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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關於保險我們瞭解的太少,買了以後又不覺可靠……

經常聽到很多朋友吐槽:買保險容易, 理賠難。

保險公司總會有一萬個理由告訴你, 不能賠!

保險理賠, 真的很難嗎?到底大家在理賠過程中, 都遇到了什麼樣的問題, 導致理賠這麼難呢?……我們以後會用一系列的專題, 來跟大家聊一聊, 導致理賠難的各種問題, 以及應該如何去解決。

今天先來說一個, 因為一字之差引發的, 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的栗子。

意外嚴重受傷, 保險公司竟拒賠

陽光明媚的一天, 趙先生開車行駛在郊區的小路上, 空氣清新、心情舒暢。 哪知下一秒, 意外就發生了。

在一個T型路口, 車子轉彎的時候沒控制好, 猛地撞向路邊……雖然最後趙先生生命無大礙, 但是沒了一條胳膊。

趙先生上有父母要贍養、下有妻兒要照顧。 一個40多歲的男人, 生命中突然遭遇變故, 想找個依靠的時候, 才發現滿世界都是要依靠他的人。

趙先生記起曾經買過一個意外保險,

當時說是, 不管什麼交通事故都能賠100萬。 於是他去找保險公司理賠。

誰料到, 保險公司的答覆卻讓趙先生很是心寒:全殘, 才能賠。 少了一條胳膊, 只能算是傷殘, 不算全殘, 賠不了。

“傷殘”和“全殘”傻傻分不清楚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兒, 竟然都不賠!擱誰都會很生氣!這樣看起來保險確實挺坑爹的!

意外險本身, 花小錢, 高保額。 其實蠻實用的。 平常的一些, 比如不小心燙傷、做飯切到手、被狗狗咬啊等等的意外, 都可以賠到錢。

按理說趙先生的意外, 應該能賠啊。 保險公司不賠總該有原因吧?

那麼, 我們先來瞭解一下, 意外險是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進行賠付的。

一般的意外險, 它主要包含了意外醫療和意外身故/傷殘兩部分責任。

其中意外醫療是用來賠付發生意外事故之後的一些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等等。 而意外身故和傷殘責任部分, 則有一些明確的賠付標準。

根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 傷殘程度分為 1-10 級。

最低級別是 10 級, 只賠付的保額的 10%, 1-10 級, 每級保額賠付比例相差 10%。 比如, 保額10萬, 10級傷殘, 只賠1萬塊錢;9級傷殘, 就賠2萬塊。

意外傷殘程度等級相對應的給付比例表

而全殘, 相當於最高級別, 也就是1級傷殘, 和身故的賠付標準是一樣的, 是按照100%來進行賠付。

全殘, 只包含以下幾種情況(以下文字, 可能引起不適):

概括地說, 全殘,

就是丟失了兩個及以上的器官, 或生活不能自理, 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那麼, 斷了一條胳膊, 這個不算全殘;一隻眼睛失明, 也不算全殘。

也就是說, 傷殘, 包括了全殘。 全殘, 只是傷殘中的一種情況, 最嚴重的那種。

除了全殘, 每一級別的傷殘, 它的賠付標準, 保險公司在條款中都有明確的定義。 我們在這兒就不一一去展開說明了。 如果大家想要瞭解具體的標準的話, 可以訪問慧擇網, 找一款意外險, 在它條款裡面, 就可以看到更加明確的解釋了。

大多理賠糾紛都是這樣產生的

那我們現在再回過頭來看一下趙先生的案例,理賠糾紛到底是怎麼產生的呢?

實際上,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的時候,往往會針對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場景,把保險當中的一部分的責任,提取出來,來設計產品。這樣呢,往往能做到,保額它會做到更高,價格也會更便宜。

以航意險為例,它只承保在航空過程中的一個責任保障,因此它可以做到保500萬的這種額度,但實際上它一年只要50塊錢。(想瞭解更多的小夥伴可以點這裡)

就是說,這種產品,它的設計會更有針對性。那麼,在不同的意外險產品裡面,有的可能只保身故和全殘,而有的呢,則是把身故和傷殘都包含在內。

如果我們在投保的過程中,沒有很好地注意到,或者是沒有根據我們的生活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去購買針對性的保險,那往往當風險發生的時候,就會產生這樣的糾紛。

例如,就算是保傷殘的意外險,我們也應該特別去注意它的賠付比例限制。比如說斷了一條胳膊(肘關節以上),它其實是屬於5級傷殘,是按照60%的比例來進行賠付的。像案例中的趙先生,他購買的是保全殘的保險,不是傷殘保險,所以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如果你想有殘疾保障,較輕級別的傷殘也能賠,那就優先選擇保傷殘的;要是你看重高額度、帶返還,不在乎有沒有保傷殘,那麼OK,就選擇保全殘的產品;或者,你既想要高保額又要保傷殘,那也可以選擇以組合的方式搭配投保。(想瞭解更多的小夥伴可以點這裡)

總之,我們在投保的時候,應該更加清楚瞭解保險責任,做到心中有數,明明白白買保險。

那麼,也希望,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的設計上,要儘量簡單、“傻瓜化”一點,避免誘導用戶受騙,也讓用戶不用費這麼多精力,就能夠知道自己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產品;同時也希望保險公司能推出一些更有針對性的產品,來降低我們不同需求下的保費支出。

有理賠,才是保險的價值所在。希望大家都能對保險多一點認識,那在理賠中就能更好地捍衛自己的利益,讓保險發揮其保障的真正意義!

大多理賠糾紛都是這樣產生的

那我們現在再回過頭來看一下趙先生的案例,理賠糾紛到底是怎麼產生的呢?

實際上,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的時候,往往會針對不同的需求、不同的場景,把保險當中的一部分的責任,提取出來,來設計產品。這樣呢,往往能做到,保額它會做到更高,價格也會更便宜。

以航意險為例,它只承保在航空過程中的一個責任保障,因此它可以做到保500萬的這種額度,但實際上它一年只要50塊錢。(想瞭解更多的小夥伴可以點這裡)

就是說,這種產品,它的設計會更有針對性。那麼,在不同的意外險產品裡面,有的可能只保身故和全殘,而有的呢,則是把身故和傷殘都包含在內。

如果我們在投保的過程中,沒有很好地注意到,或者是沒有根據我們的生活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去購買針對性的保險,那往往當風險發生的時候,就會產生這樣的糾紛。

例如,就算是保傷殘的意外險,我們也應該特別去注意它的賠付比例限制。比如說斷了一條胳膊(肘關節以上),它其實是屬於5級傷殘,是按照60%的比例來進行賠付的。像案例中的趙先生,他購買的是保全殘的保險,不是傷殘保險,所以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如果你想有殘疾保障,較輕級別的傷殘也能賠,那就優先選擇保傷殘的;要是你看重高額度、帶返還,不在乎有沒有保傷殘,那麼OK,就選擇保全殘的產品;或者,你既想要高保額又要保傷殘,那也可以選擇以組合的方式搭配投保。(想瞭解更多的小夥伴可以點這裡)

總之,我們在投保的時候,應該更加清楚瞭解保險責任,做到心中有數,明明白白買保險。

那麼,也希望,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的設計上,要儘量簡單、“傻瓜化”一點,避免誘導用戶受騙,也讓用戶不用費這麼多精力,就能夠知道自己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產品;同時也希望保險公司能推出一些更有針對性的產品,來降低我們不同需求下的保費支出。

有理賠,才是保險的價值所在。希望大家都能對保險多一點認識,那在理賠中就能更好地捍衛自己的利益,讓保險發揮其保障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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