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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關於搖滾樂的一切,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

“你弟又幾天不回家, 帶著吉他在沙灘邊上萬一出事了呢, 你趕緊電話勸他別在亂來了”!

又來了!真煩!

有這麼一個癡迷搖滾樂的弟弟, 多次想一吐為快說他癡迷的那部分是最糟糕的, 卻說不出口, 無論怎麼樣的評價或是引用都是片面的, 恐怕換來一句“你說的就對嗎?”。

一旦遇到這種是非觀問題最後好像怎麼都是矛盾偏激的, 這種矛盾偏激在各類平臺上經常見到, 譬如, 你在知乎上搜索下“如何看待搖滾?”試試, 礙於版權問題, 就不截圖發圖了。

對於熱愛了11年的搖滾, 見貫了它一直處在巨大的評論洪流中,

因此也有些不成熟的小看法, 當然不敢蓋棺定論什麼了, 而且還得說:

“以下內容可能有些批判及個人觀點但並沒有一些文藝縹緲的東西, 如果不喜歡這種內容, 那就返回吧!”

“儘量不要因為荷爾蒙的狂熱而崇拜任何音樂人了!因為真的熱愛一個音樂人!他會是一個放在心裡被思考的朋友!”。

生活中有一大類自視清高的文藝青年, 某種程度上是來源於對某種人事物的狂熱崇拜所產生的, 例如我弟這類, 那就是約翰.列儂及他的音樂。 幾乎時間裡他都一臉拽氣帶著耳麥視若無人的樣子或是待在自己的房間裡常放著約翰.列儂後期曲風比較黑暗激進迷幻的歌曲的人。

家裡人不知道還以為失戀了, 鄰居家沒准也發出感慨“至於天天失戀嘛!”。

其實是陷進一種狂熱崇拜的泥沼中, 深知最怕的是這種泥沼會把搖滾的樂趣限制在一個狹小的空間裡, 結果就會變成像我之前一樣的井底之蛙。

青年時期的人, 喜歡根據自我想像滿足自己的需求去扭曲音樂家的真實創作情感,

甚至是在內心塑造一個完美的神。

其實約翰.列儂有可能真實的本身遠不如是你覺得那樣, 你要喜歡他不如瞭解下保羅.麥卡特尼怎麼看他, 也聽聽看喬治.哈里森或是吉米.亨得裡克斯等他身邊的人再回來聽聽看有什麼不同會讓約翰.列儂更加真實的存在。

至少這個時代還是不少人堅持真實比虛幻重要的。

我當然無法評價約翰.列儂的音樂對搖滾樂迷而言更多的是一個宣洩的視窗還是一個陪伴的朋友, 環境所不能提供的條件下, 情感的缺失需要依靠大量的音樂作品來填充開闊是理所當然的。

就像約翰.列儂的音樂對我而言的其中之一是一種所處環境沒有的可貴情感的體會來源, 記得15歲時第一次聽到Imagine這種博愛的情感時, 幼小的內心被撐爆了, 這也許是我目前還算是個好人的原因之一吧。

但必須說, 那個情感是約翰.列儂的, 是他的環境他的時代他的經歷的總和而創作出來的音樂。

有什麼理由感化成自己的高尚, 那未免太不勞而獲,

自視清高的文藝青年某種程度上就是把這種不勞而獲當成藐視其他人的成本來換取自身的優越感, 但有品位沒才華的人不配自視清高, 不然以後可能會變的很謙卑的, 有才華的人自然不會自視清高, 這都因為音樂世界太大了!

約翰.列儂已經死了47年了, 在某種解釋上, 人的存在形式不僅是物質, 還有客觀的意識存在。 譬如把約翰.列儂所有的音樂都聽了, 所有的視頻, 言談舉止都反復的看了, 借助這些感受帶來的經驗形成了認知。 雖然這麼說挺欠揍, 但某種程度上約翰.列儂對你而言是活著的。 他活著的真實甚至要比身邊朋友活著的真實要更加真實, 現實存在的未必就是真實的具象化,

這也是為什麼我堅持偉大的搖滾音樂家是用來欣賞的好朋友, 狂熱崇拜似乎有些彌漫著荷爾蒙的味道,另一面又似乎與真實存在著很大的距離感才有的,那樣多少會讓人覺得其實是因為不夠瞭解或真正喜歡而產生的,不好聽點就要用到“偽XX”這個詞了。因為經常性看到有些樂迷間的相互詆毀,自我標榜,這樣很容易被扣上消費它的帽子。

我想起崔健說“我不願意待在神壇上,我覺得很不舒服,你喜歡哪裡,那你去吧,我反正再也不願意坐上去了”。

“搖滾樂挺有講究的,有思考的作品是經典,有情感的作品是品味,有情緒的作品可能只會帶來低俗影響”

有些人擅長在作品中表達情緒,這方面會重些,在心理學上,情感與情緒是兩種定義。簡單的說情感是經過歲月感悟而積累下來並不輕易流露的個人內心歷程,相對成熟而穩定,長期積累下的情感構造了一個人的態度。而情緒是短暫而衝動的反應,短時間的情緒難以轉化成情感,這樣的作品並不能盡可能的體現出音樂家的真實度。

對於搖滾,至少一定意義上沒有足夠的情感不形成態度,反過來說搖滾有一方面是無限靠近真實的態度表達,如果僅是這幾天有感而發的歌曲表達,很多可能再過幾個月就不認同這種表達了。

又或是搖滾歌手在臺上表演砸琴講髒話罵娘,用這種表現來表明“態度”的話,叛逆期的人會更容易的誤以為這很酷就是搖滾的體現而去模仿作為標榜的話,這樣形式化的表演難道不是把搖滾往流行樂的道路上拖去嗎?

(哦,對不起,流行音樂,子彈又射到你)

難道搖滾很容易嗎?可是我們瞭解的大衛.鮑伊不容易,崔健不容易,黃家駒不容易,鮑勃.狄倫不容易,帕蒂.史密斯也不容易。至少像他們這些多年經歷過一些“鬼知道他們經歷了什麼”刻骨銘心的感悟又或者是因為對時代背景社會動盪而創作的作品,怎麼能讓一些用單一的“狂拽酷炫叼炸天”的東西來替代呢?

比如崔健,與其被荷爾蒙所接受,倒不如被思考所接受,畢竟他的音樂有很多維度,每個時間段的作品似乎都有每個時間段的烙印。像1991年的《一塊紅布》:

“我感覺你不是鐵,卻像鐵一樣強和烈”

如果僅是強硬態度的曲風給了你某種堅定的勇氣或是內心壓抑的釋放而崇拜崔健的話。

崔健可能會問:“那我在表達什麼你聽到了嗎?”

回答:“炙熱的愛情”

我想這對創作者來說可能是最難過的事了。

崔健只是個例子,所有偉大的搖滾音樂家都一樣,以熱愛搖滾為名義的青年,可以的話還請您慎重這樣的崇拜,可能只是迷戀搖滾的外衣而已,這似乎沒有什麼理由稱得上搖滾樂迷的!

在音樂上,搖滾是一個挺龐大的體系,它存在的多維度跟其他音樂可能有些不太一樣,也涉及到時代,社會背景,人文表達,商業發展,搖滾音樂人個人情懷等等的因素。

它給於人們也許是情緒釋放的視窗,情感的歸屬,對於表達它的人而言可能是最好的工具。

對於搖滾的未來,個人有個不成熟的小小看法,其中一面是它已經進入另一個階段,人們叫它“後搖”,更多的傾向器樂演奏,這似乎意味著它已經漸漸在回歸音樂本身,拋棄一些現有的東西而去發展更嚴肅的理論系統。

這樣的話搖滾的百年之後有一種可能性會像爵士樂發展史一樣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年輕人的音樂,欣賞門檻變高,而被我們的兒孫那代所遠離的音樂,爵士樂成了搖滾的前世今生,而我們這群人就成了冥頑不顧的老不死。

狂熱崇拜似乎有些彌漫著荷爾蒙的味道,另一面又似乎與真實存在著很大的距離感才有的,那樣多少會讓人覺得其實是因為不夠瞭解或真正喜歡而產生的,不好聽點就要用到“偽XX”這個詞了。因為經常性看到有些樂迷間的相互詆毀,自我標榜,這樣很容易被扣上消費它的帽子。

我想起崔健說“我不願意待在神壇上,我覺得很不舒服,你喜歡哪裡,那你去吧,我反正再也不願意坐上去了”。

“搖滾樂挺有講究的,有思考的作品是經典,有情感的作品是品味,有情緒的作品可能只會帶來低俗影響”

有些人擅長在作品中表達情緒,這方面會重些,在心理學上,情感與情緒是兩種定義。簡單的說情感是經過歲月感悟而積累下來並不輕易流露的個人內心歷程,相對成熟而穩定,長期積累下的情感構造了一個人的態度。而情緒是短暫而衝動的反應,短時間的情緒難以轉化成情感,這樣的作品並不能盡可能的體現出音樂家的真實度。

對於搖滾,至少一定意義上沒有足夠的情感不形成態度,反過來說搖滾有一方面是無限靠近真實的態度表達,如果僅是這幾天有感而發的歌曲表達,很多可能再過幾個月就不認同這種表達了。

又或是搖滾歌手在臺上表演砸琴講髒話罵娘,用這種表現來表明“態度”的話,叛逆期的人會更容易的誤以為這很酷就是搖滾的體現而去模仿作為標榜的話,這樣形式化的表演難道不是把搖滾往流行樂的道路上拖去嗎?

(哦,對不起,流行音樂,子彈又射到你)

難道搖滾很容易嗎?可是我們瞭解的大衛.鮑伊不容易,崔健不容易,黃家駒不容易,鮑勃.狄倫不容易,帕蒂.史密斯也不容易。至少像他們這些多年經歷過一些“鬼知道他們經歷了什麼”刻骨銘心的感悟又或者是因為對時代背景社會動盪而創作的作品,怎麼能讓一些用單一的“狂拽酷炫叼炸天”的東西來替代呢?

比如崔健,與其被荷爾蒙所接受,倒不如被思考所接受,畢竟他的音樂有很多維度,每個時間段的作品似乎都有每個時間段的烙印。像1991年的《一塊紅布》:

“我感覺你不是鐵,卻像鐵一樣強和烈”

如果僅是強硬態度的曲風給了你某種堅定的勇氣或是內心壓抑的釋放而崇拜崔健的話。

崔健可能會問:“那我在表達什麼你聽到了嗎?”

回答:“炙熱的愛情”

我想這對創作者來說可能是最難過的事了。

崔健只是個例子,所有偉大的搖滾音樂家都一樣,以熱愛搖滾為名義的青年,可以的話還請您慎重這樣的崇拜,可能只是迷戀搖滾的外衣而已,這似乎沒有什麼理由稱得上搖滾樂迷的!

在音樂上,搖滾是一個挺龐大的體系,它存在的多維度跟其他音樂可能有些不太一樣,也涉及到時代,社會背景,人文表達,商業發展,搖滾音樂人個人情懷等等的因素。

它給於人們也許是情緒釋放的視窗,情感的歸屬,對於表達它的人而言可能是最好的工具。

對於搖滾的未來,個人有個不成熟的小小看法,其中一面是它已經進入另一個階段,人們叫它“後搖”,更多的傾向器樂演奏,這似乎意味著它已經漸漸在回歸音樂本身,拋棄一些現有的東西而去發展更嚴肅的理論系統。

這樣的話搖滾的百年之後有一種可能性會像爵士樂發展史一樣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年輕人的音樂,欣賞門檻變高,而被我們的兒孫那代所遠離的音樂,爵士樂成了搖滾的前世今生,而我們這群人就成了冥頑不顧的老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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