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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萬億人民幣債市迎開放新突破

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再迎里程碑事件。 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發佈聯合公告稱, 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批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以下統稱兩地基礎設施機構)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上線(即“債券通”)。 其中, “北向通”將於2017年7月3日上線試運行。 在“北向通”啟動運行之際,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也將分別於3日和4日首次向境內外投資者發行政策性金融債。

今年5月, 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發佈聯合公告稱, 決定同意內地基礎設施機構和香港基礎設施機構開展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

公告稱, 初期先開通“北向通”, 即香港及其他國家與地區的境外投資者(以下簡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託管、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 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 未來將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 即境內投資者經由兩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安排, 投資於香港債券市場。 日前,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表示, “債券通”是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新里程碑。 穩妥推進資本和金融帳戶開放是我國既定戰略。 作為託管量和債券餘額均處在全球前列的中國債券市場來說, 逐步擴大開放、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是大勢所趨。

近年來, 國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 參與投資者類型眾多, 但廣度和深度仍然不夠。 截至目前, 已有473家境外投資者入市, 總投資餘額超過8000億元人民幣, 占全部債券市場餘額的比例僅在1.2%左右。 與開放程度更高的發達國家市場相比, 還有很大的差距。

截至目前, 境外機構投資者可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進入中國債市, 而在2016年人民銀行3號公告發佈之後, 境外機構投資者也可通過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完成備案、開戶等手續直接進入銀行間債市交易。 與上述方式相比, “債券通”以國際債券市場通行的模式為境外機構增加了一條可通過境內外基礎設施連接便捷入市的新管道,

以提高入市效率。

央行此前表示, 從其他國家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經驗看, 境外投資者既可以採取逐家到境內開戶模式入市, 也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連通的模式投資于該國債券市場。 前一種模式下, 對境外投資者要求較高, 需要對該國債券市場相關法規制度和市場環境有全面深入的瞭解;後一種模式下, 境外投資者依靠基礎設施互聯和多級託管便捷地“一點接入”全球債券市場, 成為國際主流做法。 “債券通”屬於後一種模式, 其通過兩地債券市場基礎設施連接, 使國際投資者能夠在不改變業務習慣, 同時有效遵從內地市場法規制度的前提下, 便捷地參與內地債券市場。

德意志銀行高級策略分析師劉立男表示,

在現有專案基礎上, “債券通”將為全球機構投資者全面打開境內67.6萬億元人民幣固定收益市場。 基於“滬港通”和“深港通”的成功經驗, “債券通”也有效解決了國際投資者對人民幣全面可兌換和資本跨境流動的擔心。 預計“債券通”落地初期, 資本流入趨勢平緩, 隨後規模逐步擴大。 德意志銀行維持先前預測, 認為未來五年外資流入人民幣債市的規模或達7000億至8000億美元, 人民幣債券有望在今年下半年納入主要全球債券指數。

滙豐亞太區行政總裁王冬勝表示:“‘債券通’是推動中國債券市場持續發展及邁向全球化的重要催化劑, 同時有助於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債券通’不僅鼓勵更多的國際投資者參與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 也有助於激發對內地固定收益產品的新投資需求,從而最終吸引更多海外機構在內地發行人民幣債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發佈的《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中,原徵求意見稿中出現的“‘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的表述被刪去,但暫行辦法也沒有提及任何額度限制。工銀國際研究部主管程實表示,估計其中有兩個考慮:第一,可能是出於風險管理,如明確沒有額度限制,可能觸發跨境資金大規模流動,引起市場波動,把這一表述刪去,可以讓監管層有更大的彈性去管理資金流入的速度和規模;第二,可能是出於對未來推出“南向通”的考慮,在公平的原則下,“北向通”和“南向通”的投資額度應該是對等的,如“北向通”明確沒有投資額度限制,市場會預期將來的“南向通”也獲得類似的對待,但這可能會加大資金流出的壓力,不利於市場穩定。(記者 張莫/北京報導)

也有助於激發對內地固定收益產品的新投資需求,從而最終吸引更多海外機構在內地發行人民幣債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發佈的《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中,原徵求意見稿中出現的“‘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的表述被刪去,但暫行辦法也沒有提及任何額度限制。工銀國際研究部主管程實表示,估計其中有兩個考慮:第一,可能是出於風險管理,如明確沒有額度限制,可能觸發跨境資金大規模流動,引起市場波動,把這一表述刪去,可以讓監管層有更大的彈性去管理資金流入的速度和規模;第二,可能是出於對未來推出“南向通”的考慮,在公平的原則下,“北向通”和“南向通”的投資額度應該是對等的,如“北向通”明確沒有投資額度限制,市場會預期將來的“南向通”也獲得類似的對待,但這可能會加大資金流出的壓力,不利於市場穩定。(記者 張莫/北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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