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公佈的總局16號公告,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① 開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管專票還是普票)
② 發票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別再用“辦公用品”瞞天過海了)
先引用一下公告:
7月1日起, 企業收到的發票, 如果沒有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話, 是不允許所得稅前扣除的!
所以您出差的餐費等發票, 在7月1日之前的, 還能報銷
7月1日之後, 沒有寫稅號, 別怪會計不客氣, 送你四個字:“不能報銷”。
這個公告一出, 網友們議論紛紛, 有吐槽的, 有不理解的。
比如說下面這個
網友夏天的蘆葦:出差時坐火車或者是飛機的票上沒有“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怎麼處理?
根據公告第一條中的: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 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如果發票版面本身就沒有“納稅人識別號”這一欄,
所以, 定額發票、過橋過路費發票、計程車發票、火車票、飛機票, 上面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 不用填寫。
又比如網友松鼠大盜:像學校或者是非盈利單位或者是像個人, 沒有稅號該怎麼辦?
根據公告的第一條, 本公告所稱企業, 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搆、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所以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及個人, 不在此次的公告裡。 既然不在此次的公告裡, 自然是不用稅號也可以開具普通發票了。
當然, 也有吐槽的, 比如下麵這位
網友selfstrike2吐槽說:“現在深圳實行的是五證合一啊, 用的是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而且還是字母加數位。
以出差住酒店為例, 只需打開支付寶掃描酒店櫃檯上的二維碼, 在手機上輸入企業抬頭, 即可解析出企業的開票資料, 確認開票資訊無誤之後, 提交開票申請, 酒店就可快速開出帶有納稅識別號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所以, 請各位財務一定要告知公司老闆及員工, 開票要填納稅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