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建奇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世界經濟室副主任、副教授)
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呈現快速上漲態勢, 在3月份超過每盎司黃金的美元價格之後,
比特幣的表現超出了很多人的預期, 比特幣的暴漲已經成為金融投資的熱門話題, 在此背景下, 如何看待比特幣的發展成為金融領域的重要問題。
有些評論認為, 央行應出手封殺比特幣,
由此可見, 央行不僅無意封殺比特幣, 而且還有意放鬆了比特幣的相關規定, 央行究竟應如何看待比特幣的發展, 這不僅是未來央行應對類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問題的重要內容, 而且也成為判斷比特幣發展前景的重要視角。
結合比特幣的屬性及當前的發展來看, 比特幣在多數國家未被認可為貨幣, 中國也沒有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由此決定了比特幣並未超越其他虛擬貨幣而具有更多的法定功能, 也決定了比特幣對貨幣金融領域影響的有限性。 因而, 央行沒有必要對比特幣進行封殺,
首先, 比特幣不影響人民幣與世界主權貨幣之間的匯率。 比特幣從2016年底至今已經上漲了200%左右, 期間出現了較為激烈的波動, 比如在2017年5月26日至27日, 比特幣一度大跌900美元, 跌幅逾30%。 但今年以來人民幣對世界主要貨幣的匯率並未出現如此劇烈的波動, 而且近期還出現了階段性的穩定, 表明比特幣並未對人民幣匯率產生衝擊。
從理論上看, 由於比特幣在中國並不被認定為貨幣, 所以比特幣的人民幣價格僅僅表示比特幣商品的人民幣標價, 這與其他商品採用人民幣的標價並沒有什麼兩樣, 但在外匯市場並沒有人民幣與比特幣的交易市場, 比特幣的人民幣價格的波動也會促使其他貨幣標價的比特幣商品的價格的波動,
其次, 比特幣不影響中國外匯儲備。 在中國購買比特幣, 實際上是國內貨幣所有權的結構調整, 有人在國內通過人民幣購買比特幣, 與此相對應的是, 對手方將比特幣所有權進行交換而獲得了國內人民幣的所有權, 國內人民幣在購買比特幣過程中, 並未伴隨著兌換美元等過程, 出售比特幣獲得的人民幣要兌換美元等外匯仍然需要符合當前的相關監管規定, 因而比特幣買賣不會影響外匯儲備。
今年以來雖然比特幣價格出現了較快的上漲, 但中國的外匯儲備並沒有出現劇烈的波動, 而是呈現保持在3萬億美元左右的穩定水準。 如果再看金融危機以來的表現, 中國外匯儲備在金融危機以來保持較快增長並且在2014年上半年達到將近4萬億美元的高點, 但同期比特幣的價格卻出現了劇烈震盪的現象, 這體現了比特幣與外匯儲備變化關係不大的事實。
第三, 比特幣不影響中國的貨幣政策。 比特幣在2009年就開始出現, 中國買家已經參與到這個市場多年, 但並未出現比特幣促使中國貨幣政策效率發生顯著變化的現象。 近年來中國央行並未因比特幣的出現而大幅改變了貨幣政策調控手段, 貨幣政策依然是通過利率、公開市場的手段進行調節, 而且近年來中國宏觀經濟在世界主要國家中表現依然較好,CPI等物價水準仍然沒有大幅波動,這些均說明貨幣政策效率並未出現顯著變化。
從理論來看,在中國國內購買比特幣,並非貨幣直接流出國外,而是比特幣所有權及人民幣所有權在交易對手間的結構轉化,不會影響貨幣供應量及匯率水準,從而也就不會對貨幣政策產生顯著影響。事實上,如果比特幣會影響貨幣政策,那麼其他商品的交易也就會影響貨幣政策,而這在理論與現實中都缺乏嚴格的邏輯支撐。
上述分析從三個層面揭示了比特幣對央行的影響並不大,央行沒有必要對比特幣進行封殺。當然這是建立在比特幣不是貨幣而僅僅是商品的基礎上,如果央行要封殺比特幣,那麼央行也必須封殺其他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甚至還得封殺黃金等其他商品,這在現實中行不通也沒有必要。然而,未來如果比特幣被認定為貨幣,那麼比特幣將與包括人民幣在內的其他貨幣進行競爭,貨幣金融受到比特幣的影響也就在所難免,如何規避比特幣所滋生的宏觀波動也就值得關注。
最後報告個消息:近日,據相關媒體報導,原定於今年3月完成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將延期一年左右,2018年6月作為最後的期限接受監管驗收,屆時若平臺還沒整改完就將被取締。
相信不少中小微型互金平臺會暗自竊喜,緊繃的神經終於可以舒緩舒緩,認為整治的延期或為平臺提供了更多的緩衝時間,或可繼續渾水摸魚。筆者則認為,整治或延期,但是行業的合規不延期,越早合規越對自己平臺有利。
而且近年來中國宏觀經濟在世界主要國家中表現依然較好,CPI等物價水準仍然沒有大幅波動,這些均說明貨幣政策效率並未出現顯著變化。從理論來看,在中國國內購買比特幣,並非貨幣直接流出國外,而是比特幣所有權及人民幣所有權在交易對手間的結構轉化,不會影響貨幣供應量及匯率水準,從而也就不會對貨幣政策產生顯著影響。事實上,如果比特幣會影響貨幣政策,那麼其他商品的交易也就會影響貨幣政策,而這在理論與現實中都缺乏嚴格的邏輯支撐。
上述分析從三個層面揭示了比特幣對央行的影響並不大,央行沒有必要對比特幣進行封殺。當然這是建立在比特幣不是貨幣而僅僅是商品的基礎上,如果央行要封殺比特幣,那麼央行也必須封殺其他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甚至還得封殺黃金等其他商品,這在現實中行不通也沒有必要。然而,未來如果比特幣被認定為貨幣,那麼比特幣將與包括人民幣在內的其他貨幣進行競爭,貨幣金融受到比特幣的影響也就在所難免,如何規避比特幣所滋生的宏觀波動也就值得關注。
最後報告個消息:近日,據相關媒體報導,原定於今年3月完成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將延期一年左右,2018年6月作為最後的期限接受監管驗收,屆時若平臺還沒整改完就將被取締。
相信不少中小微型互金平臺會暗自竊喜,緊繃的神經終於可以舒緩舒緩,認為整治的延期或為平臺提供了更多的緩衝時間,或可繼續渾水摸魚。筆者則認為,整治或延期,但是行業的合規不延期,越早合規越對自己平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