者將稅前扣除的支出金額填至“投資者減除費用”行, 並同時填報《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2、雖然法規明確了商業健康險個人所得稅的扣除問題, 但對於單位購買的商業健康險費用, 並沒有新的政策, 企業所得稅前仍然是不能稅前列支的。

3、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 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稅優識別碼, 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由商業健康保險資訊平臺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位識別碼。

來源二哥稅稅念

由商業健康保險資訊平臺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位識別碼。

來源二哥稅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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