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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幾大容易中的坑,你不小心中招了嗎?

據統計, 現在每三個人就會有一個人持有信用卡, 信用卡已經成為一種時尚, 那麼在各種信用卡優惠活動, 信用卡無利息的光環之下, 那些淺埋在地下的坑, 你都知道嗎?

今天, 我們來扒一扒信用卡的“坑”。

第一坑:分期免利息

這樣的廣告相信大家經常看到, 零首付、免利息, 鼓勵分期消費。 可是這裡面有什麼坑呢?

我們算一下, 每月0.6%的手續費, 相當於年化利率7.2%, 好像真的不高, 是這樣嗎?

假設, 我們拿12000元用於分期還款, 我們以為的還款金額是, 第一個月還12分之一的本金也就是1000塊, 再加上0.6%的手續費, 也就是72塊;

第二個月, 再還本金1000塊, 再加上0.6%的手續費, 因為上個月已經還了1000塊, 所以費用按11000塊乘以0.6%, 應該是66塊;

第三個月, 手續費就再少點, 是60塊, 直到最後一個月, 才6塊錢。

這一切只是我們的想像, 銀行的演算法是, 每個月的利息都按照初始本金計算, 也就是12000元分12期, 第一個月利息72,

以後每個月的利息都是72元, 直到還款結束。

這樣的話, 我們實際付出的利息要比原來預想的高很多, 之前我們預計年化利率是7.2%, 而實際要達到12%至15%的年化利率。 這就是銀行所謂的分期免利息, 低手續費的坑。

所以不是非常必要的情況下, 不建議做分期。

第二坑:提前還款也要收手續費

信用卡帳單分期後, 決定提前還款時, 按月繳納手續費的, 需要把剩餘月份的手續費都一次性繳納;如果是一次性繳付手續費, 也不會將手續費返還。 也就是說, 在客戶申請分期付款完成後, 無論如何, 這些手續費都必須承擔!

第三坑:不啟動也可能產生年費

很多人以為信用卡辦下來只要不開卡就不會有什麼問題, 事實並非如此。

銀監會2011年出臺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啟動, 不得扣收任何費用。 但該條例同時說明,

“在特殊情況下, 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 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除外。 ”也就是說, “未啟動不收年費”並非覆蓋所有信用卡。

一些級別較高的信用卡及一些材質特殊的信用卡則是不啟動也會產生年費。

而且, 信用卡只要辦理了, 無論啟動與否都會體現在個人征信系統中, 以後再辦理信用卡時銀行會對此進行查詢, 過多的未啟動的信用卡會影響新卡的審批。

第四坑:取現不免息, 利息比刷卡多

有的人認為信用卡取現和刷卡消費是一樣的,都可以享受免息期待遇。

事實上,信用卡取現要付利息,大多數信用卡都是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算,折算成年息超過18%。另外,大多數信用卡取現還要繳納高額取現手續費,只有少數信用卡免除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對信用卡取現執行0.5%至3%不等的費率標準,取現的金額還將被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根據實際天數累計。

不少剛辦信用卡的人都會往信用卡裡面存錢,因為這樣,刷卡消費也會獲得積分。但信用卡裡存錢,“進去”了,就沒那麼容易“出來”。從信用卡裡取出自有存款時有可能產生手續費,專業叫法為“溢繳款”領回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取現收費標準各不相同,有的收取1%,最少10元;有的收取2.5%,最少50元。

銀行人士建議,假如你在信用卡裡存錢了,金額較小的,儘量用刷卡消費來“贖回”。信用卡刷卡消費會主動默認先使用“溢繳款”額度,然後才動用到正常的信用額度。

第五坑:銷卡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假如,你某一次忘記按時還款了,銀行就會在你的個人信用上登記一筆不良記錄,你會想,我馬上把錢還清,然後註銷這張卡,這樣,不良記錄也就跟著消失了。我勸告你,千萬不要這麼幹。

一般來說,央行個人征信系統,對此類不良記錄的具體登記時間為2年,如果持卡人選擇在短時間內盲目銷卡,就會將自己用卡的信用記錄永遠定格在銷卡前的曾有過不良記錄的24個月。

正確的方法是,在不良記錄產生後繼續使用至少24個月,用新的良好記錄替代此前的不良記錄。

第六坑:並不是消費越多,積分越多

信用卡刷卡消費可以積分,積分可兌換禮品、服務甚至現金。事實上越來越多的持卡人反映,自己積分的價值越來越低,而且積分也越來越難獲得,其實,並非所有的信用卡刷卡消費都可以積分,各家銀行有不同的規則。大部分銀行就把購房、購車等大額消費排除在積分範圍之外。醫院、學校、金融產品及服務等,也被一些銀行劃入不能積分的“無效消費”行列。不少信用卡的網路消費也不納入計算積分範圍。還有,很多銀行的信用卡積分都是定有效期,一般兩年期限較多。

第七坑:盜刷風險

如果說你的信用卡,被不法分子拷貝拿去刷卡消費,根據國際上的慣例,誰髮卡誰承擔,應該由銀行承擔主要責任。但在我國是,誰持卡誰承擔,所以只能是自己要注意用卡安全。針對盜刷的問題,建議採用簽名+密碼的交易方式,更為安全。

針對以上七大坑,廣大朋友在開卡時一定要問清楚髮卡行相關的問題,每個髮卡行都有不同的規定,不要等成為卡奴了才知道原來已經深深入坑。能不開卡儘量不要開,尤其是學生朋友們。

有的人認為信用卡取現和刷卡消費是一樣的,都可以享受免息期待遇。

事實上,信用卡取現要付利息,大多數信用卡都是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算,折算成年息超過18%。另外,大多數信用卡取現還要繳納高額取現手續費,只有少數信用卡免除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對信用卡取現執行0.5%至3%不等的費率標準,取現的金額還將被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根據實際天數累計。

不少剛辦信用卡的人都會往信用卡裡面存錢,因為這樣,刷卡消費也會獲得積分。但信用卡裡存錢,“進去”了,就沒那麼容易“出來”。從信用卡裡取出自有存款時有可能產生手續費,專業叫法為“溢繳款”領回手續費。目前各家銀行取現收費標準各不相同,有的收取1%,最少10元;有的收取2.5%,最少50元。

銀行人士建議,假如你在信用卡裡存錢了,金額較小的,儘量用刷卡消費來“贖回”。信用卡刷卡消費會主動默認先使用“溢繳款”額度,然後才動用到正常的信用額度。

第五坑:銷卡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假如,你某一次忘記按時還款了,銀行就會在你的個人信用上登記一筆不良記錄,你會想,我馬上把錢還清,然後註銷這張卡,這樣,不良記錄也就跟著消失了。我勸告你,千萬不要這麼幹。

一般來說,央行個人征信系統,對此類不良記錄的具體登記時間為2年,如果持卡人選擇在短時間內盲目銷卡,就會將自己用卡的信用記錄永遠定格在銷卡前的曾有過不良記錄的24個月。

正確的方法是,在不良記錄產生後繼續使用至少24個月,用新的良好記錄替代此前的不良記錄。

第六坑:並不是消費越多,積分越多

信用卡刷卡消費可以積分,積分可兌換禮品、服務甚至現金。事實上越來越多的持卡人反映,自己積分的價值越來越低,而且積分也越來越難獲得,其實,並非所有的信用卡刷卡消費都可以積分,各家銀行有不同的規則。大部分銀行就把購房、購車等大額消費排除在積分範圍之外。醫院、學校、金融產品及服務等,也被一些銀行劃入不能積分的“無效消費”行列。不少信用卡的網路消費也不納入計算積分範圍。還有,很多銀行的信用卡積分都是定有效期,一般兩年期限較多。

第七坑:盜刷風險

如果說你的信用卡,被不法分子拷貝拿去刷卡消費,根據國際上的慣例,誰髮卡誰承擔,應該由銀行承擔主要責任。但在我國是,誰持卡誰承擔,所以只能是自己要注意用卡安全。針對盜刷的問題,建議採用簽名+密碼的交易方式,更為安全。

針對以上七大坑,廣大朋友在開卡時一定要問清楚髮卡行相關的問題,每個髮卡行都有不同的規定,不要等成為卡奴了才知道原來已經深深入坑。能不開卡儘量不要開,尤其是學生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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