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3月21日消息, 公司祺景光電(831240)認為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浦)所供燈具品質存在品質瑕疵, 遂向飛利浦提起訴訟, 要求解除與其全部採購合同並返還已支付的6283.72萬元採購款。
2014年-2016年度, 祺景光電向許昌市及下轄各區、縣提供EMC能源管理方案, 飛利浦系此次EMC能源管理方案唯一指定品牌。 據悉,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已有2917盞路燈出現了品質問題, 損壞燈具數量還在不斷攀升。
祺景光電表示, 飛利浦所供燈具品質嚴重影響本公司EMC能源管理後期維護及管理。 此外, 2016年7月後及2017年1-3月, 公司要求飛利浦理賠,
3月17日, 祺景光電起訴飛利浦, 請求法院依法解除與飛利浦全部採購合同;請求飛利浦返還己支付的採購款6283.72萬元。 目前本案已被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受理, 尚未開庭。
據悉, 飛利浦系祺景光電2016年度主要供應商之一, 2016年度採購金額達86萬元, 占總數的8.36%。
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 祺景光電於2014年10月31日正式在新三板掛牌上市, 主要從事LED照明產品合同能源管理、城市照明工程的專案、中央新風系統產品。 2016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746.06萬元, 同比上漲92.31%;淨利潤為1051.36萬元, 同比上漲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