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方式:現場及網路投票相結合
2、會議召開時間: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6月27日15:00至2017年6月28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會議召開地點: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博興一路8號公司會議室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王海波先生
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74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236,964,308股,占公司股本總數的45.2183%;
2、現場出席會議情況
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27名,持有股份數866,596,322股,占公司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0583%,其中現場出席會議的A股股東所持股份748,103,937股,占公司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0.4790%;現場出席會議的H股股東所持股份118,492,385股,占公司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793%;
3、網路投票情況
參與網路投票的A股股東47名,持有股份數370,367,986股,占公司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9.9417%。
董事五名,監事三名,高管人員三名,公司律師及點票監察員的代表出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開及決策程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2016年度股東大會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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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東表決結果:
A股股東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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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股東表決結果: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3月30日和2017年4月28日刊登於《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金風科技2016年度報告》、《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等相關公告。 上述特別決議案已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獨立董事楊校生先生、羅振邦先生和黃天祐先生在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上進行了述職。
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五、監票與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吳琥律師、沈沛峰律師出席、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的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檔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公司指定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六、備查檔
1、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