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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與廣東省中醫院簽訂《技術開發(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風險提示:

鑒於藥物研發的複雜性、風險性和不確定性, 各階段研究均具有風險性, 公司將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公司的"糖寧通絡膠囊"將以廣東省中醫院作為主體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 存在不能通過相關審批的可能性風險;

2、本合同的履行不會對公司目前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於2017年6月12日與廣東省中醫院(以下簡稱:"甲方")簽訂《技術開發(合作)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雙方擬共同參與醫療機構製劑"糖寧通絡膠囊"專案的研究和開發。 本著風險共擔, 利益雙贏的原則,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達成如下協定, 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公司與廣東省中醫院簽訂此合同不構成關聯交易, 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本合同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一、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名稱:廣東省中醫院

註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大德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陳達燦

廣東省中醫院始建於1933年, 是我國近代史上最早的中醫醫院之一, 被譽為"南粵杏林第一家"。 目前, 醫院已發展成為一家擁有五間三甲醫院及三個分門診的大型綜合性中醫院。 廣東省中醫藥科學院和廣東省中醫藥研修院也落戶在該院, 該院已成為全國年服務患者人數最多、全國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中醫醫院之一。

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支持下, 廣東省中醫院建立了全國唯一一個"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基地", 成為全國中醫特色療法的集散地。 醫院還致力於科技創新, 擁有五個國家級基地、研究室、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醫院先後獲得全國百佳醫院、全國示範中醫院、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全國創建文明行業示範點、全國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等一系列榮譽。

廣東省中醫院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合同主要內容

(一)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研發目標:甲乙雙方按《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局令第20號)的要求共同開發"糖寧通絡膠囊", 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 獲得《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後, 依據廣東省對醫院製劑的管理制度, 在甲方配製和使用。

2、技術內容:

(1)乙方派出技術人員在甲方醫療機構製劑配製場所生產出三批樣品並檢驗合格, 組織提供該產品申報資料和原始記錄資料, 由甲方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

申請本批件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獲得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臨床研究批件後, 由甲方按《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局令第20號)的要求組織開展相應的臨床研究, 臨床研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3)上述臨床研究結束後, 如臨床療效確切, 則甲方根據臨床研究結果, 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 申請本批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獲得《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後, 由乙方負責提供"糖寧通絡膠囊"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 甲方負責"糖寧通絡膠囊"在本醫療機構內的配製與使用。

(5)該專案按以上階段目標依次執行, 如階段目標無法達成時, 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乙方不再追回已投入的所有費用, 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所有費用,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賠償、補償費用。

3、技術方法和路線: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局令第20號)的相關要求及相關指南要求進行。

(二)合作雙方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辦理《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

(2)醫療機構製劑文號歸甲方所有, 甲方對該醫療機構製劑享有完全的處置權;

(3)獲得註冊批件後, 甲方負責醫療機構製劑"糖寧通絡膠囊"的配製和使用;

(4)甲方獨家擁有該品種在廣東省內申請醫療機構製劑和調劑使用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申報所需的研究資料和相關經費,授權甲方無償使用糖寧通絡膠囊相關智慧財產權;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申報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研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承擔相應所有責任;

(3)獲得臨床研究批件後,為甲方開展臨床研究提供藥品和經費支持,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署協定;

(4)承擔申報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所需的費用;

(5)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派技術人員到甲方生產現場指導甲方製備糖寧通絡膠囊樣品和三批申報生產樣品;

(6)負責向甲方提供製劑配製所需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所提供各類材料的總成本須在一個經雙方書面認同的合理範圍內。

(三)雙方確定:

1、乙方提供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必須符合法定品質標準。直接接觸製劑的包裝材料必須從持有藥品包裝註冊證的企業購入符合藥用標準,乙方按其法定品質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交付甲方,同時提交原輔料和包裝材料供應商的資質證明文件、檢驗報告書、發票影本等;

2、獲得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後,甲方負責廣東省醫保品種的申報工作;

3、乙方需提供糖寧通絡膠囊的原輔料、包裝材料成本、加工製造成本和檢驗費用等資料,以供甲方進行成本核算;

4、乙方提供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給甲方,甲方配製為成品,在成品銷售完成後,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相應發票支付乙方原輔料、包裝材料等生產所需材料的費用,具體另行簽訂協定。

(四)乙方應確保本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不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合法權益。如發生協力廠商指控本項目技術侵權,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為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六)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理解糖寧通絡膠囊目前在研究開發中存在的風險,如在臨床研究中發生的與研究相關的不良事件,乙方應配合甲方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受試者的安全,由此而發生的治療費及相關補償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乙方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合作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項研究的資料及內容,且提供時明確為保密材料;

2、涉密人員範圍:甲乙雙方所有相關及可能知悉本項研究的人員;

3、保密期限:十年;

4、洩密責任:洩密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標的額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合作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及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乙方擁有糖寧通絡膠囊的專利權,授權甲方使用不再另外收費;

2、由雙方共同署名,按照國家、省、市等各種課題經費申請類別申請的各種研究基金,獲得的經費不計入本合同約定的經費中;

3、雙方共同完成的有關技術成果和獎勵等,原則上以雙方的貢獻度為依據,由雙方友好協商署名順序;

4、在糖寧通絡膠囊目前已確定適應症範圍內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如處方優化、有效物質篩選等,由雙方共有;在新發現的臨床適應症範圍內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如處方優化、有效物質篩選等,根據實際研究情況,由發現的一方所有。

(十)合作雙方確定,研究開發和申報所需經費由乙方承擔。以下付款條款是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所需相關費用。獲得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臨床研究批件後的臨床研究所需費用和臨床研究結束後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所需費用,將根據階段進度進行支付,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1、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圓整(¥200,000.00元),乙方啟動申報臨床批件所需三批中試樣品的生產等工作;

2、甲方向廣東省/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申報資料後,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壹拾萬圓整(¥100,000.00元);

3、上述費用是為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所需的預算款項,如在研發過程實際開支超出上述款項,則乙方需在 10個工作日內按實際支出金額支付相關款項;如上述款項超出實際開支,則甲方需退還乙方超出的部分。

三、對本公司的影響

糖寧通絡膠囊是公司致力於治療糖尿病而開發的產品,其原方來源於貴州苗藥驗方,公司已按《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局令第20號)的要求,完成臨床前研究工作,已獲得貴州省和湖南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經過臨床實踐和觀察證實,糖寧通絡膠囊對Ⅱ型糖尿病患者具有良好的療效。本次公司與廣東省中醫院共同參與醫療機構製劑"糖寧通絡膠囊"專案的研究和開發,將進一步擴大糖寧通絡膠囊適用的醫療機構範圍,為公司增加新的利潤增長點,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對公司的戰略佈局起到積極作用。

合同的履行對公司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四、備查檔

1、《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6月12日

(4)甲方獨家擁有該品種在廣東省內申請醫療機構製劑和調劑使用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申報所需的研究資料和相關經費,授權甲方無償使用糖寧通絡膠囊相關智慧財產權;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申報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研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承擔相應所有責任;

(3)獲得臨床研究批件後,為甲方開展臨床研究提供藥品和經費支持,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署協定;

(4)承擔申報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所需的費用;

(5)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派技術人員到甲方生產現場指導甲方製備糖寧通絡膠囊樣品和三批申報生產樣品;

(6)負責向甲方提供製劑配製所需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所提供各類材料的總成本須在一個經雙方書面認同的合理範圍內。

(三)雙方確定:

1、乙方提供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必須符合法定品質標準。直接接觸製劑的包裝材料必須從持有藥品包裝註冊證的企業購入符合藥用標準,乙方按其法定品質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交付甲方,同時提交原輔料和包裝材料供應商的資質證明文件、檢驗報告書、發票影本等;

2、獲得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後,甲方負責廣東省醫保品種的申報工作;

3、乙方需提供糖寧通絡膠囊的原輔料、包裝材料成本、加工製造成本和檢驗費用等資料,以供甲方進行成本核算;

4、乙方提供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生產所需的材料給甲方,甲方配製為成品,在成品銷售完成後,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相應發票支付乙方原輔料、包裝材料等生產所需材料的費用,具體另行簽訂協定。

(四)乙方應確保本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不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合法權益。如發生協力廠商指控本項目技術侵權,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為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六)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理解糖寧通絡膠囊目前在研究開發中存在的風險,如在臨床研究中發生的與研究相關的不良事件,乙方應配合甲方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受試者的安全,由此而發生的治療費及相關補償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乙方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合作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項研究的資料及內容,且提供時明確為保密材料;

2、涉密人員範圍:甲乙雙方所有相關及可能知悉本項研究的人員;

3、保密期限:十年;

4、洩密責任:洩密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標的額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合作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及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乙方擁有糖寧通絡膠囊的專利權,授權甲方使用不再另外收費;

2、由雙方共同署名,按照國家、省、市等各種課題經費申請類別申請的各種研究基金,獲得的經費不計入本合同約定的經費中;

3、雙方共同完成的有關技術成果和獎勵等,原則上以雙方的貢獻度為依據,由雙方友好協商署名順序;

4、在糖寧通絡膠囊目前已確定適應症範圍內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如處方優化、有效物質篩選等,由雙方共有;在新發現的臨床適應症範圍內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如處方優化、有效物質篩選等,根據實際研究情況,由發現的一方所有。

(十)合作雙方確定,研究開發和申報所需經費由乙方承擔。以下付款條款是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所需相關費用。獲得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臨床研究批件後的臨床研究所需費用和臨床研究結束後向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所需費用,將根據階段進度進行支付,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1、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圓整(¥200,000.00元),乙方啟動申報臨床批件所需三批中試樣品的生產等工作;

2、甲方向廣東省/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申報資料後,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壹拾萬圓整(¥100,000.00元);

3、上述費用是為申請《廣東省醫療機構製劑臨床研究批件》所需的預算款項,如在研發過程實際開支超出上述款項,則乙方需在 10個工作日內按實際支出金額支付相關款項;如上述款項超出實際開支,則甲方需退還乙方超出的部分。

三、對本公司的影響

糖寧通絡膠囊是公司致力於治療糖尿病而開發的產品,其原方來源於貴州苗藥驗方,公司已按《醫療機構製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局令第20號)的要求,完成臨床前研究工作,已獲得貴州省和湖南省《醫療機構製劑註冊批件》,經過臨床實踐和觀察證實,糖寧通絡膠囊對Ⅱ型糖尿病患者具有良好的療效。本次公司與廣東省中醫院共同參與醫療機構製劑"糖寧通絡膠囊"專案的研究和開發,將進一步擴大糖寧通絡膠囊適用的醫療機構範圍,為公司增加新的利潤增長點,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對公司的戰略佈局起到積極作用。

合同的履行對公司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四、備查檔

1、《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貴州百靈企業集團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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