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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曹魏官制制度介紹 曹魏官員等級劃分 曹魏封爵制度 AD220-AD265

曹魏的國家體制脫胎於曹操所建魏國( 指漢末魏王封國, 不是後之曹魏)體制。 曹丕稱帝后, 將魏王國官署與東漢的既有官署合併, 之間產生了曹魏的國家體制, 如魏王國屬官大理鐘繇, 在曹魏建立後直接轉為新朝廷的廷尉。 由於曹魏的建立系漢獻帝禪讓的結果, 所以東漢官制的舊制基本得以保留。 曹魏官制的特點是將曹操秉政時期的“外重內輕”結構改變為“外輕內重”結構。 由此, 尚書台的權力由最高峰開始下滑, 逐漸成為最高執行機關。 侍中得以成為政治權力的中心。 同時, 中書省也建立起來,

歷經兩晉、南北朝, 在隋唐時期正式發展成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曹魏中央官制

曹操取得東漢執政權力之後, 任丞相職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 但是他沒有簡單的恢復西漢時期的丞相制度, 而是直接將原屬少府轄下的尚書台劃轉到丞相府官屬序列。

由於東漢制度裡, 尚書令是實際的政治權力中心, 所以這樣的措施保證了曹操對朝政的控制, 同時也無需對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訂。 這樣, 尚書台官員由原來的內朝官轉為了外朝官。 這種變革, 是中國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變化。 也可以說, 是尚書省的正式建立。

據《魏書》記載, 曹操的尚書初分為東曹、西曹、法曹, 後來逐漸增置各曹, 成為後世各部的發端。 建安十六年(211年), 魏王國初建, 始置尚書、侍中以及六卿。 尚書從東漢的中央官署變為藩國官署, 仍然掌握中樞權力, 體現曹操逐步建國以廢漢的策略。

曹丕代漢之前, 控制中央軍隊的是中領軍和中護軍, 都是丞相的屬官, 資深者可稱“領軍將軍、護軍將軍”, 負責統領武衛、中壘、驍騎、中堅、遊擊等新禁軍。

軍隊出征的時候, 任命征東將軍、征西將軍、征南將軍、征北將軍統軍, 號四征, 品秩相當與六卿(中二千石)。 此時大將軍官職保留, 但是沒有實際權力。 曹魏建立後, 以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為軍隊最高統帥, 後又于大將軍之上設大司馬, 大司馬、大將軍均位在三公之上, 為上公。

①尚書省

曹丕稱帝后, 尚書不再是丞相屬官, 成為獨立的政務機關。 尚書省設尚書令一人, 第三品, 尚書左、右僕射各一人, 第三品。 由於中書省的設立, 尚書省不再決定政策, 改為負責具體國務的處置。 下設五曹:吏曹(掌官員遷調)、左民(掌人民戶籍、稅賦)、客曹(掌屬國事務以及與東吳蜀漢的外交事務、五兵(掌軍官選任與軍隊訓練)、度支(掌國庫)治事,

每曹設尚書1人, 第三品。 尚書之下設侍郎、郎中等官, 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都官、中兵、外兵、都兵、別兵、騎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五郎, 協助尚書分領諸務。

②中書省

中書監、中書令, 俱為第三品, 但是中書監地位較中書令為高。 曹操封魏王, 于魏國置秘書令、秘書丞, 管理機要檔案並起草文書。 曹丕稱帝后, 改秘書令為中書令, 另置中書監, 置官署稱中書省。 中書省掌機密與草擬詔令, 遇有機密事宜或緊急事務, 中書省直接發出詔令交有關官員執行, 權力日漸加重, 魏明帝時號稱“專任”。 屬官有通事郎, 第五品, 後改為中書侍郎(或作中書郎), 掌起草詔命。

③侍中寺

侍中寺, 漢靈帝熹平六年(177年)置, 以侍中與給事黃門侍郎為長官, 掌門下諸大夫、郎。 曹魏以侍中為主官, 第三品, 置4人, 以其中資歷深的一人為祭酒。 侍中同時也是加官的一種, 作為加官授予的侍中沒有人數的限制。 侍中的主要職務就是陪侍皇帝左右, 隨時規諫得失, 同時作為門下主官節制其他各類皇帝侍從。

曹魏門下諸官有:

散騎常侍, 第三品。 此官的前身是西漢的散騎、常侍和東漢的中常侍三種官職, 曹魏合併為散騎常侍, 置四員, 年資深的為祭酒。 散騎常侍也用為加官。

給事中, 第五品。 西漢為加官, 掌顧問應對, 位在常侍下;東漢廢此官, 曹魏複置, 或為正員, 或為加官, 無定員。

奉車都尉, 掌乘輿車駕。 駙馬都尉, 掌副馬。 騎都尉,掌羽林從騎,皆第六品。這三都尉在漢時均屬光祿勳,曹魏卻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皆第七品。曹魏時均脫離光祿勳,改隸侍中,掌顧問應對。

④秘書監

秘書監,第三品。管理藝文圖籍,下設秘書丞,第六品;秘書郎,校書郎,第八品。

⑤九卿

曹操建魏國之初,因為不能與天子匹敵,所以只設立六卿。曹丕稱帝后,沿東漢制度置九卿。曹魏九卿與漢朝相比,除了職權大大縮小之外,最主要的變化是將光祿勳所屬的文職侍從官全部改隸侍中,光祿勳僅僅管理武職侍從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視屯田,在光祿勳諸中郎將之外特設屯田中郎將,下隸典農校尉、典農都尉分駐各地負責屯田事務。

曹操立曹丕為儲的時候,任命他為五官中郎將,名義上是光祿勳屬官,但副丞相以統領百官。曹丕稱帝后廢。

曹魏地方官制

三國時代,由於戰爭的需要,地方官員往往兼領軍隊,指揮作戰,所以他們的權力較前代膨脹了很多。相對于地方官員的強勢,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約束力並不總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國邊境和反復爭奪的地區。三國時代,曹魏、蜀漢、東吳均實行州、郡、縣三級制。歷史網(www.50093.net)

①州制度

曹操以司隸校尉所轄地區置司州,這是十三州中最後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轄三輔、三河、以及弘農等七郡。司隸校尉的屬官有參軍、都官從事、功曹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武猛從事、督軍從事、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等。司州的設置在曹丕稱帝之後延續了下來。

司州之外,沿漢制將所控制的幽涼兗冀並徐青豫雍九州,再加上只佔據部分郡縣的荊、揚二州,合司州為十二州。設刺史(間改州牧),作為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內地諸州刺史不加將軍號、無節,第三品,俗稱單車刺史(帶假節、持節、使持節銜的刺史出巡另備一車以載皇帝賜予的節)。邊地諸州刺史根據本地區軍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別授予假節、持節、使持節、督某州諸軍事、都督某州諸軍事的頭銜(自晉始),節與督、都督可以分別組合。節銜的不同表示權力的輕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階的高下。假節者,戰時可以不經上請直接處人死刑;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沒有官位的人處死;使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二千石以下官民處死。加督者,官位進一品;加都督者,進二品。至於加將軍號者,權勢尤重,往往為方面統帥,統領邊地諸州。

曹魏對於蜀漢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與東吳控制的揚州、荊州、交州也分別任命刺史,史稱遙領。遙領的制度蜀漢、東吳也存在。

刺史的屬官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郡國從事、文學從事、武猛從事、督郵、主簿、帳下督、門亭長、書佐、計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評人物,以定其高下。

②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陽,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體職掌與太守同。

州以下為郡。郡置太守一人為行政長官,第五品。邊郡太守往往加將軍號以領軍。郡以郡丞為副長官(邊郡稱長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為本郡軍事主官,第五品,內郡置一人,邊郡、大郡置二人並增置司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屬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計掾、門下掾、文學掾、文學祭酒、督郵、主簿、主記、門下書佐、綱紀、循行等。都尉屬官與太守同。

③縣、鄉制度

郡以下為縣。縣按所轄人口多寡分三等。古代以縣萬戶以上設縣令,萬戶一下設縣長。[2] 高者置縣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縣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縣長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縣的屬吏有各類掾史祭酒。

縣之下置鄉,鄉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較小的鄉置嗇夫一人,第九品。

曹魏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賓(指遜位後的漢獻帝及其後代)所封親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國置相一人,第五品,相當於郡太守。王國其餘屬官有都尉(掌王國捕盜、駐軍)、傅(職比朝廷太傅、保(職比朝廷太保)、友(掌規諫),以上均為第六品;長史(掌王府事務)、郎中令(掌王宮內務)、中尉(掌親王衛隊)、大農(掌財物),以上均為第七品;常侍(親王隨從)、侍郎(職比朝廷門下諸郎)、家令(掌奴婢)、諸雜署令,以上均為第八品;謁者(職比朝廷謁者)、大夫(職比朝廷門下諸大夫)、諸雜署丞,以上均為第九品。公國體制比王國,但是諸官的品級均有貶損。侯國相相當於縣令。

曹魏黃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與都鄉侯、亭侯與都亭侯、關內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餘諸爵均無封地、也沒有租稅收入,史稱虛封。虛封制度徹底結束了從周朝延續下來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晉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後歷代均實行了虛封制度。

騎都尉,掌羽林從騎,皆第六品。這三都尉在漢時均屬光祿勳,曹魏卻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議郎皆第七品。曹魏時均脫離光祿勳,改隸侍中,掌顧問應對。

④秘書監

秘書監,第三品。管理藝文圖籍,下設秘書丞,第六品;秘書郎,校書郎,第八品。

⑤九卿

曹操建魏國之初,因為不能與天子匹敵,所以只設立六卿。曹丕稱帝后,沿東漢制度置九卿。曹魏九卿與漢朝相比,除了職權大大縮小之外,最主要的變化是將光祿勳所屬的文職侍從官全部改隸侍中,光祿勳僅僅管理武職侍從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視屯田,在光祿勳諸中郎將之外特設屯田中郎將,下隸典農校尉、典農都尉分駐各地負責屯田事務。

曹操立曹丕為儲的時候,任命他為五官中郎將,名義上是光祿勳屬官,但副丞相以統領百官。曹丕稱帝后廢。

曹魏地方官制

三國時代,由於戰爭的需要,地方官員往往兼領軍隊,指揮作戰,所以他們的權力較前代膨脹了很多。相對于地方官員的強勢,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約束力並不總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國邊境和反復爭奪的地區。三國時代,曹魏、蜀漢、東吳均實行州、郡、縣三級制。歷史網(www.50093.net)

①州制度

曹操以司隸校尉所轄地區置司州,這是十三州中最後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轄三輔、三河、以及弘農等七郡。司隸校尉的屬官有參軍、都官從事、功曹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武猛從事、督軍從事、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等。司州的設置在曹丕稱帝之後延續了下來。

司州之外,沿漢制將所控制的幽涼兗冀並徐青豫雍九州,再加上只佔據部分郡縣的荊、揚二州,合司州為十二州。設刺史(間改州牧),作為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內地諸州刺史不加將軍號、無節,第三品,俗稱單車刺史(帶假節、持節、使持節銜的刺史出巡另備一車以載皇帝賜予的節)。邊地諸州刺史根據本地區軍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別授予假節、持節、使持節、督某州諸軍事、都督某州諸軍事的頭銜(自晉始),節與督、都督可以分別組合。節銜的不同表示權力的輕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階的高下。假節者,戰時可以不經上請直接處人死刑;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沒有官位的人處死;使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二千石以下官民處死。加督者,官位進一品;加都督者,進二品。至於加將軍號者,權勢尤重,往往為方面統帥,統領邊地諸州。

曹魏對於蜀漢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與東吳控制的揚州、荊州、交州也分別任命刺史,史稱遙領。遙領的制度蜀漢、東吳也存在。

刺史的屬官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郡國從事、文學從事、武猛從事、督郵、主簿、帳下督、門亭長、書佐、計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評人物,以定其高下。

②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陽,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體職掌與太守同。

州以下為郡。郡置太守一人為行政長官,第五品。邊郡太守往往加將軍號以領軍。郡以郡丞為副長官(邊郡稱長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為本郡軍事主官,第五品,內郡置一人,邊郡、大郡置二人並增置司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屬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計掾、門下掾、文學掾、文學祭酒、督郵、主簿、主記、門下書佐、綱紀、循行等。都尉屬官與太守同。

③縣、鄉制度

郡以下為縣。縣按所轄人口多寡分三等。古代以縣萬戶以上設縣令,萬戶一下設縣長。[2] 高者置縣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縣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縣長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縣的屬吏有各類掾史祭酒。

縣之下置鄉,鄉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較小的鄉置嗇夫一人,第九品。

曹魏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賓(指遜位後的漢獻帝及其後代)所封親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國置相一人,第五品,相當於郡太守。王國其餘屬官有都尉(掌王國捕盜、駐軍)、傅(職比朝廷太傅、保(職比朝廷太保)、友(掌規諫),以上均為第六品;長史(掌王府事務)、郎中令(掌王宮內務)、中尉(掌親王衛隊)、大農(掌財物),以上均為第七品;常侍(親王隨從)、侍郎(職比朝廷門下諸郎)、家令(掌奴婢)、諸雜署令,以上均為第八品;謁者(職比朝廷謁者)、大夫(職比朝廷門下諸大夫)、諸雜署丞,以上均為第九品。公國體制比王國,但是諸官的品級均有貶損。侯國相相當於縣令。

曹魏黃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與都鄉侯、亭侯與都亭侯、關內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餘諸爵均無封地、也沒有租稅收入,史稱虛封。虛封制度徹底結束了從周朝延續下來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晉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後歷代均實行了虛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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