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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涉槍案被控四項罪名

新京報訊 著名脫口秀演員周立波在美涉槍一案餘波未消。 紐約當地時間昨日9點30分, 該案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第三次開庭。 記者從現場律師劉龍珠處獲悉, 周立波在臨時更換律師後, 本人並未出庭。 當日, 法院決定, 該案進入“大陪審團”審理程式, 這也意味著, 未來周立波本人將到庭接受聆訊。

被控四項罪名

今年1月18日深夜, 周立波在美國開車“蛇行”, 遭路人舉報, 並被美國交通執法人員于當地時間19日淩晨, 在紐約州萊亭頓攔下。 執法人員搜索後發現, 周立波所駕駛車輛後座有黑色槍套, 以及一把柯爾特野馬手槍。

此外, 執法人員同時在車內發現兩袋快克古柯鹼。 隨後, 警方立即逮捕周立波, 以及坐在副駕駛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人員, 周立波好友唐爽。 紐約警方稱, 兩人被捕時配合警方, 並未有拒捕行為。

紐約當地華裔律師劉龍珠介紹, 事發後, 周立波被控四項罪名, 包括非法擁有管制藥物, 非法擁有武器, 非法擁有槍支以及開車時使用手機。 其表示, 依據美國法律, 如果周立波非法藏毒和非法持槍罪名成立, 將最低服刑2年。

此前兩次“過堂”

事發後, 周立波曾經兩次到庭受審, 但始終未有正式判決。

2017年1月21日, 事發兩天后, 周立波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受審。 當天, 周立波一方與檢方就保釋金進行商談。 這一商談結果是, 其保釋金額從25000元美金講到5000元美金,

或者價值7500元美金的債券。

4月7日, 周立波涉槍一案原定在原法院進行第二次庭審。 7日下午, 周立波穿一身緊身衣、戴著墨鏡出現在法院門口, 神情輕鬆, 隨後他通過律師提出延期審理, 並獲得法院批准。 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 周立波仍未認罪, 案件庭審將繼續。

案件轉入“大陪審團”程式

10日上午, 美國現場律師劉龍珠告訴新京報記者, 上午9點30分, 周立波涉槍案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第三次開庭。 周立波本人未到場, 但更換了代理律師。 唐爽出庭, 但“面色鐵青, 一言不發”。 法院當庭決定, 該案將走“大陪審團程式”。

劉龍珠介紹, 按照紐約當地法律, 刑事重罪的審理程式中, 法官會請大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檢控嫌犯。 大陪審團由26人組成,

16人以上到場則可審理案件。 若不足12人認同周立波罪名成立, 則檢方無法對其提出起訴。 通常來說, 大陪審團做出決定需歷時一個月。 此外, 依據紐約州法律, 嫌疑人有權提出跳過“大陪審團”程式, 直接由公訴方指控, 但周立波並未做出這一選擇。

不過, 劉龍珠同時強調, 進入“大陪審團”程式, 意味著周立波本人需到庭接受聆訊, 或將導致其當場披露更多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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