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召開易方達高等級信用債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一、會議基本情況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3]582號文註冊募集的易方達高等級信用債債券型證券投
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於2013年8月23日生效。 為更好地滿
足投資者需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
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易方達高等級信用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 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
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 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審議調低本基金的管理費年費率由0.7%下調至0.5%, 託管費
年費率由0.2%下調到0.15%的相關議案。 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1、 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日 17:00 點止(以本次大會公證機關收到表決票時間為准)。
3、 會議通訊表決票將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拆封和/或統計。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持有人大會擬審議的事項為《關於易方達高等級信用債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調低管理費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 《議
案》詳見附件一。
三、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 2017 年 3 月 22 日,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
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會議僅接受紙質投票, 表決票樣式見附件三。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
取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決票上簽字, 並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複
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 並提供加蓋
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
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影本等);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
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 並提供該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影本, 該合格
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簽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檔, 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
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影本和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
的證明檔的影本;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根據本公告“五、授權”章節的規定授權其他個人或
機構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投票。 受託人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紙面方
式授權代理投票的, 應由受託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
以及本公告“五、授權”中所規定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或
機構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授權等相關檔
自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 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 17:00 點以前(以本次大會公證機
關收到表決票時間為准)通過專人送交、郵寄送達至以下地址:
公證機關:北京市方正公證處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環廣場塔 3 辦公樓 11 層 1113 室
連絡人/收件人:王順心
聯繫電話:010-58073628 13901136568
郵遞區號:100044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易方達高等級信用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五、授權
為方便基金份額持有人參與本次大會並充分表達其意志, 基金份額持有人除
可以直接投票外, 還可以授權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投票。 根據法律
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在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上表決需遵守以下規則:
(一)委託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可委託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他人行使表決權的票數按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權益登
記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數計算, 一份基金份額代表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
有人在權益登記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 授權無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權益登記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額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額的數
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登記為准。
(二)受託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託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機
構和個人,代為行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的表決權。
(三)授權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僅接受紙面授權方式,授權受託人代為行使表決權。
授權委託書的樣本請見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剪報、複印或
本。
1、個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委託人填妥並簽署授權委託
書原件(授權委託書的格式可參考附件二的樣本),並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檔複
印件。如受託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影本;如受託人為機
構,還需提供該受託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事業單位、社會團
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
證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
2、機構基金份額持有人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委託人填妥授權委託書原件
(授權委託書的格式可參考附件二的樣本)並在授權委託書上加蓋該機構公章,
並提供該機構持有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
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如受託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複
印件;如受託人為機構,還需提供該受託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
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
3、授權檔的送達
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檔的送達方式、時間、收件位址、聯繫方式等與表決
票送達要求一致。
4、授權效力確定規則
(1)如果同一基金份額多次以有效紙面方式授權的,以最後一次紙面授權
為准。不能確定最後一次紙面授權的,以公證機關最後收到的紙面授
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登記為准。
(二)受託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委託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機
構和個人,代為行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的表決權。
(三)授權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僅接受紙面授權方式,授權受託人代為行使表決權。
授權委託書的樣本請見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剪報、複印或
本。
1、個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委託人填妥並簽署授權委託
書原件(授權委託書的格式可參考附件二的樣本),並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檔複
印件。如受託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影本;如受託人為機
構,還需提供該受託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事業單位、社會團
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
證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
2、機構基金份額持有人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委託人填妥授權委託書原件
(授權委託書的格式可參考附件二的樣本)並在授權委託書上加蓋該機構公章,
並提供該機構持有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
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如受託人為個人,還需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檔複
印件;如受託人為機構,還需提供該受託人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
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影本等)。
3、授權檔的送達
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檔的送達方式、時間、收件位址、聯繫方式等與表決
票送達要求一致。
4、授權效力確定規則
(1)如果同一基金份額多次以有效紙面方式授權的,以最後一次紙面授權
為准。不能確定最後一次紙面授權的,以公證機關最後收到的紙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