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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國稅出臺新政激勵“A”懲戒“D”

近日, 葫蘆島市國稅局出臺政策, 實行納稅信用等級不同區別對待, 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激勵, 對D級納稅人實施懲戒。 納稅信用等級是指對納稅人上一週期內的納稅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評價結果分為ABCD, 其中A級為最高, 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措施, D級為最差, 接受相應嚴格管理措施。

激勵措施共包含16條。 簡化出口退(免)稅申報手續;減少實地稅務稽查;適當放寬發票領購限量;享受辦稅服務廳主任綠色通道服務;實施分類管理服務;享受納稅人學校“點單式”培訓服務;享受“銀稅互動”產品服務;開展正面形象的宣傳服務;拓展納稅信用社會化共用利用;開展定期座談服務;構建多管道的涉稅服務平臺;開展預約上門服務;評比表彰活動優先;享受稅務助理服務;享受A級納稅人增值服務;享受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服務。

懲戒措施共包含9條。 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 對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定為D級;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 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加強出口退稅審核;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在每年納稅信用等級評級完成後, 將D級納稅人名單推送至相關科室, 對D級納稅人加強納稅評估;將D級納稅人名單推送至稽查部門,

列入重點監控對象, 提高監督檢查頻次, 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 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政府其他相關部門, 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D級評價保留兩年, 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 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各級稅務機關對A級納稅人實施嚴格的動態管理。 已評定的A級納稅人如發生偷稅、騙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評定機關將降低其納稅信用等級並取消其享有的涉稅服務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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