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伯裡(John Singleton Copley)是十九世紀英國最有名的律法權威, 曾任英國首席檢察司、上議院議長、劍橋大學校長, 被英皇賜名為林賀思公爵(Lord Lyndhurst)。 他去世後, 他的親屬在一些文件中, 找到了他談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詳盡記載, 其中有這麼一句話:“我清楚明白那證據是什麼, 有關復活的證據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 1。 信仰和反對基督教的人都知道,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基石。 所以, 復活的真實與否, 一直是雙方交鋒的核心所在。 但耶穌復活的史實一直迄然聳立, 無人能夠推翻, 兩千年前如此, 中世紀亦然, 上個世紀是這樣,
律師莫理遜(Frank Morison)認為耶穌是一位偉大的人物, 但不是神。 他認為用復活這樣喜劇性的童話來結束耶穌的一生, 是破壞了耶穌的形象。 他立志要將耶穌在世的最後幾天中的事完全追記下來, 以正視聽, 還耶穌英雄本色。 他本打算盡可能刪去有關神跡的一切記錄, 並準備對耶穌復活一事絕口不提。 他認為自己是個律師, 有足夠的判斷力, 能把耶穌復活這個騙局和迷信揭穿, 以便一勞永逸地推倒基督教信仰。 可是, 他詳盡研究的結果, 與他的初衷相悖, 他不得不改變自己的觀點, 接受了耶穌復活的事實。 他的著作《歷史性的大審判》(Who Moved the Stone?)是一本暢銷書, 第一章的題目是“一本寫不出來的書” 2。
利特爾敦(Lord Lyttelton)是文人兼政治家, 曾任英國國會議員和財政部長, 他曾追述他與他一個做法官的朋友韋斯特(Gilbert West)的一段往事。 他倆年輕時都深信《聖經》是一本欺騙人的書, 並決意要揭發其中的虛偽。 利特爾敦立志找出大數人掃羅從未變成使徒保羅的證據, 韋氏則從事印證耶穌沒有復活。 他們分頭研究了相當長的時期。 結果, 二人均因為竭力找尋證據想推翻基督教信仰, 反而在證據面前放棄了偏見, 悔改歸信了基督。 當他們碰面時, 都覺得有些靦腆。 他們沒能按預想的計畫因揭發了虛偽而歡呼, 卻彼此由衷地慶賀認識了神所啟示的《聖經》。 後來韋氏寫了一本書《由歷史及考證資料看耶穌基督之復活》(Observations on the History and Evidences of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 在該書的扉頁上,
孟沃偉(John Warwick Montgomery)一九三一年出生於紐約州, 一九五二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于康乃爾大學, 繼而先後在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韋登堡大學、芝加哥大學及法國Strasbourg 大學獲碩士、神學士、哲學博士等學位。 歷任文學、神學和法學教授, 著作甚豐。 他在《歷史與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第一章中寫道:“在這本書內, 筆者準備不厭其煩地再提出這些問題:耶穌是誰?他自稱是誰?有何根據?本章與第三章將討論耶穌的生平、身分及其使命的歷史實錄, 以作為第三、四兩章的背景, 因為在後兩章內, 我們將要討論耶穌基督的神性, 他如何從死裡復活, 以證明他實在是他所自稱的那一位。 這些討論的題目難免會引起面紅耳赤的爭論,
孟沃偉提及的魯益師於一八九八年生於愛爾蘭, 在一個學院讀了一年書以後, 全靠自學, 在牛津大學首次獲得三重學位, 一九五四年出任劍橋大學教授。 他是一個擁有獨特恩賜和邏輯頭腦的基督徒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