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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企業A股交易異常波動 地鐵集團和钜盛華均未買賣公司股票

萬科企業(02202)公佈, 公司A股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 即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6月26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有關規定, 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 並向公司股東深圳市地鐵集團(以下簡稱“地鐵集團”)和深圳市钜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以下簡稱“钜盛華”)進行了函詢。

具體如下:1、2017年6月9日, 地鐵集團與中國恒大(03333)下屬企業簽署股份轉讓協定, 恒大下屬企業將所持有的約15.53億股萬科A股股份以協定轉讓的方式全部轉讓給地鐵集團。

2、2017年6月19日, 公司董事會收到地鐵集團《關於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函》, 提議公司董事會在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事項中增加三項臨時提案, 即《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暨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暨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及《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暨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經審議, 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三項臨時提案提交2016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3、除上述事項外, 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導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資訊。

4、近期公司有意參與多個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專案的競標, 有部分專案的競標價格可能將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九章所界定的“應披露的交易”的金額,

如公司成功中標, 公司將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除此之外, 未發現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變化。

5、根據公司股東地鐵集團和钜盛華的回饋, 兩個股東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或處於籌畫階段的重大事項;兩個股東在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會確認, 除前述事項外, 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畫、商談、意向、協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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