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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木驢並非對水性楊花的女人特設,而是為淩遲處死準備

木驢, 被視為懲戒女犯的刑具而名聲大噪, 這裡面離不開《水滸》中王婆的功勞。 在武松為兄報仇殺了潘金蓮與西門慶之後, “大牢裡取出王婆, 當廳聽命。 讀了朝廷明降, 寫了犯由牌, 畫了伏狀, 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 四道長釘, 三條綁索, 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 擁出長街。 兩聲破鼓響, 一棒碎鑼鳴, 犯由前引, 混棍後催, 兩把尖刀舉, 一朵紙花搖, 帶去東平府市心裡, 吃了一剮。 ”

於是在後人眼中, “木驢”似乎就成為了專門為女犯準備的, 帶有某些特殊構造的刑具。 但其實我們現在所認知的所謂“木驢”幾乎都是後人憑空臆造, 為迎合讀者眼球想像出來的東西。

木驢原本其實是古代的一種攻城器械, 其作為刑具使用最早出現是在南唐後主李煜時期。 在李煜宣佈向北宋投降以後, 南唐的江州指揮使胡則仍舊堅持不願意向北宋投降, 與部下宋德明等人堅守江州長達一年多,

一直到北宋軍隊攻破江州, 才將已經臥病在床的胡則抓獲。 隨後便將胡則栓在木驢之上“將磔之, 俄死, 腰斬其屍以徇”。 胡則作為一個男人也成為了有史以來第一個在木驢上被處死的人, 還是個男人。

而到了宋朝在木驢上被處死的男人越來越多,

比較著名的有兩人。 一個是1126年密州知州趙野被手下杜彥等人將他架到木驢上, 釘死手腳, 推出樵門淩遲處死。 再一個是西元1131年, 襄陽節度使桑仲謀反, 圍攻汝州並將知州王俊釘在木驢之上遊街示眾, 然後淩遲處死。

同時在《續資治通鑒長編》中有這樣一段記載:“監察禦史安鼎言:‘臣伏睹敕命節文, 趙仁恕特不重勘, 除名勒停者。 竊以仁恕創造獄具木蒸餅、木驢、木挾、木架子、石匣、鐵裡長枷, 及暗添杖數決人, 殺傷人命不少, 又自盜官錢等罪, 雖投竄遐荒, 未足塞其責。 ”這裡明確了木驢是一種刑具, 但對於是針對男還是女並未明說。

所以歷史上真正的木驢作為一種刑具是存在的, 但可以肯定的一點就是這絕不是為女性所獨創的, 而且就史書上的記載來說使用者多為男性。 所以木驢的用途絕不是為了懲罰那些水性楊花的女人, 它的真正用途不過是將要處死的犯人四肢用鐵釘固定在木驢之上, 使其無法動彈, 以免在行刑過程中發生一些不可預測的意外,

而且也只是針對淩遲處死的犯人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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