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 只要我們手上有房產證和土地證, 就能證明這套房子歸誰了, 也能證明這塊土地自己有使用權。 雖然說房子是永久歸你了, 這土地可是國家的, 使用權只有70年, 那到期了怎麼辦呢?現在對於這個問題, 一直爭的不可開交, 也沒有一個定論。 說到期限問題, 我們不禁會想, 古代的房子有沒有年限呢?因為在古代, 土地也是屬於國家的, 那總有個使用期限吧?
在古代, 一套住房的第一代業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 房子蓋好後一代一代傳下去, 或許被賣掉, 賣給第二代業主, 然後再賣給第三代, 也不存在產權年限的說法。 或許因為古代房子比較大, 一個家族都在一起。 古人買房都是買一處宅子, 有院子, 這就跟現在農村一樣, 基本可以一代代繼承下去。 而不像現在城市裡面, 都是樓房, 宅基地是有限的, 而且是共用的, 資源緊張了, 就開始有產權年限的說法了。
我們以宋朝來舉個例子。 由於宋朝商品經濟發達, 城市化進程較快, 人口流動頻繁, 跟現在的趨勢一樣, 宋朝人賺錢也喜歡往大城市擠, 而一個人從農村搬到城市, 首先必須解決的就是有個落腳、棲身之所, 或購房, 或租房, 於是便催生了一個火爆的房地產市場。
在古代, 儘管房子沒有產權年限的說法, 但是他們的房子總有點隱患, 那就是要保管好房契和地契, 萬一弄丟了或者被偷被搶了, 又沒有其他的證明材料, 沒辦法補辦, 那有可能這房子就不屬於你了。 甚至有些惡霸偽造一張房契, 就能把原來的業主趕出家門, 還有些敗家子瞞著家人, 偷偷地把房契押給錢莊, 貸到錢之後再去花天酒地。 所以說那時候的房子不像現在, 房管局都有存根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