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3月24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擬出資設立環保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過人民幣29,900萬元, 作為有限合夥人;公司全資子公司武漢東湖高新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湖投資”)以出資不超過100萬元, 作為普通合夥人, 共同發起設立武漢東湖綠色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東湖綠色基金”)。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3月28日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012、2017-014)。
近期, 公司在授權範圍內與東湖投資正式簽署了《武漢東湖綠色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定》(以下簡稱“合夥協議”), 並完成了工商註冊, 現將合夥協定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合夥協定主要內容
1、基金名稱:武漢東湖綠色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東湖綠色基金已完成工商註冊, 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 註冊地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科技工業園1號地塊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樓503室。
2、合夥協議主體:公司、東湖投資
3、基金性質:有限合夥企業
4、基金規模:2,000萬元
5、存續期限:基金募集完成之日起5年(其中3年為投資期, 2年為退出期)
6、經營範圍:從事非證券類股權投資活動及相關的諮詢服務業務(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限制和禁止的專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不得從事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 (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截至公告日基金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進度: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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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方式: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年度稅後利潤的20%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給全體合夥人;
(3)其他未分配的利潤每年根據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分配方案。
9、合夥事務的執行:
東湖綠色基金由普通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執行合夥事務。
二、後續出資安排
為了提高募集效率, 公司與東湖投資先行成立了規模較小的東湖綠色基金主體, 並同步推進協力廠商機構優先順序有限合夥人的募集工作。 公司目前正積極與多位協力廠商機構洽談, 其中幾位已經處於最終審批階段。 待協力廠商機構確定後公司將和協力廠商機構同步認繳基金新增份額, 最終基金將按前期公告的規模即不超過人民幣120,000萬元完成募集, 進入投資階段。
三、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此次發起設立綠色產業投資基金專注於大環保產業投資, 是加快戰略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 通過基金形式開展環保產業投資,
四、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公司本次投資具有投資週期長、流動性低等特點, 在投資專案收益率的不確定性、管理動作、投資決策、風險決策、風險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在投資過程中可能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行業週期、行業競爭和市場等多種外部因素影響, 存在不能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
控制措施:針對上述主要風險, 公司基於上海金融中心, 通過市場化選聘, 建立了東湖投資公司作為基金管理平臺, 在人力資源方面聘用了具有相關專業經驗的市場化人才,
《武漢東湖綠色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定》其他內容詳見2017年3月28日公司指定資訊披露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關於擬投資基金公司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編號:2017-014)。
公司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
公司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