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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禧科技: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廣東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

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 以及廣東

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 我們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

基於獨立判斷立場, 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

經實際控制人譚頌斌推薦,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譚頌斌、周娟、林登燦、

黃敬東、張崢、張志勇、肖曉康為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 其中張崢、張志勇、

肖曉康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我們認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在履職

期間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勤勉盡責, 現因任期屆滿, 進行換屆選舉, 符

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及公司運作的需要。

經審閱上述七名董事候選人(其中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簡歷資料, 認為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本次提名是在充分瞭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

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

未發現上述人員有《公司法》第147條規定

的情況, 未發現其被中國證監會確認為市場禁入者, 上述候選人具備擔任公司董

事的資格。

經審閱上述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簡歷資料, 沒有發現其有中國證監會《關

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第3條規定的情況, 具有獨立董事

必須具有的獨立性, 具備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資格。 上述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

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上述七名董事候選人(其中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

的提名程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沒有損害股東的權益。 我

們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選人(其中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

並同意將《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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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 銀禧工程塑料(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禧工塑”)、興科電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科電子科技”)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上述

子公司擁有決定控制權, 其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為銀禧工塑、興科電子科

技新增授信、融資提供擔保, 可解決銀禧工塑、興科電子科技、擴大生產經營規

模對資金的需求, 提高其市場競爭力, 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風險在可控範圍之內, 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次擔保的內容、審議程式均符合《公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

的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規定, 以及《公司章程》的規

定。

因此, 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為子公司銀禧工塑、興科電子科技新增的銀行授信、

融資提供擔保事項, 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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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 為《廣東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

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字):

李新春 張志勇 易奉菊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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