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財政部在其官網公佈了“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 給全國的創業者送上了一份大禮!
根據“通知”, 全國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 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假如一家小微企業, 今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是50萬元。 按照此前的納稅方案(30萬以內減半徵收), 應該繳納7萬元所得稅;按照新的優惠方案, 只需要繳納5萬元即可, 可獲得2萬元的優惠。
從2014年以來, 國家加大了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提至10萬元、20萬元, 2015年8月提高到了30萬元。 此次提高到50萬元, 是2017年3月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裡做出的承諾。
也就是說, 對於一家年“應納稅所得額”50萬的企業來說,
也許你會覺得, 四五萬元的稅費, 對一家企業意義不大。 但別忘了, 小微企業在中國數量極其巨大, 而且還在不斷、快速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