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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成都富力麗思卡爾頓酒店(成都市青羊區順城大街269號)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合法、有效。 本次現場會議由董事長Joseph Tcheng(陳壽祺)先生主持, 公司聘請的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晉倩如、何豔出席並見證了會議。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 出席8人, 董事Vinod Rao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 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田冀東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總經理范祥福先生、財務總監何榮輝先生、副總經理許勇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公司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公司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3、議案名稱: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議案名稱: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

5、議案名稱:公司2016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6、議案名稱:公司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7、議案名稱:公司關於2016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二)涉及重大事項, 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第1-7項議案為普通議案, 均獲得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公司獨立董事馮淵女士代表全體獨立董事做了2016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

律師:晉倩如、何豔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認為, 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的程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檔。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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