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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陽: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東莞金太陽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或“保

薦機構”)作為東莞金太陽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太陽”或“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

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金太陽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

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慎的核查,

並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投資概述

(一)投資品種

公司擬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的品種為:

1、銀行理財產品:國內銀行公開發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理財產品:風險控制措施嚴謹, 風

險度低的集合理財產品、專戶理財產品;

3、其他低風險投資產品。

以上投資品種包含但不限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類保本理

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 但不得進行證券投資、不購買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無

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

(二)投資額度

公司以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上述投資理財,

該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滾動靈活使用。

(三)決議有效期

自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四)資金來源

公司進行投資理財的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1

(五)實施方式

在額度範圍內授權董事長楊璐先生簽署相關合同檔, 包括但不限於:選擇

合格專業機構作為受託方、明確投資理財金額、期間、選擇投資理財產品品種、

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六)資訊披露

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做好相關資訊披露工

作。

(七)關聯關係

公司與投資理財產品發行主體將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雖然投資產品均經過嚴格的評估, 受金融市場宏觀經濟影響較大,

不排

除該項投資受到宏觀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介入, 因此短期投

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做好資金計畫, 充分預留資金, 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的基礎上, 對投資理財項目安全性、期限、收益和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情況進行嚴格評估、篩選, 謹慎選擇合適的投資理財項目。

2、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投資額度

內簽署相關合同檔。 公司財務部門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產品投向、專案

進展情況, 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

將及時採取相應

措施, 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內部監督, 定期對投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必要時可以聘

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2

三、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 財務狀況穩健, 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

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下, 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產品, 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

率, 獲取良好的投資回報, 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準, 充分保障股東利益。

四、相關審核程式及審核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規定, 公司本次《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

行投資理財的議案》需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 且由於 2017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屆

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

案》與本次《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累計金額為 2.5 億

元, 超過了董事會審議許可權, 故本投資理財計畫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後方可實施。 具體審

議情況如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理財的議案》, 董事會認為: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增加閒置資金收益,根據公

司經營發展計畫和資金狀況,在確保資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規、保證正常生產經

營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

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 12 個月內,上述額度在期

限內,公司按實際情況進行額度分配,資金滾動使用。獨立董事已對該議案發表

明確同意的意見。該議案所涉內容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在保

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投資理財,有利於在控制風險

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

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的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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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

涉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事項進行

了認真審核,並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決

策程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與

公司生產經營以及各項主業投資項目不相抵觸,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式,我們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

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涉

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核查了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查閱了《公司章程》,審閱了第二屆

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相關議案及決議,審閱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相關議

案及決議,審閱了獨立董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

資理財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

的意見,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2、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

增值的原則下,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

類保本理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

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金太陽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

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以下無正文)

4

(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東莞金太陽研

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忠軍 黃自軍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 年 06 月 12 日

5

增加閒置資金收益,根據公

司經營發展計畫和資金狀況,在確保資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規、保證正常生產經

營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

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 12 個月內,上述額度在期

限內,公司按實際情況進行額度分配,資金滾動使用。獨立董事已對該議案發表

明確同意的意見。該議案所涉內容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在保

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投資理財,有利於在控制風險

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

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的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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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

涉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事項進行

了認真審核,並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決

策程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與

公司生產經營以及各項主業投資項目不相抵觸,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式,我們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

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涉

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核查了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查閱了《公司章程》,審閱了第二屆

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相關議案及決議,審閱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相關議

案及決議,審閱了獨立董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

資理財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

的意見,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2、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

增值的原則下,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

類保本理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

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金太陽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

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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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東莞金太陽研

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忠軍 黃自軍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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