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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瑟琳哭窮231萬不夠養家 勝訴王佩華「回復自由身」

記者林奕如/臺北報導

台巴混血兒雷瑟琳演出《料理高校生》走紅, 但不滿合約期間只有231萬元收入, 無法解決家中經濟狀況, 在臉書宣佈和經紀人王佩華解約, 雙方對簿公堂。 20日臺北地院判雙方已無經紀關係, 全案可上訴。

▲雷瑟琳和王佩華經紀合約鬧上法院。 (圖/翻攝自雷瑟琳 Nita粉絲專頁)

雷瑟琳出道後, 先後演出《俏摩女搶頭婚》、《聽見幸福》等戲劇, 不過去年7月突然在臉書發出解約聲明, 「本人雷瑟琳已正式向王佩華工作室發出終止合作聲明。 」至於為何提出終止合作, 她直接表明2點原因, 一個是對未來規劃發展產生難以解決的分歧, 再來是因為家庭經濟方面考量與壓力。

雷瑟琳透露合約期間有231萬多元收入, 但收入仍不夠維持生活, 因此發出解約聲明, 王佩華則表示「一切依合約處理」, 雙方鬧上法院, 20日判決出爐, 雙方已無經紀關係, 之後還可上訴。

記者詢問雷瑟琳目前尚未回應;王佩華則表示, 「要拿到判決書才能清楚,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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