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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焦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9]1014號"文核准,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938萬股, 發行價格為每股42.00元, 募集資金總額為1,233,960,000, 扣除各項發行費用49,119,300元後, 募集資金淨額1,184,840,700元。 以上募集資金於2009年12月2日全部到位, 經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滬眾會驗字(2009)第4025 號驗資報告審驗確認。

2017年4月1日, 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新增設立募集資金專戶的議案》,

同意公司在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新增設立一個募集資金專用帳戶。

2017年6月8日,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根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規定, 公司與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蘇州銀行南京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定》。 協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蘇州銀行南京分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以下簡稱"專戶"), 帳號為3201010011120148000559, 截至2017年5月8日, 專戶餘額為20,000萬元。 該專戶僅用於公司焦點科技研究中心專案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國信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機構,

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國信證券應當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 並有權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 公司和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應當配合國信證券的調查與查詢。 國信證券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三、公司授權國信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孫建華、楊濤可以隨時到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查詢、複印公司專戶的資料;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四、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帳單, 並抄送國信證券。 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應保證對帳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五、公司一次或者十二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淨額的5%(按照孰低原則在一千萬元或募集資金淨額的5%之間確定)的, 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國信證券, 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六、國信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國信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 應將相關證明檔書面通知蘇州銀行南京分行, 同時向公司、蘇州銀行南京分行書面通知更換後的保薦代表人聯繫方式。 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七、蘇州銀行南京分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國信證券出具對帳單或者向國信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

以及存在未配合國信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 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登出募集資金專戶。

八、本協議自公司、蘇州銀行南京分行、國信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且國信證券督導期結束後失效。

特此公告。

焦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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