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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集中代收付?被央行叫停會帶來什麼影響?

5月17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內部發佈了《關於加強小額支付系統集中代收付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旨在加強集中代收付業務管理, 維護支付清算秩序, 防範業務風險。

通知規定:集中代收付中心將嚴禁向公用事業類和公益類以外的其他機構提供代收付服務, 對於已為其他機構提供代收付服務的集中代收付中心, 應於2017年12月31日前斷開上述機構的而連接, 停止為其提供服務。 而自2017年6月30日起, 集中代收付的金額也將制定上限, 為5萬元/筆。

通知還規定, 就僅剩的公用事業類和公益類單位,

集中代收付中心提供代收付服務時也應逐步採取免收費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 一律不得向代收付業務的委託人收取費用。

除此以外, 該通知要求集中代收付中心不得將核心業務外包, 集中代收付中心與委託人新增、變更或終止業務合作關係, 應報所屬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同意。

有業內人士認為, 央行的這一紙通知幾乎是叫停了集中代收付業務。 那麼, 集中代收付業務究竟是什麼?叫停後又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何為集中代收付

公開資料顯示, 集中代收付業務是指收、付款人根據合同約定, 委託清算組織提出代收、代付業務指令, 由其分別發送給收、付款人開戶行, 進行集中批量收、付款的業務。

而集中代收付中心則是運行和管理集中代收付系統的清算組織,

是中國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的特許參與者。

集中代收付中心通過接入中國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 實現與各商業銀行無縫連接, 為各地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企事業單位提供安全、低成本的包括跨行代收、代付在內的各種便利的支付結算服務, 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的繳付費服務。

一位熟悉集中代收付業務的業內人士對法治週末記者解釋, 集中代收付業務有兩個含義, 一為集中, 二為代收付。

簡單來講, 代付指各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結算便利, 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指定款項的收付事宜的業務。 代扣是用戶和商戶簽訂過一些代為扣款的協定後,

系統會根據協定按時從客戶簽訂協定的帳戶中扣除協定的金額, 明細備註中就顯示“代扣”。

集中則是通過人民銀行, 將資金集中到小額支付系統, 實現跨行付款和跨行扣款。 多家銀行都有代收付業務, 但把代收付功能擴散到跨行跨地區的範圍, 實現批量付款、批量扣款, 就需要人民銀行提供的集中通道。

在集中代收付系統運營之初, 集中代收付業務突出了跨行、節約型的優勢。 近幾年,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發展, 以及協力廠商支付的加入, 支付行業出現了不公平的競爭。 集中代收付的低成本、高效率, 造成了支付行業中其他機構的競爭壓力。

集中代收付中心作為人民銀行的清算部門, 其支付系統的成本原本就低。

有一些支付機構以賺取手續費為盈利模式, 就需要尋找成本較低的通道, 而集中代收付中心就是最佳選擇。 如果選擇銀聯的通道, 則需要負擔較高的成本。

除成本低的優勢之外, 集中代收付中心還具有較高的效率。 比如, POS機收單只能做對私的銀行卡, 且需要密碼驗證, 但代扣只要持卡人帳號就可以完成代扣業務, 不需要密碼等驗證資訊, 且對公對私不受限制。

並非是直接叫停集中代收付業務

法治週末記者對央行下發的《通知》進行了梳理發現, 《通知》針對小額支付系統, 對央行分支機搆、集中代收付中心和商業銀行都提出了相關要求。

對於央行分支機搆, 新規要求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即修訂轄區內集中代收付業務管理辦法,

建立健全集中代收付中心合作單位的准入機制, 加強對集中代收付中心的業務監管, 採取相應措施整治違反規定開展業務的集中代收付中心, 全面梳理核查集中代收付中心, 妥善制定集中代收付中心的退出方案。

其中, 第六條規定:“對於擬退出小額支付系統的集中代收付中心, 應妥善制定退出方案, 報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同意後, 平穩有序做好退出工作。 ”

該業內人士分析, 央行並非是直接叫停集中代收付業務。 實際上, 對於違規機構進行處罰、清退處理, 而對於自身想退出小額支付系統的代收付中心, 央行給予其選擇權。

對於集中代收付中心, 《通知》明確其“小額、公益、便民”支付服務定位, 包括只服務公用事業類和公益類機構、金額上限調整為5萬元、逐步採取免收費政策等;另外,不得將委託單位資質審核、委託協定簽訂、集中代收付業務處理、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

豐瑞祥祥付寶行銷總裁李紫建分析,2017年年底之前,已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銀行,需終止向非公用、公益類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提供服務。

對於銀行收取公用、公益類代收付服務費用的期限來講,僅有不到兩年的時間,並且央行要求儘量實行免費政策,在2019年全部免費。對於被服務公用、公益機構來講,額度的限制有所降低,但是現在可以免費使用代收付服務。

對於逐步採取免收費政策的規定,上述業內人士稱,作為財政單位,人民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不能向客戶收費。因為不能從事盈利性的業務,也就不能向盈利單位提供服務。集中代收付中心本身是人民銀行的一個服務性系統,應該是免費向社會提供服務,以此達到壓縮該項業務的目的。對於限額的調整,也是為了加強管理。

針對商業銀行,新規主要強調及時、規範處理集中代收付業務。付款行收到批量代收付業務,審核無誤後應及時辦理扣款;收款行收到批量代收付業務,應及時核實收款人帳戶資訊,並根據實際情況向小額支付系統發出回執資訊。

或將影響正常商業機構商業模式

在充錢辦理視頻、音樂、遊戲等會員時,用戶會被提醒是否按月按時繳費,如果確認,那麼之後的每個月就不需要再進入繳費頁面,會員費就會被授權從銀行卡內扣除。

這就涉及到了代收付業務,後續交易無需使用者參與,不需要持卡人再次確認和輸入密碼,甚至在每一次扣款時,無需再度提醒持卡人。

通常,商戶發起的扣款指令必要要素只有卡號,姓名、證件號、手機號等都為可選專案,並不包括密碼和其他驗證資訊。因此,不少人質疑此類付款方式的風險。

上述業內人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發生過風險事件。其實集中代收付業務是依託於協議付款的,《支付結算辦法》中規定,從卡上扣錢有兩種模式,一是協定扣款,即持卡人同意從其帳戶裡定時自動扣錢。二是線下付款,通過輸入密碼扣款。協議扣款雖有風險,但並沒有很大,和互聯網金融,線下付款,POS機付款,處於同一風險級別。

此外,該業內人士表示,該項《通知》規定按照統一標準來收費,有效限制了較大額度。但同時,人民銀行根據規定嚴格清理合作夥伴,在一定程度上,給合作夥伴帶來了很大不便,對於一些正常經營的商業機構而言,可能會因為介面的關閉而影響到其原本的商業模式。比如,商業保險將不能通過集中代收付中心,和人民銀行解除合作關係後,就需要通過其他方式,如銀聯,由按筆收費變為按金額收費,所承擔的成本就相應提高。

李紫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該《通知》面向所有已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銀行有所影響,對於未接入該中心的銀行及其他機構相對影響較小。比如:協力廠商支付機構相對於銀行來講影響就比較小,畢竟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還是少數,所以影響甚微。在對銀行施行監管的同時,集中代收付中心的核心業務監管也將會更加嚴格,例如:資質審核、協議簽訂、業務處理、風控等不允許外包、處理時間等。

央行文件原文

包括只服務公用事業類和公益類機構、金額上限調整為5萬元、逐步採取免收費政策等;另外,不得將委託單位資質審核、委託協定簽訂、集中代收付業務處理、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

豐瑞祥祥付寶行銷總裁李紫建分析,2017年年底之前,已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銀行,需終止向非公用、公益類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提供服務。

對於銀行收取公用、公益類代收付服務費用的期限來講,僅有不到兩年的時間,並且央行要求儘量實行免費政策,在2019年全部免費。對於被服務公用、公益機構來講,額度的限制有所降低,但是現在可以免費使用代收付服務。

對於逐步採取免收費政策的規定,上述業內人士稱,作為財政單位,人民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不能向客戶收費。因為不能從事盈利性的業務,也就不能向盈利單位提供服務。集中代收付中心本身是人民銀行的一個服務性系統,應該是免費向社會提供服務,以此達到壓縮該項業務的目的。對於限額的調整,也是為了加強管理。

針對商業銀行,新規主要強調及時、規範處理集中代收付業務。付款行收到批量代收付業務,審核無誤後應及時辦理扣款;收款行收到批量代收付業務,應及時核實收款人帳戶資訊,並根據實際情況向小額支付系統發出回執資訊。

或將影響正常商業機構商業模式

在充錢辦理視頻、音樂、遊戲等會員時,用戶會被提醒是否按月按時繳費,如果確認,那麼之後的每個月就不需要再進入繳費頁面,會員費就會被授權從銀行卡內扣除。

這就涉及到了代收付業務,後續交易無需使用者參與,不需要持卡人再次確認和輸入密碼,甚至在每一次扣款時,無需再度提醒持卡人。

通常,商戶發起的扣款指令必要要素只有卡號,姓名、證件號、手機號等都為可選專案,並不包括密碼和其他驗證資訊。因此,不少人質疑此類付款方式的風險。

上述業內人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發生過風險事件。其實集中代收付業務是依託於協議付款的,《支付結算辦法》中規定,從卡上扣錢有兩種模式,一是協定扣款,即持卡人同意從其帳戶裡定時自動扣錢。二是線下付款,通過輸入密碼扣款。協議扣款雖有風險,但並沒有很大,和互聯網金融,線下付款,POS機付款,處於同一風險級別。

此外,該業內人士表示,該項《通知》規定按照統一標準來收費,有效限制了較大額度。但同時,人民銀行根據規定嚴格清理合作夥伴,在一定程度上,給合作夥伴帶來了很大不便,對於一些正常經營的商業機構而言,可能會因為介面的關閉而影響到其原本的商業模式。比如,商業保險將不能通過集中代收付中心,和人民銀行解除合作關係後,就需要通過其他方式,如銀聯,由按筆收費變為按金額收費,所承擔的成本就相應提高。

李紫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該《通知》面向所有已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銀行有所影響,對於未接入該中心的銀行及其他機構相對影響較小。比如:協力廠商支付機構相對於銀行來講影響就比較小,畢竟接入集中代收付中心的協力廠商支付機構還是少數,所以影響甚微。在對銀行施行監管的同時,集中代收付中心的核心業務監管也將會更加嚴格,例如:資質審核、協議簽訂、業務處理、風控等不允許外包、處理時間等。

央行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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