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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酒家業績靠月餅缺想像 九名國企高管身家過億

6月27日,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州酒家”)正式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機板掛牌上市, 股票代碼:603043。 公司主營業務為以月餅、速凍食品等為主導產品的食品製造, 以及以提供粵菜和廣式點心為主的餐飲服務。 主營業務分兩大板塊, 分別為食品製造業務板塊及餐飲業務板塊, 並以食品製造業務為主。 廣州酒家本次募集資金淨額61,473.00萬元用於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餐飲門店建設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

公開資料顯示, 2017年4月20日, 廣州酒家發佈最新招股書。 5月23日首發申請獲通過。 6月15日, 廣州酒家開啟申購, 申購代碼732043, 申購價格13.18元, 發行市盈率為20.28倍, 單一帳戶申購上限為15000股, 申購數量為1000股的整數倍。 主承銷商為廣發證券。 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5,000萬股。 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4,500萬股, 占本次發行總股數的90%。 本次發行價格為13.18元/股, 市盈率20.28倍。 逾8.8萬股遭投資者棄購。 其中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82,544股, 網下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5,214股。 中簽率為0.01360859%。 股價走勢來看, 自6月27日上市以來, 廣州酒家連續四個交易日漲停。

7月3日, 廣州酒家打開漲停板。 截至7月3日收盤, 該股報26.83元。

據最新招股書顯示, 2012-2016年, 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132,301.04萬元、147,416.29萬元、155,528.49萬元、173,654.46萬元、193,606.05萬元。 淨利潤分別為20,198.92萬元、22,036.66萬元、22,355.24萬元、23,158.75萬元、26,577.89萬元。 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3,743.52萬元、5,389.50萬元、5,520.46萬元、6,485.53萬元、7,141.23萬元, 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83%、3.66%、3.55%、3.73%、3.69%。 應收賬款周轉率(次/年)分別為30.93、31.81、28.12、28.57、28.01。 存貨帳面價值分別為7,368.23萬元、8,333.57萬元、7,566.50萬元、10,404.26萬元、11,711.92萬元。 存貨周轉率(次/年)分別為10.20、9.15、9.19、9.21、8.23。 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1.27%、51.25%、53.00%、52.31%、52.94%。

2012-2016年, 公司月餅系列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60,772.28萬元、66,200.57萬元、68,447.94萬元、76,307.19萬元、80,129.81萬元。 占公司主營收入分別為46.66%、45.57%、44.61%、44.49%和41.99%。 公司稱, 月餅業務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 消費具有明顯的季節性, 行業產品銷售旺季一般在第三季度。 受此影響, 公司存在經營業績季節性波動的風險。

2012-2016年, 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24,469.85萬元、27,875.72萬元、25,403.18萬元、27,164.27萬元、37,642.59萬元。 負債合計26,614.51萬元、30,092.69萬元、27,246.17萬元、30,377.73萬元、37,740.76萬元。 流動負債26,592.02萬元、30,041.69萬元、27,142.90萬元、30,025.06萬元、37,467.26萬元。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33.63%、33.71%、30.46%、19.39%、22.96%。

2017年1-3月, 公司資產合計125,966.81萬元, 負債合計為28,142.27萬元。 實現營業收入38,501.70萬元, 淨利潤為2,741.73萬元,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685.28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2,675.48萬元。 2017年1-3月, 公司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均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且高於營業收入的增幅,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 公司當期餐飲業務毛利率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另一方面, 公司加強了對費用的管控, 管理費用的增幅低於收入的增幅。

2017年1-3月, 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662.33萬元,

較上年同期增長32.73%, 但與淨利潤有較大差異, 主要原因是公司當期與供應商結算導致應付帳款較上期末大幅減少所致。 2017年1-3月, 公司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1,113.46萬元, 較上年同期增長57.89%, 主要原因是公司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較上期減少所致。

預計公司2017年1-6月營業收入為6.6億元-6.9億元, 較上年同期增長13.52%-18.68%;預計2017年1-6月淨利潤為3,600-3,900萬元, 較上年同期增長29.37%-40.16%;預計2017年1-6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250-3,550萬元, 較上年同期增長25.14%-36.69%。

公司前十名股東為廣州市國資委、溫祈福、林杏綺、黃振華、周玉珍、丘國安、吳家威、梁梓程、馮永強、徐美蓮。 前九名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均超1%。

自然人股東中原董事長溫祈福持股數量7,851,078股, 持股比例2.2%, 原董事長、總經理林杏綺持股數量4,828,678股, 持股比例1.36%。

以7月3日該股收盤價26.83元計算得出, 原董事長溫祈福所持股票市值為2.11億元, 原董事長、總經理林杏綺所持股票市值為1.30億元。 原副總經理、行政總廚黃振華所持股票市值為1.26億元。 原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周玉珍所持股票市值為1.21億元。 原副總經理, 現公司顧問丘國安所持股票市值為1.12億元。 董事、副總經理吳家威所持股票市值為1.12億元。 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梁梓程所持股票市值為1.11億元。 副總經理馮永強所持股票市值為1.01億元。 徐美蓮所持股票市值為9932萬元, 其夫王培基為原工會主席, 如加上近年廣州酒家分紅, 身家也穩妥過億。 最後一名自然人股東原黨委副書記蔡桂珍所持股票市值為8146萬元。

公司上市前五年累計分紅8.14億元。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共計持股數量44,866,634股,持股比例為12.67%。計算得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過去五年分紅約為1.01億元。其中,原董事長溫祈福分紅金額最高,約1760萬元;原黨委副書記蔡桂珍分紅金額最低,約688萬元。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上市後身家過億。

據和訊網報導,廣州酒家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仍是中秋月餅食品,月餅銷售占比超過四成。招股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貢獻的銷售收入分別占公司主營收入44.61%、44.49%和41.99%,貢獻的毛利分別占主營毛利的52.35%、53.19%和49.75%,為公司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

針對上述情況,中國經濟網採訪廣州酒家董秘辦,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公司專注月餅、速凍食品等食品製造

公司主營業務為以月餅、速凍食品等為主導產品的食品製造,以及以提供粵菜和廣式點心為主的餐飲服務。主營業務分兩大板塊,分別為食品製造業務板塊及餐飲業務板塊,並以食品製造業務為主。

食品製造業務方面,公司擁有大型食品生產加工基地,主要生產“利口福”品牌的月餅、速凍食品、臘味食品以及西點、酥餅等食品。截至目前,公司擁有餅屋直營店114家、餅屋加盟店44家。

餐飲服務方面,公司採用連鎖經營模式,主要提供以粵菜和廣式點心為主的餐飲服務。截至目前,公司擁有文昌店、濱江西店、體育東店、東山店、江畔紅樓店、白雲新城店、珠江國際大廈店、臨江大道店、逸景店、南昆山店、環市東店、公益路店、西西地簡餐、昌崗中店、黃埔大道店15餐飲直營店、1家參股經營店黃埔店以及1家餐飲加盟店同福中店。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國資委。其持有公司股份278,488,960股,持股比例為78.67%。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以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公司食品製造業務和餐飲服務所屬行業分別為食品製造業(C14)、餐飲業(H62)。其中,食品製造業(C14)的細分行業包括焙烤食品製造(C141)、糖果/巧克力及蜜餞製造(C142)、方便食品製造(C143)、乳製品製造(C144)、罐頭食品製造(C145)、調味品/發酵製品製造(C146)、其他食品製造(C149)。餐飲業(H62)的細分行業包括正餐服務(H621)、速食服務(H622)、飲料及冷飲服務((H623))、其他餐飲業(H629)。

廣州酒家本次募集資金淨額61,473.00萬元用於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餐飲門店建設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

發行人存在被處以行政處罰的若干情形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2017年5月23日,主機板發審委在2017年第77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對廣州酒家提出諸多問詢。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是否建立了對經銷商和加盟餅屋的管控制度,包括對其進銷存、銷售價格、食品安全等方面。報告期內該等制度的執行情況。(2)對經銷商和連鎖餅屋是否有折扣、補貼政策,或者其他財務資助。報告期的執行情況。相關的會計處理情況。(3)報告期內,經銷商和加盟餅屋是否存在過銷售發行人商品引發的投訴、糾紛或訴訟情況。發行人如何劃分和管控經銷模式下的食品安全責任,實際發生糾紛時是否按照約定執行。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準確。(4)主要經銷商的基本情況、選擇標準、交易背景及金額、業績考核和獎勵政策、退換貨規定、信用政策及實際收款情況。(5)與經銷商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可能輸送不當利益的關係。(6)經銷商採購發行人商品的銷售情況,是否存在囤貨或積壓的情況。(7)報告期各期,經銷商新增及退出情況,退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經銷商退出後存貨的具體處置情況。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發行人有關材料採購、庫存管理、成本核算、現金結算、收入確認的內控制度、內控流程、內控實施部門以及內控的有效性,是否足以保證發行人收入與成本核算的合規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另外,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也對廣州酒家提出諸多問詢。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存在被處以行政處罰的若干情形。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補充披露發行人受到相關處罰的整改情況、處罰機關的認定情況,說明相關事項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發行人報告期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的情形,並對前述事項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是否對發行人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發表明確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占營業收入比分別為29.79%、31.55%、32.58%和37.71%,總體呈現小幅上升態勢。請發行人補充披露:(1)報告期內各項期間費用的變動情況是否和收入變動情況相匹配,是否同行業情況和業務模式一致;(2)補充披露管理費用的同行業對比情況並進行分析。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對以上情況進行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部分加盟店特許經營期限將於一年內到期。請發行人補充披露上述加盟店的後續經營安排,如不再續期,請補充披露原因及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發行人部分商標將於一年內到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補充披露上述商標是否擬辦理續展,辦理續展的進展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未能續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根據招股書說明書披露,發行人部分資質許可即將到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在招股書業務與技術一節中補充說明並披露發行人及其下屬單位是否已取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應獲得的全部相應資質許可,更新披露發行人相關資質許可證書有效期情況,對於超出效力期限的資質許可,請補充披露對發行人的影響。

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及各直營店在食品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也不存在被相關部門給予重大處罰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及各直營店未發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亦不存在因食品安全、衛生等問題造成的重大訴訟或糾紛。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公司現有食品安全衛生制度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補充披露發行人是否曾存在因食品安全或品質問題導致糾紛或接受行政處罰的情況,如存在,請進一步披露發行人的整改或處理情況及相關事項對發行人經營的影響。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通過12315熱線受理對廣州酒家及下屬企業的投訴65宗,其中,2013年31宗,2014年19宗,2015年11宗、2016年上半年4宗。請保薦機構補充分析並披露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經營的影響。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食品製造業務中的廣式臘味需要使用較多的豬肉等家畜類為主要原材料,同時,公司餐飲業務的菜式較多採用禽類、豬肉類為原材料。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因動物疫情引起的原材料供應不足、產品品質糾紛、食品安全事故,或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帶來的其他不利影響,及發行人的應對措施。

證監會問詢182名自然人入股情況

招股書顯示,廣酒有限及三家子公司於2008年9月23日簽訂了《企業吸收合併協議書》。經立信羊城《廣州酒家企業集團有限公司2008年度驗資報告》(2008年羊驗字第15156號)驗證,2008年11月28日廣酒有限依法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廣州市工商局核准廣酒有限的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2,152.52萬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1,693.39萬元,出資比例為78.67%;廣酒工會出資(代廣酒工會職工持股會182名自然人股東持有)459.13萬元,出資比例為21.33%。

2009年2月23日,公司創立大會暨2009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設立股份公司。經立信羊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籌)2009年度驗資報告》(2009年羊驗字第15516號)驗證,2009年3月23日,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廣州市工商局註冊登記正式成立,註冊資本為176,998,092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139,244,480元,持股比例為78.67%,182名自然人股東合計出資37,753,612元,持股比例為21.33%,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立信出具《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5]第410404號),對廣州酒家利潤分配及送股後的註冊資本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證。經審驗,公司變更後公司註冊資本為353,996,184.00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278,488,960.00元,占變更後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78.67%;181名自然人股東合計出資75,507,224.00元,占變更後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21.33%。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對廣州酒家提出問詢:1997年,發行人前身由全民所有制企業轉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發行人前身吸收合併了三家子公司,三家子公司在進行工商註冊登記時均將職工持股會登記為廣酒工會。2009年,廣酒工會代182名自然人持有廣酒有限的21.33%股權確認至182名實際出資人名下。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前述轉制、吸收合併的合規性,尤其是是否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說明涉及職工持股會的股權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相關評估作價的合理性,自然人股東出資來源及其合法性,發行人現有股東中是否存在代持的情況,並對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

招股書顯示,發行前,公司前十名股東為廣州市國資委、溫祈福、林杏綺、黃振華、周玉珍、丘國安、吳家威、梁梓程、馮永強、徐美蓮。其持股比例分別為78.6700%、2.2178%、1.3640%、1.3242%、1.2691%、1.1770%、1.1770%、1.1734%、1.0683%、1.0459%。

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分別為溫祈福、林杏綺、黃振華、周玉珍、丘國安、吳家威、梁梓程、馮永強、徐美蓮、蔡桂珍。溫祈福:原董事長,已退休。林杏綺:原董事長、總經理,已退休。黃振華:原副總經理、行政總廚。周玉珍:原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丘國安:原副總經理,現公司顧問。梁梓程: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已退休。蔡桂珍:原黨委副書記,已退休。

前九名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均超1%。溫祈福持股數量7,851,078股,持股比例2.2%,林杏綺持股數量4,828,678股,持股比例1.36%。黃振華持股數量4,687,440股,持股比例1.3242%。周玉珍持股數量4,492,420股,持股比例1.2691%。丘國安持股數量4,166,586股,持股比例1.1770%。吳家威持股數量4,166,586股,持股比例1.1770%。梁梓程持股數量4,153,650股,持股比例1.1734%。馮永強持股數量3,781,666股,持股比例1.0683%。徐美蓮持股數量3,702,500股,1.0459%。

最近三年五次遭處罰

據招股書顯示,公司存在以下處罰事項:2014年5月濱江西分公司因未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延期手續被處罰。2014年5月21日,廣州市水務局以穗水行罰[2014]4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發行人濱江西分公司未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延期手續事項處以責令限期辦理《排水許可證》延續手續、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8月體育東分公司因未經消防設計審核而施工被處罰。2015年8月31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以穗公天行罰字[2015]062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公司體育東分公司存在未經消防設計審核而施工的事項處以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罰款6萬元的處罰。

2015年行銷公司因丟失已抄報稅且已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處罰。2015年12月16日,廣州市荔灣區國家稅務局以穗荔國稅簡罰[2015]22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行銷公司丟失已抄報稅且已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事項,處以20元罰款。

2016年8月利口福公司海安路分店因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銷售提供食品服務被處罰。2016年8月11日,廣州市天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穗天)食藥監市罰字[2016]N2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利口福公司海安路分店在相關期間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提供食品服務的事項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0元、罰款2萬元的處罰。

2014年12月發行人因電商分公司違規宣傳馳名商標事項被處罰。經核查,2014年12月1日,廣州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做出穗工商荔分處字[2014]44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發行人在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8日期間通過在京東網站設立的“廣州酒家旗艦店”銷售臘味食品時,違規宣傳馳名商標,故對發行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月餅銷售收入仍為主要來源占營收超四成

主營產品銷售收入和價格變動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銷售均價分別為81.62元/Kg、85.78元/Kg、91.92元/Kg、93.10元/Kg、86.15元/Kg。速凍食品銷售均價分別為16.47元/Kg、17.12元/Kg、17.79元/Kg、17.79元/Kg、18.70元/Kg。臘味食品銷售均價分別為53.31元/Kg、51.95元/Kg、51.65元/Kg、52.45元/Kg、58.52元/Kg。

主營業務收入按產品類別分佈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60,772.28萬元、66,200.57萬元、68,447.94萬元、76,307.19萬元、80,129.81萬元。占公司主營收入分別為46.66%、45.57%、44.61%、44.49%和41.99%。公司稱,月餅業務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消費具有明顯的季節性,行業產品銷售旺季一般在第三季度。受此影響,公司存在經營業績季節性波動的風險。

據和訊網報導,廣州酒家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仍是中秋月餅食品,月餅銷售占比超過四成。2014年至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貢獻的銷售收入分別占公司主營收入44.61%、44.49%和41.99%,貢獻的毛利分別占主營毛利的52.35%、53.19%和49.75%,為公司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廣州酒家私募人士表示,目前餐飲企業最受關注的包括持續盈利能力,以及財務是否清晰等。另外,未來擴張情況、餐品質量能否維持現有水準等問題,也都會影響上市的表現。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廣州酒家於2010年開始啟動上市進程,2014年6月6日,因負責廣州酒家IPO的簽字律師跳槽而中止IPO.6月9日,從深交所轉板上交所重啟IPO,同年9月遭證監會否決。當時業內分析原因可能比較多集中在月餅跟高端餐飲市場這塊,其中有觀點認為廣州酒家月餅銷售占比過於集中,在中央“八項規定”和“公款送月餅禁令”雙重政策打擊下,月餅市場蕭條影響其上市之路。此外,受限於宏觀環境及政策,中高端餐飲盈利受到較大阻礙,廣州酒家當時被拒也跟其所在的產業前景有關。

此後兩年,廣州酒家上市一事悄無聲息。到了今年4月,廣州酒家再次向證監會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一個多月後便過審。

毛利率高於同行均值

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

據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1.27%、51.25%、53.00%、52.31%、52.94%。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0.54%、50.57%、52.39%、51.75%和52.29%。

公司稱,2015年受公司餐飲業務及速凍食品等業務毛利微幅下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下降0.64個百分點。2016年,受餐飲業務毛利率小幅上升的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上年上升0.54個百分點。

公司與經營業務較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況

2014-2016年,公司商品銷售的毛 利率分別為49.89%、49.51%和49.62%,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因為產品結構存在差異所致。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月餅系列產品毛利率較高,且毛利占比較高。2014-2016年,公司商品銷售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穩定。2014-2016年,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分別為60.21%、59.36%和61.33%,高於同行業平均水準,主要是西安飲食毛利率水準較低拉低了行業平均水準。報告期內,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略低於全聚德,主要原因是公司餐飲業務主要面向大眾消費者,定價中等。

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高於西安飲食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西安飲食進行了會計政策調整,營業成本的核算範圍由僅核算直接材料變更為核算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直接能源耗用和營業部門固定資產的資產折舊,因此其毛利率較以前年度下降。會計政策調整前,西安飲食2011-2013年餐飲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9.74%、60.40%和62.28%。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也指出,2012-2016年1-6月,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0.57%、52.39%、51.75%和44.07%,總體保持穩定。請發行人補充披露:(1)補充兩種業務的毛利構成及波動情況,說明兩種主要產品毛利結構變動的合理性,是否和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變動相匹配;(2)結合產品結構、銷售數量、銷售價格、原材料採購價格、收入成本構成等相關因素,分析兩種業務毛利率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西安飲食會計政策調整的原因,進一步分析餐飲業務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平均水準的原因。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對以上情況進行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

上市前五年累計分紅8.14億元 每1股轉1股

據招股書顯示,公司股利分配情況如下:2012年4月12日,公司201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60元(含稅)現金股利,並派發現金股利106,198,855.20元(含稅)。

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70元(含稅)現金股利,並派發現金股利123,898,664.40元(含稅)。

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75元(含稅)現金股利,共派發現金股利132,748,569元(含稅)。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議案》,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45元(含稅)現金股利,共派發現金股利79,649,141.40元(含稅)。同時,公司以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股轉1股,轉增後,公司總股本增至353,996,184股。

2016年4月12日,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總股本353,996,18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股0.5元(含稅)派發現金股利,共計分配利潤為176,998,092.00元(含稅)。

2017年4月10日,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總股本353,996,18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股0.55元(含稅)派發現金股利,共計分配利潤為194,697,901.20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原標題:廣州酒家業績靠月餅缺想像 九名國企高管身家過億

最後一名自然人股東原黨委副書記蔡桂珍所持股票市值為8146萬元。

公司上市前五年累計分紅8.14億元。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共計持股數量44,866,634股,持股比例為12.67%。計算得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過去五年分紅約為1.01億元。其中,原董事長溫祈福分紅金額最高,約1760萬元;原黨委副書記蔡桂珍分紅金額最低,約688萬元。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上市後身家過億。

據和訊網報導,廣州酒家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仍是中秋月餅食品,月餅銷售占比超過四成。招股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貢獻的銷售收入分別占公司主營收入44.61%、44.49%和41.99%,貢獻的毛利分別占主營毛利的52.35%、53.19%和49.75%,為公司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

針對上述情況,中國經濟網採訪廣州酒家董秘辦,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復。

公司專注月餅、速凍食品等食品製造

公司主營業務為以月餅、速凍食品等為主導產品的食品製造,以及以提供粵菜和廣式點心為主的餐飲服務。主營業務分兩大板塊,分別為食品製造業務板塊及餐飲業務板塊,並以食品製造業務為主。

食品製造業務方面,公司擁有大型食品生產加工基地,主要生產“利口福”品牌的月餅、速凍食品、臘味食品以及西點、酥餅等食品。截至目前,公司擁有餅屋直營店114家、餅屋加盟店44家。

餐飲服務方面,公司採用連鎖經營模式,主要提供以粵菜和廣式點心為主的餐飲服務。截至目前,公司擁有文昌店、濱江西店、體育東店、東山店、江畔紅樓店、白雲新城店、珠江國際大廈店、臨江大道店、逸景店、南昆山店、環市東店、公益路店、西西地簡餐、昌崗中店、黃埔大道店15餐飲直營店、1家參股經營店黃埔店以及1家餐飲加盟店同福中店。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國資委。其持有公司股份278,488,960股,持股比例為78.67%。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以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公司食品製造業務和餐飲服務所屬行業分別為食品製造業(C14)、餐飲業(H62)。其中,食品製造業(C14)的細分行業包括焙烤食品製造(C141)、糖果/巧克力及蜜餞製造(C142)、方便食品製造(C143)、乳製品製造(C144)、罐頭食品製造(C145)、調味品/發酵製品製造(C146)、其他食品製造(C149)。餐飲業(H62)的細分行業包括正餐服務(H621)、速食服務(H622)、飲料及冷飲服務((H623))、其他餐飲業(H629)。

廣州酒家本次募集資金淨額61,473.00萬元用於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餐飲門店建設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

發行人存在被處以行政處罰的若干情形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2017年5月23日,主機板發審委在2017年第77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中對廣州酒家提出諸多問詢。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是否建立了對經銷商和加盟餅屋的管控制度,包括對其進銷存、銷售價格、食品安全等方面。報告期內該等制度的執行情況。(2)對經銷商和連鎖餅屋是否有折扣、補貼政策,或者其他財務資助。報告期的執行情況。相關的會計處理情況。(3)報告期內,經銷商和加盟餅屋是否存在過銷售發行人商品引發的投訴、糾紛或訴訟情況。發行人如何劃分和管控經銷模式下的食品安全責任,實際發生糾紛時是否按照約定執行。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準確。(4)主要經銷商的基本情況、選擇標準、交易背景及金額、業績考核和獎勵政策、退換貨規定、信用政策及實際收款情況。(5)與經銷商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可能輸送不當利益的關係。(6)經銷商採購發行人商品的銷售情況,是否存在囤貨或積壓的情況。(7)報告期各期,經銷商新增及退出情況,退出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經銷商退出後存貨的具體處置情況。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發行人有關材料採購、庫存管理、成本核算、現金結算、收入確認的內控制度、內控流程、內控實施部門以及內控的有效性,是否足以保證發行人收入與成本核算的合規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另外,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也對廣州酒家提出諸多問詢。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存在被處以行政處罰的若干情形。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補充披露發行人受到相關處罰的整改情況、處罰機關的認定情況,說明相關事項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發行人報告期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的情形,並對前述事項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是否對發行人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發表明確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占營業收入比分別為29.79%、31.55%、32.58%和37.71%,總體呈現小幅上升態勢。請發行人補充披露:(1)報告期內各項期間費用的變動情況是否和收入變動情況相匹配,是否同行業情況和業務模式一致;(2)補充披露管理費用的同行業對比情況並進行分析。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對以上情況進行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部分加盟店特許經營期限將於一年內到期。請發行人補充披露上述加盟店的後續經營安排,如不再續期,請補充披露原因及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發行人部分商標將於一年內到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補充披露上述商標是否擬辦理續展,辦理續展的進展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未能續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根據招股書說明書披露,發行人部分資質許可即將到期。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在招股書業務與技術一節中補充說明並披露發行人及其下屬單位是否已取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應獲得的全部相應資質許可,更新披露發行人相關資質許可證書有效期情況,對於超出效力期限的資質許可,請補充披露對發行人的影響。

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及各直營店在食品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也不存在被相關部門給予重大處罰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及各直營店未發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亦不存在因食品安全、衛生等問題造成的重大訴訟或糾紛。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公司現有食品安全衛生制度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補充披露發行人是否曾存在因食品安全或品質問題導致糾紛或接受行政處罰的情況,如存在,請進一步披露發行人的整改或處理情況及相關事項對發行人經營的影響。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通過12315熱線受理對廣州酒家及下屬企業的投訴65宗,其中,2013年31宗,2014年19宗,2015年11宗、2016年上半年4宗。請保薦機構補充分析並披露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經營的影響。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食品製造業務中的廣式臘味需要使用較多的豬肉等家畜類為主要原材料,同時,公司餐飲業務的菜式較多採用禽類、豬肉類為原材料。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因動物疫情引起的原材料供應不足、產品品質糾紛、食品安全事故,或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帶來的其他不利影響,及發行人的應對措施。

證監會問詢182名自然人入股情況

招股書顯示,廣酒有限及三家子公司於2008年9月23日簽訂了《企業吸收合併協議書》。經立信羊城《廣州酒家企業集團有限公司2008年度驗資報告》(2008年羊驗字第15156號)驗證,2008年11月28日廣酒有限依法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廣州市工商局核准廣酒有限的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2,152.52萬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1,693.39萬元,出資比例為78.67%;廣酒工會出資(代廣酒工會職工持股會182名自然人股東持有)459.13萬元,出資比例為21.33%。

2009年2月23日,公司創立大會暨2009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設立股份公司。經立信羊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籌)2009年度驗資報告》(2009年羊驗字第15516號)驗證,2009年3月23日,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廣州市工商局註冊登記正式成立,註冊資本為176,998,092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139,244,480元,持股比例為78.67%,182名自然人股東合計出資37,753,612元,持股比例為21.33%,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立信出具《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5]第410404號),對廣州酒家利潤分配及送股後的註冊資本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證。經審驗,公司變更後公司註冊資本為353,996,184.00元。其中:廣州市國資委出資278,488,960.00元,占變更後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78.67%;181名自然人股東合計出資75,507,224.00元,占變更後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21.33%。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對廣州酒家提出問詢:1997年,發行人前身由全民所有制企業轉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發行人前身吸收合併了三家子公司,三家子公司在進行工商註冊登記時均將職工持股會登記為廣酒工會。2009年,廣酒工會代182名自然人持有廣酒有限的21.33%股權確認至182名實際出資人名下。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說明前述轉制、吸收合併的合規性,尤其是是否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說明涉及職工持股會的股權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爭議,相關評估作價的合理性,自然人股東出資來源及其合法性,發行人現有股東中是否存在代持的情況,並對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

招股書顯示,發行前,公司前十名股東為廣州市國資委、溫祈福、林杏綺、黃振華、周玉珍、丘國安、吳家威、梁梓程、馮永強、徐美蓮。其持股比例分別為78.6700%、2.2178%、1.3640%、1.3242%、1.2691%、1.1770%、1.1770%、1.1734%、1.0683%、1.0459%。

發行前多位原高管為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分別為溫祈福、林杏綺、黃振華、周玉珍、丘國安、吳家威、梁梓程、馮永強、徐美蓮、蔡桂珍。溫祈福:原董事長,已退休。林杏綺:原董事長、總經理,已退休。黃振華:原副總經理、行政總廚。周玉珍:原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丘國安:原副總經理,現公司顧問。梁梓程: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已退休。蔡桂珍:原黨委副書記,已退休。

前九名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均超1%。溫祈福持股數量7,851,078股,持股比例2.2%,林杏綺持股數量4,828,678股,持股比例1.36%。黃振華持股數量4,687,440股,持股比例1.3242%。周玉珍持股數量4,492,420股,持股比例1.2691%。丘國安持股數量4,166,586股,持股比例1.1770%。吳家威持股數量4,166,586股,持股比例1.1770%。梁梓程持股數量4,153,650股,持股比例1.1734%。馮永強持股數量3,781,666股,持股比例1.0683%。徐美蓮持股數量3,702,500股,1.0459%。

最近三年五次遭處罰

據招股書顯示,公司存在以下處罰事項:2014年5月濱江西分公司因未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延期手續被處罰。2014年5月21日,廣州市水務局以穗水行罰[2014]4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發行人濱江西分公司未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證》延期手續事項處以責令限期辦理《排水許可證》延續手續、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8月體育東分公司因未經消防設計審核而施工被處罰。2015年8月31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以穗公天行罰字[2015]062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公司體育東分公司存在未經消防設計審核而施工的事項處以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罰款6萬元的處罰。

2015年行銷公司因丟失已抄報稅且已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處罰。2015年12月16日,廣州市荔灣區國家稅務局以穗荔國稅簡罰[2015]22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行銷公司丟失已抄報稅且已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事項,處以20元罰款。

2016年8月利口福公司海安路分店因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銷售提供食品服務被處罰。2016年8月11日,廣州市天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穗天)食藥監市罰字[2016]N2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利口福公司海安路分店在相關期間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提供食品服務的事項處以沒收違法所得20元、罰款2萬元的處罰。

2014年12月發行人因電商分公司違規宣傳馳名商標事項被處罰。經核查,2014年12月1日,廣州市工商局荔灣分局做出穗工商荔分處字[2014]44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發行人在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8日期間通過在京東網站設立的“廣州酒家旗艦店”銷售臘味食品時,違規宣傳馳名商標,故對發行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月餅銷售收入仍為主要來源占營收超四成

主營產品銷售收入和價格變動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銷售均價分別為81.62元/Kg、85.78元/Kg、91.92元/Kg、93.10元/Kg、86.15元/Kg。速凍食品銷售均價分別為16.47元/Kg、17.12元/Kg、17.79元/Kg、17.79元/Kg、18.70元/Kg。臘味食品銷售均價分別為53.31元/Kg、51.95元/Kg、51.65元/Kg、52.45元/Kg、58.52元/Kg。

主營業務收入按產品類別分佈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60,772.28萬元、66,200.57萬元、68,447.94萬元、76,307.19萬元、80,129.81萬元。占公司主營收入分別為46.66%、45.57%、44.61%、44.49%和41.99%。公司稱,月餅業務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消費具有明顯的季節性,行業產品銷售旺季一般在第三季度。受此影響,公司存在經營業績季節性波動的風險。

據和訊網報導,廣州酒家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仍是中秋月餅食品,月餅銷售占比超過四成。2014年至2016年,月餅系列產品貢獻的銷售收入分別占公司主營收入44.61%、44.49%和41.99%,貢獻的毛利分別占主營毛利的52.35%、53.19%和49.75%,為公司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廣州酒家私募人士表示,目前餐飲企業最受關注的包括持續盈利能力,以及財務是否清晰等。另外,未來擴張情況、餐品質量能否維持現有水準等問題,也都會影響上市的表現。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廣州酒家於2010年開始啟動上市進程,2014年6月6日,因負責廣州酒家IPO的簽字律師跳槽而中止IPO.6月9日,從深交所轉板上交所重啟IPO,同年9月遭證監會否決。當時業內分析原因可能比較多集中在月餅跟高端餐飲市場這塊,其中有觀點認為廣州酒家月餅銷售占比過於集中,在中央“八項規定”和“公款送月餅禁令”雙重政策打擊下,月餅市場蕭條影響其上市之路。此外,受限於宏觀環境及政策,中高端餐飲盈利受到較大阻礙,廣州酒家當時被拒也跟其所在的產業前景有關。

此後兩年,廣州酒家上市一事悄無聲息。到了今年4月,廣州酒家再次向證監會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一個多月後便過審。

毛利率高於同行均值

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

據招股書顯示,2012-2016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1.27%、51.25%、53.00%、52.31%、52.94%。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0.54%、50.57%、52.39%、51.75%和52.29%。

公司稱,2015年受公司餐飲業務及速凍食品等業務毛利微幅下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下降0.64個百分點。2016年,受餐飲業務毛利率小幅上升的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上年上升0.54個百分點。

公司與經營業務較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況

2014-2016年,公司商品銷售的毛 利率分別為49.89%、49.51%和49.62%,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因為產品結構存在差異所致。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月餅系列產品毛利率較高,且毛利占比較高。2014-2016年,公司商品銷售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穩定。2014-2016年,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分別為60.21%、59.36%和61.33%,高於同行業平均水準,主要是西安飲食毛利率水準較低拉低了行業平均水準。報告期內,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略低於全聚德,主要原因是公司餐飲業務主要面向大眾消費者,定價中等。

公司餐飲業務毛利率高於西安飲食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西安飲食進行了會計政策調整,營業成本的核算範圍由僅核算直接材料變更為核算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直接能源耗用和營業部門固定資產的資產折舊,因此其毛利率較以前年度下降。會計政策調整前,西安飲食2011-2013年餐飲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9.74%、60.40%和62.28%。

證監會發審委在首發申請回饋意見中也指出,2012-2016年1-6月,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0.57%、52.39%、51.75%和44.07%,總體保持穩定。請發行人補充披露:(1)補充兩種業務的毛利構成及波動情況,說明兩種主要產品毛利結構變動的合理性,是否和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變動相匹配;(2)結合產品結構、銷售數量、銷售價格、原材料採購價格、收入成本構成等相關因素,分析兩種業務毛利率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西安飲食會計政策調整的原因,進一步分析餐飲業務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平均水準的原因。請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對以上情況進行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

上市前五年累計分紅8.14億元 每1股轉1股

據招股書顯示,公司股利分配情況如下:2012年4月12日,公司201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60元(含稅)現金股利,並派發現金股利106,198,855.20元(含稅)。

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70元(含稅)現金股利,並派發現金股利123,898,664.40元(含稅)。

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潤分配議案》,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75元(含稅)現金股利,共派發現金股利132,748,569元(含稅)。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潤分配及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議案》,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總股本176,998,09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0.45元(含稅)現金股利,共派發現金股利79,649,141.40元(含稅)。同時,公司以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股轉1股,轉增後,公司總股本增至353,996,184股。

2016年4月12日,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總股本353,996,18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股0.5元(含稅)派發現金股利,共計分配利潤為176,998,092.00元(含稅)。

2017年4月10日,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總股本353,996,184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股0.55元(含稅)派發現金股利,共計分配利潤為194,697,901.20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原標題:廣州酒家業績靠月餅缺想像 九名國企高管身家過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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