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7日訊 財政部今日發佈消息稱,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免征銀行業監管費(包括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包括機構監管費和業務監管費)。
通知指出, 免征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後, 銀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 仍由中央預算安排資金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 銀監會和保監會應當於2017年8月31日前, 完成以前年度銀行業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的匯算清繳工作。 兩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欠收入, 應當足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