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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更正補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股東大會有關情況

1.原股東大會的類型和屆次: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

2.原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7年6月28日

3.原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

二、更正補充事項涉及的具體內容和原因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規定的第二條, 即“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 且前次募集資金到賬時間距今未滿五個會計年度的, 董事會應按照本規定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對發行申請文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內或境外)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並就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作出決議後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故公司在本次股東大會中補充《關於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補充議案序號為21, 之後議案序號順延。

三、除了上述更正補充事項外, 於2017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東大會通知事項不變。

四、更正補充後股東大會的有關情況。

1.現場股東大會召開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工藝廠巷電力科技樓三樓會議室

2.網路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路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

至2017年6月28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路投票系統, 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 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3.股權登記日

原通知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不變。

4.股東大會議案和投票股東類型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分別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相關公告已於2017年4月26日、2017年6月1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2)特別決議議案:9至21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5、8至24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8、12、13、14、15、16、17、18、20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附件1: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 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持普通股數:

委託人持優先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戶號:

委託人簽名(蓋章): 受託人簽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 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委託人應在委託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 對於委託人在本授權委託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 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特此公告。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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