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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苗族婚俗為什麼要有“七十七”這個數?

“七十七”

苗語叫“像局像”,

與“發達、興旺”等詞意相近。

居住在安順和普定等縣的苗族

“蒙阿利”的婚俗中,

有吃訂婚酒的習慣。

在吃酒的時間由男方家擇定,

在女方家舉行。

訂婚這天,

男方父母請一位比自己兒子

年齡稍小的男青年作陪郎,

請族中較精通婚俗的年長者二至四人

和媒人一道前往女方家。

到女方家後,

女方父母也邀請族中長輩

或其他親戚前來接待,

並從中推選一名通曉婚禮的人作代表,

向男方家提出要彩禮,

一萬或幾萬不定

想提多少就提多少,

但必須有“七十七”這個數。

比如:女方家提出要一千元,

後面必須有“七十七”,

或一千零七十七元,

或一千七百七十七元等

男方家則量力而行,

討價還價, 但也必須有“七十七”這個數。

然後, 經過雙方父母共同協商樂意偕合,

明確後的彩禮錢仍然少不了

“七十七”這個祝願的數字。

“蒙阿利”這支苗族為什麼要把

“七十七”這個數看得如此重要呢?

據老人們說,

“七十七”在苗語中有特定的意義,

它表示“發、極發”之意。

在婚事中用“七十七”這個數目,

表示男女青年婚後能夠發子女發孫,

六畜興旺, 百年好合。

苗族歷史上曾遭到多次空前的大劫難,

戰爭、自然災害等給苗族人口的

發展帶來嚴重的威脅。

為了生存, 為了子孫後代繁榮昌盛,

酒用“七十七”這個象徵著發達、

興旺的數字作為美好的祝願,

一代一代沿襲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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