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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評論:假“茅臺”背後有多少權力和利益糾葛

去年10月, 住建部公佈了第一批中國特色小鎮名單, 以生產茅臺酒聞名的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成為127個小鎮之一。 然而,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 很多商家生產低端醬酒, 就會從人的味蕾而延伸至腦幹, 進入意識層面。 這種經由具體經驗抽離出來的感官享受, 往往是茅臺長盛不衰的根源。

因為可以滿足這樣的心理體驗, 眾多假貨順利進入市場。 畢竟,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 此種需求水漲船高, 不愁找不到下家。 一旦供給與巨額利潤捆綁纏繞在一起, 市場必然會畸形、劣化。 一瓶假酒的利潤高達千元, 可以想見會產生怎樣的市場動員能力。

基於地方整體利益, 這些年來, 公眾鮮見真正有力度的打假。 即便茅臺集團也只能偶爾發出一些微弱的正名聲明。 就像今年“3·15”期間, 貴州茅臺集團發佈公告公示, 稱只有“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貴州茅臺酒才能稱之為茅臺酒, 其他則屬假冒侵權產品。 但也僅此而已, “高仿酒一條街”照樣生意興隆。

這至少可以透露這樣一些資訊:其一, “茅臺酒”有著專屬的品牌利益, 不得隨意侵權;其二, 在茅臺區域酒產業蓬勃發展的語境下, 企業打假力不從心。 此前有媒體報導, 就歷史原因產生的不少企業名稱傍茅臺現象, 由於年代久遠, 當地工商部門已不再追究。

此外, 茅臺集團下屬的各子公司、孫公司也因為考核指標的壓力,

而開發了不同系列的品牌酒。 茅臺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日前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披露, 茅臺集團創新產品品類, 開發了200多個具有茅臺特色的紀念酒、收藏酒、文化酒品牌, 滿足消費者多層次的個性化需求。

在如此內外交攻、扭曲錯亂的市場生態之中, 如何界定茅臺酒, 如何打假, 顯然都不輕鬆。

無論如何, 茅臺亂象不能持續下去了。 這不僅關係到國酒茅臺的品牌價值, 關係到能不能推動中國經濟發展進入品質時代, 更關係到能不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瓶真正醇厚馥鬱的茅臺酒, 理應與權力、與地方利益有一個切割。

(原題為《假“茅臺”背後有多少權力和利益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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