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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簡稱:會稽山 股票代碼:601579 編號:臨2017-026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6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功集團")通知, 精功集團將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權辦理了質押手續, 具體情況如下:

一、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情況

2017年6月28日, 精功集團將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2,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4.02%)及限售流通股股票1,96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3.94%)分別質押給富國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計3,960萬股,

占公司總股份7.96%), 並於2017年6月2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票質押登記手續, 質押期限自2017年6月28日至辦理解除質押登記之日止。

二、控股股東股份累計質押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 精功集團持有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總股本32.97%;累計質押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100%,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2.97%。

三、控股股東股份質押情況的其他披露事項

1、股份質押的目的

精功集團本次股份質押主要用於補充日常經營性流動資金。

2、資金償還能力及相關安排

精功集團本次質押股份融資的還款來源以自有資金為主, 包括但不限於企業運營產生的現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紅、投資收益等。 精功集團資信狀況良好, 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

3、可能引發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目前, 質押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若後續出現質押股份平倉或被強制平倉的, 控股股東將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公司將密切關注控股股東的上述股份質押事項的進展, 並依法持續進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簡稱:會稽山 股票代碼:601579 編號:臨2017-027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業績承諾補償款的公告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度通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收購了浙江唐宋紹興酒有限公司(原紹興縣唐宋酒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唐宋酒業")100%股權。 非公開發行過程中公司與唐宋酒業原股東朱清堯先生簽訂了《關於紹興縣唐宋酒業有限公司附生效條件的股權轉讓協議》。 根據協定, 唐宋酒業原股東朱清堯先生承諾, 唐宋酒業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均為1,000萬元。 唐宋酒業若無法達到承諾業績, 則朱清堯先生應在下一個年度6月30日前以現金方式向本公司進行補償。

2016年度,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浙江唐宋紹興酒有限公司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鑒證報告》(天健審〔2017〕830號),

唐宋酒業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2,960,804.49元, 小於承諾的盈利數1,000萬元, 差額為7,039,195.51元, 未完成2016年度業績承諾指標。 根據公司與唐宋酒業股權轉讓協議之業績承諾條款的約定, 唐宋酒業原股東朱清堯先生須對以上差額部分進行補償, 最遲於2017年6月30日前, 以現金形式將2016年度利潤承諾補償款7,039,195.51元支付給公司。 相關公告詳見公司於2017年3月28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會稽山被收購公司2016年度的業績承諾指標實現情況的公告》(編號:臨2017-015)

截至2017年6月28日, 公司已收到唐宋酒業原股東朱清堯先生2016年度未完成業績承諾補償款7,039,195.51元。 至此, 朱清堯先生遵照協議約定, 已經履行完畢其對公司2016年度業績承諾的補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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