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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設“創新板”擁抱“同股不同權” 大力改革創業板杜絕“全配售”

證券時報網16日舉行“建議設立創新板及創業板檢討”新聞發佈會, 提出建議通過設立“新板市場”, 在不影響現有主機板及創業板的前提下, 吸納“同股不同權”架構的科技網路或初創企業赴港上市;同時, 港交所還提出改革創業板, 措施包括收緊上市及轉主機板要求等。

港交所公佈, 上述相關的市場諮詢將在未來兩個月展開, 直至8月18日結束, 希望廣泛收集市場意見。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 “在過去十年, 香港的首次公開招股(IPO)集資額一直在全球名列前茅, 但全球經濟環境瞬息萬變, 港交所不能驕傲自滿,

更不能對成功想當然。 我們必須保持競爭力, 必須與時俱進, 必須繼續提升市場素質, 我們今天的諮詢正是為了這些目標而努力。 ”

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 港交所建議修訂主機板和創業板規則, 目的是為確保反映市場接納的標準, 同時響應近期市場對港股創業板申請人及上市發行人的素質及表現的關注。

“創新板”擁抱“同股不同權” 設“快速除牌”機制

根據港交所的建議, “創新板”分設兩個組別:其中, 僅限專業投資者參與的“創新初板”, 對象為未符合港股主機板或創業板上市要求的初創公司, 因此相關上市要求較為寬鬆, 不設業務紀錄或最低財務要求, 但上市時市值最少要達到2億港元,

內地企業也可以按照這個要求赴港作第二上市。

另一個組別為“創新主機板”, 由於一般小投資者也可以參與, 因此對上市公司的要求較高, 即使上市企業可使用“同股不同權”架構, 也要求必須符合“盈利”或“市值及收入”等指標要求;同時, 如果在美股等認可的市場上市的公司, 也可申請到這個市場掛牌。

值得一提的是, 港交所為確保市場素質, 在“創新板”將設“快速除牌”機制, 讓不符合持續上市條件的公司迅速退市。

港交所表示, 上述建議是為解決科技網路企業赴港上市難的問題, 設立新板市場將有助於香港吸引內地大型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 以此增強香港作為國際融資市場的競爭力, 尤其是在面對美國市場的競爭時,

可以爭取更多的科技網路公司來港上市。 李小加指出, 現在香港的上市架構並沒有廣泛照顧到新經濟類公司, 新板諮詢檔就是要解決這問題, 以期吸引代表新經濟的公司來港上市。

收緊主機板及創業板多項要求

另外, 港交所還提出改革創業板的建議, 將提高對創業板上市時的公眾持股及市值要求, 並收緊了創業板公司轉主機板的要求。

在港股市場上, 公司素質備受質疑的創業板本次改革的力度較大。 港交所在建議中提出, 對上市公司的現金流要求, 由之前最少2000萬港元提高至3000萬港元;對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市值要求由之前的1億港元上調到1.5億港元;對上市時公眾最低持股市值的要求, 由之前的3000萬港元上調到4500萬港元;強制規定所有創業板首次公開招股必須包括公開發售,

占比不少於總發行量的10%;對控股股東上市後的股份禁售期, 由過去的6個月延長到12個月, 在上市的第二年及時控股股東可以售股套現, 也必須保留控制權, 市場人士分析認為, 上述措施意味著港交所提高了資金借殼創業板公司進行炒作的門檻。

至於主機板的改革建議, 包括:最低市值將由現行的2億港元提升至5億港元, 但公眾最低持股量必須達到1.25億港元;新股上市後股東的禁售期也將延長至2年。

港交所表示, 將誠邀市場各界人士就兩份檔的建議方案發表意見。 兩份文件的公眾諮詢期均為兩個月, 截止提交回應日期為2017年8月18日。 港交所強調,

雖然有關建議分別刊登在兩份文件中, 但兩份檔密切相關, 市場檢視時應作綜合考慮。

(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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