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
苗語叫“像局像”,
與“發達、興旺”等詞意相近。
居住在安順和普定等縣的苗族
“蒙阿利”的婚俗中,
有吃訂婚酒的習慣。
在吃酒的時間由男方家擇定,
在女方家舉行。
訂婚這天,
男方父母請一位比自己兒子
年齡稍小的男青年作陪郎,
請族中較精通婚俗的年長者二至四人
和媒人一道前往女方家。
到女方家後,
女方父母也邀請族中長輩
或其他親戚前來接待,
並從中推選一名通曉婚禮的人作代表,
向男方家提出要彩禮,
一萬或幾萬不定
想提多少就提多少,
但必須有“七十七”這個數。
比如:女方家提出要一千元,
後面必須有“七十七”,
或一千零七十七元,
或一千七百七十七元等
男方家則量力而行,
討價還價, 但也必須有“七十七”這個數。
然後, 經過雙方父母共同協商樂意偕合,
明確後的彩禮錢仍然少不了
“七十七”這個祝願的數字。
“蒙阿利”這支苗族為什麼要把
“七十七”這個數看得如此重要呢?
據老人們說,
“七十七”在苗語中有特定的意義,
它表示“發、極發”之意。
在婚事中用“七十七”這個數目,
表示男女青年婚後能夠發子女發孫,
六畜興旺, 百年好合。
苗族歷史上曾遭到多次空前的大劫難,
戰爭、自然災害等給苗族人口的
發展帶來嚴重的威脅。
為了生存, 為了子孫後代繁榮昌盛,
酒用“七十七”這個象徵著發達、
興旺的數字作為美好的祝願,
一代一代沿襲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