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東莞金太陽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或“保
薦機構”)作為東莞金太陽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太陽”或“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
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金太陽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
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慎的核查,
並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投資概述
(一)投資品種
公司擬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的品種為:
1、銀行理財產品:國內銀行公開發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理財產品:風險控制措施嚴謹, 風
險度低的集合理財產品、專戶理財產品;
3、其他低風險投資產品。
以上投資品種包含但不限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類保本理
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 但不得進行證券投資、不購買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無
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
(二)投資額度
公司以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上述投資理財,
該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滾動靈活使用。
(三)決議有效期
自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四)資金來源
公司進行投資理財的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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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方式
在額度範圍內授權董事長楊璐先生簽署相關合同檔, 包括但不限於:選擇
合格專業機構作為受託方、明確投資理財金額、期間、選擇投資理財產品品種、
簽署合同及協議等。
(六)資訊披露
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 做好相關資訊披露工
作。
(七)關聯關係
公司與投資理財產品發行主體將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雖然投資產品均經過嚴格的評估, 受金融市場宏觀經濟影響較大,
除該項投資受到宏觀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介入, 因此短期投
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做好資金計畫, 充分預留資金, 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的基礎上, 對投資理財項目安全性、期限、收益和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情況進行嚴格評估、篩選, 謹慎選擇合適的投資理財項目。
2、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投資額度
內簽署相關合同檔。 公司財務部門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產品投向、專案
進展情況, 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
措施, 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內部監督, 定期對投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必要時可以聘
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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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 財務狀況穩健, 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
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下, 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產品, 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
率, 獲取良好的投資回報, 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準, 充分保障股東利益。
四、相關審核程式及審核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規定, 公司本次《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
行投資理財的議案》需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 且由於 2017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屆
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
案》與本次《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累計金額為 2.5 億
元, 超過了董事會審議許可權, 故本投資理財計畫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後方可實施。 具體審
議情況如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理財的議案》, 董事會認為: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增加閒置資金收益,根據公
司經營發展計畫和資金狀況,在確保資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規、保證正常生產經
營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
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 12 個月內,上述額度在期
限內,公司按實際情況進行額度分配,資金滾動使用。獨立董事已對該議案發表
明確同意的意見。該議案所涉內容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在保
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投資理財,有利於在控制風險
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
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的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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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
涉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事項進行
了認真審核,並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決
策程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與
公司生產經營以及各項主業投資項目不相抵觸,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式,我們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
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涉
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核查了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查閱了《公司章程》,審閱了第二屆
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相關議案及決議,審閱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相關議
案及決議,審閱了獨立董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
資理財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
的意見,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2、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
增值的原則下,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
類保本理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
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金太陽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
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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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東莞金太陽研
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忠軍 黃自軍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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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閒置資金收益,根據公司經營發展計畫和資金狀況,在確保資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規、保證正常生產經
營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
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 12 個月內,上述額度在期
限內,公司按實際情況進行額度分配,資金滾動使用。獨立董事已對該議案發表
明確同意的意見。該議案所涉內容尚需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
現金管理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在保
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投資理財,有利於在控制風險
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
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
東的利益的情況。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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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
涉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議案》的事項進行
了認真審核,並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擬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的決
策程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與
公司生產經營以及各項主業投資項目不相抵觸,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
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審批程式,我們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
有資金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在決議有效期內該額度可滾動使用。該議案所涉
內容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五、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核查了公司最近的財務報告,查閱了《公司章程》,審閱了第二屆
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相關議案及決議,審閱了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的相關議
案及決議,審閱了獨立董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
資理財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
的意見,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和決策程式,符合《公
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2、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在堅持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
增值的原則下,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於貨幣基金、國債、國債逆回購、保本或
類保本理財產品等低風險投資品種,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
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同意金太陽本次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
閒置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理財,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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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東莞金太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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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忠軍 黃自軍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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