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地理標誌商標精准扶貧, 促進農民增收和致富, 石家莊市將把地理標誌商標獎勵和馳名商標同等對待, 每批准1件地理標誌商標, 市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 縣(市、區)財政視情給予一定獎勵。 日前, 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我市地理標誌商標工作的意見》, 進一步加強全市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工作。
地理標誌商標是地方特色農、林產品的金字招牌, 產品價格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 是發展品牌農林業、促進商標富農的金鑰匙, 其品牌價值高於馳名商標。
在地理標誌商標培育和發掘上,
按照要求,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地理標誌商標的宣傳工作, 每年至少開展一至二次大規模培訓宣傳普及工作。
農林等有關部門要深入瞭解符合地理標誌商標要求的特色產品和農林產品的情況, 科學確認地理標誌商標保護地域, 開展產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制定和評價。 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後, 要幫助、指導商標註冊人嚴把地理標誌商標產品品質和品質, 加強生產基地建設和地理標誌商標產品的檢驗檢測等技術鑒定和品質監督等工作, 幫助建立特色農業合作社對接地理標誌商標所有者, 組織農民實施規模化生產,
在市場拓展方面, 農林部門和商務部門組織商品推薦會和招商會, 有組織地推動地理標誌商標產品走出去, 擴大市場佔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